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发展活力,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关于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德人社[2014]21号)已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5人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术条件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85年4月9日至1998年4月9日出生)。 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0年4月9日以后出生)。

(四)报考德州市公安局陵城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考生,除应具备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基本身体条件外,无明显疾病特征(如面部畸形、斜颈等)无法自行纠正和步态)。 姿势异常等)、无影响面部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牛皮癣、血管瘤、痣等)、无色盲、无嗅觉迟钝、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无单侧裸眼视力 分数低于4.8,报考法医(狱医)、物证检验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财务会计、外语及小语种翻译、交通安全等岗位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技术、警犬技术等。单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 单侧耳语听力不小于5米等身体要求。

(五)申请综合、教学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者,户籍所在地为德州市灵城区(须于2016年4月9日前落户)。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户籍。 三、报考德州市公安局陵城分局所属公安学院公安专业不限户籍。 报考“选派高校毕业生进村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仅限在德州市陵城区及其所在地区服务。户籍所在地为德州市陵城区(须2016年4月9日前落户)。 退役军人大学生户籍所在地在德州市陵城区范围内(须于2016年4月9日前落户)。

(6)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岗位要求执行。

(七)经区公开招考部门批准的其他资格。

已在灵城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人员(含试用期人员)不得申请。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禁止就业的其他人员不得申请。 申请人不得应聘与其有亲属关系的职位。 申请应届定向、委托培养毕业生的,须征得定向、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申请外县市中小学教师的,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到德州市公安局陵城分局所属事业单位应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人矫正的;

(二)有尚未侦查的犯罪嫌疑人的;

(三)被开除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五)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直系血亲或者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对个人有重大影响的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在国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七)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就业的其他情形的。

2、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报名同时进行,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

报名网址:(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1. 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4月9日9:00-4月12日16:00

咨询时间:2016年4月9日11:00-4月13日16:00

申请人须登录指定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申请信息。 每个人仅限于一个部门和职位。 申请人在资格审核期间可以修改注册信息。 如果在审核前多次登录填写申请信息,则最后一次提交的信息将自动替换之前提交的信息。 审核等待时间为2小时,从注册信息提交完成开始计算。 报名截止后,待审核期限不受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 注册一经批准,不得更改。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时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 初步审查

初审时间:2016年4月9日11:00——4月13日16:00

网上报名后,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符合申请资格并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拒绝申请; 初审不合格的,应当说明理由;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申请人补充。

3、网上支付时间:2016年4月9日11:00-2016年4月14日16:00

申请人可以在审核期满后、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合格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缴费。 逾期未完成网上支付手续的,视为放弃。 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提交至2016年5月3日14:00-5 3月7日14:30前登录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最终报考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三倍的岗位,拟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 若计划招聘两人以上,则按照1:3的比例相应减少招聘计划。 部分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开招聘部门同意,可将考核比例降低至1:2。 如果所申请的职位因不符合招聘比例而被取消,该职位的申请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其他职位。 为避免计划浪费,经区公开招聘部门批准,减免计划将按照同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性质相同的原则调整至其他岗位。

公共科目考试的标准费用为每科40元。

计划享受免试公科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镇低保学生,不再要求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通过后,申请人或委托人于4月9日至4月13日前往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部。 到社保局事务管理科(德州市陵城区南环西路462号三楼)办理考试费减免审核确认手续。 申请确认时须携带《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包括: 城镇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申请人,须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低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位于;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申请者须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殊贫困证明和特殊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出具的《山东省特困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全省统一组织招募选拔“选派高校毕业生进村”、“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等基层项目人员西部计划“西部计划”(以下简称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人员(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聘选拔人员) ,包括2014年重新任命的大学生村官); 入伍前已受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人员 具有教育学学士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军人和入伍前已受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退役后返校取得学历的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且是陵城区接收的退役军人,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退役大学生和军人)应聘的岗位,并定向招聘将被实施。 享受优惠政策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已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受过刑事处罚或严重警告以上的退役军人,不享受定向招收政策。

