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福建省漳浦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9月9日至10日报名
为优化人员队伍结构,提高人员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通过公开考试聘用漳浦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5名。 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士学位。
2.年龄: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户籍:漳州、厦门、泉州。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品行良好;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9月9日-1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漳浦县人才交流中心(绥安镇约会路)
3、报到时,应聘者须出示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以及岗位要求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到后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单位以备将来参考)。 3张一英寸照片,不带帽子和底片。 申请人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登记,委托他人登记的责任由委托方承担。
4、如该职位实际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该职位拟招聘人数将相应减少,或按比例要求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可适当减少。
三、笔试时间及内容
1、笔试时间:9月2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
2、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考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笔试满分100分,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3、服役期满并考核合格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军人和志愿者(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欠发达地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三扶一扶”计划和“中国青年志愿服务扶贫计划”)救助接力计划”)志愿者)笔试可获得加分。 加分标准按照张委办发[2006]24号文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积分证明应在报名时一并提交审核。 如果逾期申请,则不会加分。
4、试卷采用机读答题纸,采用2B铅笔作答。 考生应携带自己的考试设备。
四、体检、考核及聘用
(一)体检: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体检由县人事局组织。
(二)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并报县人事局审核。
(三)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资格而出现的空缺职位,按照综合表现递补。
(四)招聘:拟聘人员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并享受本单位人员的相关待遇。
5、其他
1、本手册由漳浦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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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尽事宜按照《中共漳州市委、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市属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张委办发[2006]24号)。
附:漳浦县社会劳保管理中心公考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一览表
漳浦县人事局
2009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