2016年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1975名教师197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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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20]10号)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师资队伍建设,落实《西安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975名。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申请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23日至2002年4月22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其中,学历应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

5、适应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6、如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工作经验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7月31日;

7、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各类证书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

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二)不符合应聘岗位主要情况的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学籍的; 审查期间没有被解除党纪、政治纪律的;

2.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者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非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及非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凭此前取得的学历申请;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期限要求且服务期限未届满的;

六、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不符合本次招聘的要求。

2、“先笔试、后面试”岗位招聘程序(附件1)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人事考试网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 报名网站为西安人事考试网()。

报名时间:2020年4月23日9:00至2020年4月28日18:00。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4月23日9:00至2020年4月29日18:00。

资格审查由市直机关、区县主管部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 报名期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变更应聘职位。 报名完成后,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者,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或申请其他职位。 申请人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批准。

应聘者的资格审查不仅包括网上报名时的初步资格审查、考试前的资格审查,还包括考察、公示、录用、试用等阶段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无论何种情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其任职资格。

各招聘岗位报名情况将于4月23日至4月27日18:00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示,4月28日不再公示。

(3)网上支付及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30日18: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确认网上缴费。

经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及国家公务员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西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批准,笔试考试费用为每人每科50元。收费标准调整[2001]89号)标准收费。 未按时确认付款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已确认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5月中旬从西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并妥善保存,以供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核实信息。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后,可于5月1日12:00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免征考试费用。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123号富勤大厦四楼407室,电话:)。

(四)考试开题比例

本招聘岗位的测试比例不低于1:3。 急需专业招聘岗位和交通不便的边远县区招聘岗位,由市直机关和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比例可能会降低或者不考试。 考试开题率。

未达到规定的考试开放比例的,将减少或核销拟录用计划人数,拟减少或核销的人数将在西安市人事考试网予以公示。 对于被注销职位的应聘者,有关部门将办理退款手续。

(五)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每科满分150分。

2、笔试时间:计划于5月中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 笔试由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具体地点安排请参见门票。

4.笔试成绩查询。 具有笔试成绩的报考人员可登录西安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笔试设有最低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综合确定并公布。达不到最低分数的,将不允许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对缺考、违纪、零分三种情况有异议的,可在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亲自向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提出复核申请被释放。 其他情况,不予受理复审申请。

(六)资格审查。

1.确定资格审查人员。 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上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要求的面试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 进入资格审查人数低于规定比例的,凡达到最低分数的,均确定为资格审查人员。

若按职位笔试最低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的候选人将同时确定为资格审查人员。 资格审查考生名单将在西安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教育局和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进入资格审查程序的应聘人员,携带该职位所需材料在指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期限内,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放弃、未通过或者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由资格审查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 依次补充。 替换过程中,若笔试成绩出现平局,平局的考生也将被确定为资格评审人员。 更换只需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依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申请同意书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事业单位、公务员管理规定核发的考试证明。 不同意报考的报考人员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七)面试

面试由市教育局和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西安市人事考试网站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结果将当场告知应聘者,并由应聘者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参加体检。

(八)总分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

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进行四舍五入。

(九)体检及检查

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与岗位招聘计划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若总成绩并列,则按笔试成绩确定名次。 如果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进行补考。

体检考生名单及相关安排将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2、体检。 体检由市直机关主管部门和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除行业特殊要求外,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 复检仅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体检资格。

因应聘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的空缺,按照参加招聘岗位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会被填充一次。 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场接受检查。

3、检查。 检查工作由市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相关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考试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对于因放弃考试或未通过考试而造成的空缺,对参加招聘岗位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充体检。 体检合格者,将再次进行检查。

(十)公告。

根据笔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 西安人事考试网公示拟录用考生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更换。

(十一)就业。

公示期满后,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招聘结果通知书,并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和《关于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新录用人员须凭招聘通知办理人事、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无需办理派遣、调动手续。 因个人原因或其他与新聘人员聘用无关的事项产生的争议,由新聘人员承担。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劳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执行。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 考试不及格者,取消其资格。

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新录用工作人员的基层服务年限最低为5年。 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为名,借调、调动员工到其他单位工作或者参加其他单位的招聘(考试)。

三、“先面试、后笔试”岗位招聘程序(附件2)

(一)招聘公告。 与附件1中的职位描述一致。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由各招生学校组织实施。 申请人只能应聘附件1和附件2中的职位之一,其他要求与附件1中的职位规定一致。

(三)考试开题比例。 与附件1岗位清单规定一致。

(4)打印报名信息表。 申请人携带报名信息表参加面试。 其他要求符合附件1岗位规定。

(5)面试。 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于4月30日至5月10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在市教育局网站和各区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或电话告知。 招聘岗位合格报考人数超过30人且无法一日完成的,招聘学校可增设初试面试环节。 面试采取讲授(讲授)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岗位可根据需要增设技能测试。 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分60分。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晋级下一阶段。

(六)资格审查。 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应于5月1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和安排在市教育局网站和各区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或电话告知。 入职资格审查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按该职位拟聘人数的5倍确定。 最后成绩并列的学生将一起录取。 若未达到该比例,则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特殊情况下,经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比例可以适当放宽,但不得低于3:1。

(七)笔试。 时间、地点及要求符合附件1岗位规定。

(八)体检、检查。 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与体检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职位招聘计划。 若笔试成绩并列,则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名次。 如果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将进行额外的测试。 其他要求符合附件1岗位规定。

(九)公告。 与附件1中的职位描述一致。

(十)就业。 与附件1中的职位描述一致。

四、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应当全面、准确、有效,并承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 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 重要提示

(一)应聘者应仔细核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选择应聘岗位; 误报申请人不符合资格或审核部门误进入笔试的,申请人的成绩将被视为无效。

应聘者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包括报名时的网上审核、面试前的资格审核以及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等监督。

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西安人事考试网相关公告,避免错过相关时间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仅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书籍,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

2、在线操作技术咨询:

3、岗位条件、单位情况、资格审核等具体问题,请直接致电单位主管部门和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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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莲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灞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未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阎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

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

高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

鄠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3

蓝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4

周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附录:

1、“先笔试、后面试”招聘名单(招聘1832人)【点击查看】

2、“先面试,后笔试”招聘名单(招聘148人)【点击查看】

3.中小学教师考试大纲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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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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