(二)资格审查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对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各招聘岗位的面试候选人名单确定后,面试候选人将相关材料提交区公开招聘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需向区公开招聘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德州市灵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应届毕业生申请的,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所申请职位所需的资格证明。 其他人员申请的,须提交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6年4月9日之前取得)、注册证明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验证期限内)。 )、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报考岗位所需资格证明等。定点授权培训的毕业生还须提交定点授权培训机构同意申请的证明。 其他县市的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同意报考的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的介绍信。 报考其他县市中小学教师的,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留学归来报考者,除提供简章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证明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相关证明材料。 学历证明材料及使领馆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须于2016年4月9日前取得。

服务基层项目的项目人员面试前必须经过资格审查。 审核时,除注册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明电子报名表(核查期内)、二代身份证件外“招收大学毕业生进村工作”项目人员的证件和户口簿,须提交县级以上单位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 高校“三支一扶”学生,须提交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录用通知书》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县级以上;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毕业生须提供团委、省委认证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印制的服务证书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身份识别表。

退役军人除持有注册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核销期内)电子登记表、二代身份证外还须开具退休证明和户口簿。 。

学区公开招聘部门还应对申请人回避申请的情况进行审查。 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而产生的空缺,经区公开招聘部门批准后,按笔试最高分至最低分顺序递补。 3. 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考试为笔试,根据不同专业分为综合类和教育类两类。 每个类别都在一个科目中进行测试。

1、综合考试内容为基础公共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现行政策、科技知识、省情等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

2、教育考试内容由基础公共知识和基础教学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组成,分别占整个考试成绩的30%和70%。

笔试采用百分制来计算考生的成绩。 为保证新录用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公开招聘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量和笔试成绩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评分的形式。

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7日(综合类:上午9:00-11:30,教育类:下午14:00-16:30)

考试地点请参见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职位特点,分为A类和B类两类,分别采用不同的考试方式。

1、A类岗位面试以综合性岗位为主,通用性较强,直接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式。

2、乙类岗位面试以专业性强的教学岗位为主,采用专业考试方式。

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 进入面试的应聘者,凭区公开招聘部门下发的《面试通知书》即可参加面试。 面试的内容主要是考察应聘者胜任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在笔试及格分数线内,按照招聘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人数三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因笔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而导致职位空缺的,招聘计划将被取消; 未达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有最低资格线。 凡低于最低任职资格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试费70元。

(三)体能评估

报考德州市公安局陵城分局所属事业单位职位的考生,经面试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和应聘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分确定。 :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考核范围的人员。 参加体能测试前,必须签署身体状况确认书。 如果您对自己或他人的体能测试结果有异议,应在该测试项目发生后6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 组织实施单位将当场处理,逾期不再受理投诉。 体质考核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质考核项目和标准(暂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1〕1号)的规定执行。第 48 号)。 体质测试不合格的,取消体检、政审资格。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能测试结果将在考核点当场公布。 因弃权、体能测试不符合标准的,空缺职位由参加面试的人员填补,且仅填补一次。

评审具体时间、地点稍后公布。

(四)总成绩及职务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区公开招聘部门按照公开科目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将按百分制评分。 考试总成绩和岗位排名在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时,优先考虑公共科目成绩较高、学术水平较高的考生,确定报考人选。 具有上述相同条件的,将通过增加专业测试来确定。

4. 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而产生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一)检查

考察必须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业绩、突出能力、全面选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 根据工作条件的要求,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 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等,审核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以及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 检查准确性。

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录用人员的政治审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实际表现和主要社会关系。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及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 体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体检时故意隐瞒影响就业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 与体检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者要求他人接管体检或者在体检过程中调换、更换检测样本的报考人员,将被取消体检资格。 未经区公开招聘部门同意,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应聘者,视为放弃体检。 用人单位或者申请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自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不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 复检医院的级别不得低于原体检医院的级别。 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德州市公安局陵城分局所属事业单位报考人员体检标准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核对。 《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再重复。 查看。

5. 招聘

考察、体检等资格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选,并在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被举报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录用,造成的空缺不予填补; 符合条件的人员发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符合条件的人员发给《聘用通知书》。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德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在当地服务期限最短为3年(含试用期)。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内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必须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严格遵守程序。 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确保程序公开、信息公开。 招聘过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对违反招聘规定并经实名举报核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将严肃处理。 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负责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8. 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材料,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课程。

咨询热线:-、0534-

监控电话:-

附录:

1.2016年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rar

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 年 3 月 31 日

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2016年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84名)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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