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卫生健康局面向年应届毕业生招聘214人公告

  

广东省珠海市卫生局2022届应届毕业生

直属事业单位招聘214人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为适应健康产业发展需要,我局决定在广州设立考试中心,公开招聘人员为全国2022届毕业生招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4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为提高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珠海市卫生局着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医疗卫生高地,打造健康珠海、幸福珠海,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尊重人才特点。 我们按照市场规律,通过完善制度设计、规范组织实施,营造了吸引人才、使用人才、留住人才、聚集人才的良好环境。 招聘单位包括珠海市人民医院、珠海市妇幼保健院、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珠海市慢性病预防控制中心、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我院所属五家医疗卫生机构其中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一级公益性机构,其他单位为二级公益性机构。 各招聘单位详细介绍及联系电话见附件6。

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珠海市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政务信息。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2022年国内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含2020年、2021年暂停就业的高校毕业生)、2020年、2021年毕业的海归人员。

(二)择业期内符合粤教毕[2019]3号规定的高校毕业生:

1、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2021年毕业的硕士生、本科生以及2017年至2021年毕业的博士生。

2、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2021年毕业的在粤外留学的硕士生、本科生,以及2017年至2021年毕业的博士生。

3、2020年、2021年毕业的广东省户籍硕士生、本科生以及2017年至2021年毕业出国留学的博士生。

(三)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如大学生村官、“三拥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广东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项目及其他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限届满后2年内(时间自发证之日起至报名开始之日止计算),符合条件的凭相关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即可申请考试。

注:不接受在校留学生的申请。 报考外国(境外)学历学位考试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外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规定录取实施的; 香港、澳门居民报考应遵循《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香港、澳门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人民团体章程[执行[2020]7号)。

3、招聘岗位条件、数量及薪酬待遇

应聘者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公正廉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与该职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及数量详见《珠海市卫生局2022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见《广东省2021年考试招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下列人员不得申请:有违背诚信行为,被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人员或联合惩戒对象的; 受到行政开除或者其他行政处分未满五年的; 近两年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任职的,在本单位招用(聘用)考试、体检或者考察中有违纪行为的; 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 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录用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报酬。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具体招聘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招聘程序

公告—>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考核评分—>现场资格审查—>考试—>确认录用人选名单并签订合同—>体检—>考察—>公示—>办理入境就业手续。

受疫情影响,所有招聘均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点。 为了尽量减少人群聚集,仅提供在线评估和评分。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流程的考生将前往广州考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未进入现场资格审查流程的考生无需到现场。

【注】具体时间和地点根据网上初审和网上评审成绩另行通知。

(二)报名初审及考核评分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应聘者应在“珠海市卫生机构招聘系统”(网址:9401,以下简称招聘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报名表。 网上报名开放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至12月16日17:00(注:数据维护时间为每天22:00至次日早上7:00,其余开放时间可正常报名)。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

2. 网上初审

应聘者提交相关信息后,各招聘单位材料审核组将对应聘者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岗位资格进行网上初审。 请应聘者及时登录招聘系统进行审核反馈和审核结果。

3. 在线评估和评分

招聘单位将组织专家对初审通过的应聘者材料进行网上评审评分,择优选拔参加各岗位资格现场审核。 详情如下所示:

(一)招收博士生岗位。 符合资格的候选人将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二)招聘硕士及以下职位,现场资格审核人员确定如下:

①当岗位招聘人数与合格报考人数之比不超过1:3且该职位符合开考条件时,符合资格的考生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②当招聘岗位人数与合格应聘人数之比超过1:3时,从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比例择优选拔。 具体操作为:招录单位组织专家组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考核评分,满分100分,及格分数60分。 主要评分维度为:学历、学位、专业、学习成绩、在校表现、就业状况、主要荣誉、特长、突出表现和综合素质表现等。对于该职位,在考核分数为60分或以上的应聘者中,以上,各岗位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按照合格候选人分数高低顺序,与各岗位应聘人数按照1:3的比例确定。 岗位考核分数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1:3时,按岗位考核分数实际通过人数确定现场资格审查对象。 若同一职位最后一位得分相同的候选人按比例进入资格现场评审,则得分相同的候选人将全部进入资格现场评审。

考核评分结果及通过考核评分的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于2021年12月18日前在珠海市卫生局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登录查询。

