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29人公告

  

一、学院简介

学院是陕西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位于咸阳市文林路。 学院教学设施齐全,开设会计学、财务管理、大数据技术及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服务、空乘、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物流管理、酒店管理、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艺术与管理等课程。工艺设计等28个专业,其中会计学为国家骨干专业、省一流专业,财务管理、营销、财务管理为省一流专业,大数据技术及应用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专业专业,酒店管理、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为省级重点专业。 工艺美术设计、信息安全与管理、空乘人员、中小企业创业与管理、工程造价、人工智能技术服务、旅游管理等是行业急需的人才。 学校与企业共同建设和服务区域经济新专业。 学院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单位、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省级文明校园”、“全国绿化工作先进单位”。

二、招聘人数

现有专任教师29人,行政人员13人,专职辅导员8人。

3. 候选人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学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严格要求自己,为他人树立榜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申请者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2月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0年2月以后出生); 部分岗位本科毕业生年龄须在30岁以下。 (即1990年2月以后出生)。

7、符合该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基本条件

申请专任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和本科专业一致或相近。 申请行政职务和专职辅导员职务的,应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 每个申请人仅限一个职位。 各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见附件1。

四、招聘方式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布结果、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程序等步骤实施。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公告

招聘公告统一在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和陕西公开招聘网()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①报名时间:2020年2月18日至4月15日(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②报到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1号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4楼414室。

2. 注册所需信息

应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及以上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携带《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报名表》(本科、硕士学位证书及以上学历学位认证)。 申请专职辅导员职务的,须提供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

《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报名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认证。

留学生须携带身份证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硕士及以上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者须填写《招聘申请表》并提供申请该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在资格审查和招聘过程中发现舞弊行为的,取消其资格。

(三)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基础公共知识、高等职业教育、教师职业道德、岗位专业技能等基础知识。

(四)试讲及面试

参加试讲和面试的人员,将根据应聘职位进行试讲或面试。 试讲或面试结束后,根据结果,将在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布拟聘人员,并根据结果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人员名单。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检查、体检

试讲和面试结束后,安排考察和体检。 考察的重点是申请人的政治立场、法律纪律观念、职业道德、执业表现、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等。

体检由学院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三级以上医院进行。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公告

体检、考察结束后,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 根据考核、考察、体检结果,择优录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不存在影响就业的问题后,办理就业手续。 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应聘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七)就业

学院本次招收的博士生可直接办理入学手续,并办理人事、工资、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提供笔记本电脑一台、住房补贴及安置补助费50万元(税后)、科研启动费20万元;

招收研究生实行人事代理制度,执行《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管理办法》。

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照与正式员工同工同酬的原则支付工资; 对原“985”院校聘用的全部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院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的专业课教师,给予5万元的住房补贴和安置补助。 (税后)提供科研启动费5万元; “双一流”建设院校中招收的专业教师具有原“211”院校学士、硕士学位的,学院提供科研启动费5万元。

学院每四年为重点专业引进“双一流”院校博士生、硕士生提供出国交流研修的机会。

学院与用人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

5、其他

学院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导,实施监督检查。

学院常年招收急需人才和高层次人才。

联系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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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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