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县纪委监察局面向全县行政机关及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名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选择范围

全县行政机关、金融机构为事业单位提供全方位服务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纪律严明,服从组织安排,品行端正,文字功底扎实,有敬业奉献精神;

(二)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2014年11月1日前从事工作),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胜任及以上;

(四)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的,根据学历证书和学籍档案确定年龄;

(五)符合选聘所需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者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三)省转学生、试用期内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新录用未满服务年限的乡镇公务员;

(四)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调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 遴选程序

(一)公告

2016年11月22日,通过息县人民政府网站、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息县教育信息网向全县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日至12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到地点:息县县委四楼纪委会议室。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

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各一份,复印件一份,近期同格式蓝底二寸彩色照片两张。

(二)《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选拔调任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

2.资格审查

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人事办公室将抽调相关人员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 资格审查全程进行。 申请人隐瞒相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

转岗申请人数与转岗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 报名完成后,如未达到报名比例要求,选拔转计划将相应减少; 减少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职位的选调计划。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书面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由县公选办公室统一组织、统一评分。 笔试满分为100分。

3、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请于上午8:00-12:00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纪委四楼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2016年12月9日下午2:30-17:00(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考生将自动视为弃权)。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调岗人数,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分为专业技能知识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 专业技能和知识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写作能力。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技能知识测试50分,结构化面试50分。

考试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笔试成绩

(六)检查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选拔计划中1:1的比例,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候选人(如最后名次并列,则以成绩较高者为准)笔试成绩优先)。 在对考生的品德、能力、勤勉、业绩、诚信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重点根据岗位要求考察实际工作能力。 审核过程中,将认真审核个人档案和相关信息,进一步核实申请人是否符合资格以及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审查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资格。

(七)公告

根据测试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西县人民政府和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为期7天。

(八)办理转学、入学手续

拟调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事编制管理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三、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工作由县委领导,成立了县公开评选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选拔的具体工作。

4. 选拔纪律

一、公试选拔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从事选拔调动工作的人员与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申请人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公务。

2.实行公开选拔调动责任制。 本次公开选拔调动工作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严格组织人员工作纪律、公正行事。 严禁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弄虚作假。 对违反公开选拔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坚决予以开除,三年内不得参加县选拔考试; 对违反公开选拔、选拔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严肃处理。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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