注:当某职位招聘人数与合格应聘人数比例低于1:3时,该职位将不予公开招聘或按比例减少招聘计划。 研究生学历岗位以及产科、儿科、病理学、精神卫生、急诊医学、超声诊断等紧缺专业或较小学科的岗位招聘不受此考试比例限制。

(三)现场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办法

考核评分合格后,进入资格现场审核的考生,携带所需身份证件、报名表及报名材料,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附件3)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

2、需提供的材料

考生应提供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的材料,并附上供考官核对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不予退还)。

(一)《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申请表》原件(附件4,表后附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应聘者须在“承诺人签名”上签字) .);

(二)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或者护士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任职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3)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和学生证; 2020年、2021年暂停就业的毕业生,应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明、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就业协议》及暂停就业协议或其他同等证明; 毕业生择业期间为广东省学生,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广东省学生个人承诺书; 如以境外(境外)学历报考,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境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3.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

招聘现场无法提供《医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提交《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成绩须达到及格线)。 被确定为应聘人员的,在办理招聘手续时必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4、其他要求

(一)申请人提供的评审材料必须完整、真实。 材料不齐全且无法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前补齐的,视为未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二)申请人必须准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现场资格审查仅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对原始文件进行核实。 招聘任何阶段如发现应聘者不真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将随时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面试;

(五)各岗位通过资格现场审查的候选人名单及面试详情将于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卫生局网站公布。 请考生主动关注、询问。

(四)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及格分80分),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是否适合该职位。 面试将现场评分、评分,结果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为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五)初步确定拟聘用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总成绩的顺序,按照拟招聘职位的数量等额确定各职位的候选人。 名单将在现场公布。 资格审查通过后,签订《聘用协议》。

拟聘用人员《聘用协议》须网上签署且招聘现场无法办理签署手续的,须在2022年1月30日前现场签署《拟聘用协议》并经招聘单位批准网上签署《就业协议》,打印后邮寄至招聘单位,否则将取消您的就业资格。

全部考试结束次日,总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及考生名单将在珠海市卫生局网站公布。

(六)体检及检查

1、体检。 整个招募工作完成后,市卫生局将组织进入符合规定的三级公立医院体检、检查流程的人员进行统一体检。 具体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或《广东省教师资格报考人员体检标准》( 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需做好体检准备,并准备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必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如有项目需要重新审查的,复试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统一进行,无故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检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 】第276期)。

(七)公告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录用候选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卫生局和各用人单位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招聘结果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然后对拟聘人员进行人事调动或录用毕业生将得到处理。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须在考前5天进行日常健康监测,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附件5); 考试当天需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中选择“防疫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 。

(二)候选人资格现场审查。 考试当日进入考点时,考生应主动出示身份证、粤康码、绿色行程卡、考试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效期至考试结束)中心),并由考生本人签署《防疫承诺书》并配合体温检测。 只有粤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在37.3℃以下,方可进入考点参加相关招聘活动。

(三)外籍考生应提前了解广州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特别是目前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以及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居住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的时间,严格遵守广州市的防疫要求。 具体检疫要求和规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确诊病例的考生; 2.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 3.正在隔离医学观察和治疗期间,处于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 4、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 5、考试当天粤康码为黄码、红码的考生; 6、体温≥37.3℃的考生。

(五)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或面试时考官要求外全程佩戴,并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隐瞒、谎报旅行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者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调查、诊断的;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取消。 审查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七)公开招聘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相关工作安排作出适当调整,并及时在相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公告。 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配合。

六、其他事项

(二)受聘人须于2022年10月31日前办理报到手续。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报到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并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可以延长报到时间,但不得延长报到时间。最晚不得超过2022年12月31日。

(三)因应聘者资格复审未通过,无法提供签订合同时的《就业协议书》(择业期间广东籍考生除外)、网上应聘须知或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就业问题,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在同一考试中心、同一岗位的合格考生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情况进行体检和考试报考的补考。 更换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30日内。

(四)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者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办理报到手续的; 2.伪造、变造文件、证书,或者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资格的; 3、经核实属实的反对意见公开影响就业的; 4、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禁止就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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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珠海市卫生局发布2022年应届毕业生就业名单

2.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相关信息

4.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5.候选人健康卡及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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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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