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进入社保后仍按社保规定增加养老金

  

现阶段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参加社会保障后,其养老金将按照社会保障规定提高。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参加社会保障后,国务院在新文件出台前仍将按照社会保障规定提高其养老金水平。

1、“试点计划”实施前已退休人员;

2、“试点计划”实施前已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

3、“试点计划”实施后累计工作满15年且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达到15年的人员。

第一种情况

“试点方案”实施前的退休人员,“试点方案”实施后仍按国家规定的原有待遇标准领取基本养老金,并参加国家统一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也就是说,《试点方案》实施后,原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社会保障机构领取的养老金,自第一个月起不得低于原退休工资标准。 此前,有人怀疑,“试点方案”实施后,原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企业退休人员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纳入社保体系后养老金将减少。 这是对“试点计划”的误解。

事实上,从《试点方案》的内容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试点方案》实施后,国家将采取完全保留退休人员原有待遇标准的政策。 这与此前国发[1997]26号政策一致,政策规定实行法人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后,养老金仍按照国家原规定发放。

第三种情况

“试点”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退休时每月基本养老金标准按照当地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和职工月平均工资指数计算。 每整年支付 1%。 个人账户每月养老金标准与个人账户相同。 存款金额除以月数

我的指数平均月缴费工资:一般是指事业单位职工个人月平均缴费指数系数×退休当年上一年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乘积。 例如:某工作人员当年工资为3000元,上年当地平均工资为2000元。 当年平均缴费指数系数为:3000元/2000元=1.5。 然后加上历年缴费指数,除以缴费周期(精确到月)就是历年平均缴费指数化系数; 历年平均工资指数化系数×我退休时上一年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就是我的月平均指数化工资。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一般是指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退休时间的不同,按照个人账户储蓄金额,按相应月份计算缴纳个人账户养老金。 退休后,该金额不会增加或减少,直到该人去世为止。

“试点计划”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合计不满15年的,不再领取基本养老金; 其个人账户储蓄金额一次性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终止。

“试点计划”实施前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也不再享受基本养老金; 个人账户储蓄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后可以享受职业年金。 职业年金本质上是补充养老保险。 它是基本养老金之外的附加项目,以避免工资收入减少对退休后生活的影响。 退休收入。

问:我已工作 45 年,去年退休。 我对雇主计算和支付的退休金有异议。 退休金是如何计算的? 有文件依据吗? 如果比例是90%,比例基数是只包括基本工资,还是其他项目? 津贴是如何计算的?

答:根据晋政发[2006]47号《关于计算和提高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待遇的实施意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工资按照其退休职位的工资和工资。 按职级工资总和的一定比例计算发放。其中,工作满35年以上的,按90%的比例发放; 工作满30年以上不满35年的,按90%发给工资。

工作年限20年以上30年以下的,发给80%; 工作10年以上20年以下的,按70%发给工资。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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