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漳州漳浦县卫生系统招聘41名卫生技术人员公告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根据漳州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漳人总[ [2006]27号),漳浦县卫生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系统通过公开考试招收卫生技术人员41名。 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1. 申请人

2007年、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国家计划就读漳州户籍医疗卫生专业未就业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一)政治合格,身体健康,热爱工作;

(二)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

(三)年龄18周岁(1990年6月1日以前出生)至30周岁(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时间:2008年6月16日至18日

报名地点:漳浦县人才交流中心(绥安镇约会路人事局宿舍楼二楼)

要求:申请时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学校证明材料或推荐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就业登记证》及招聘所需的相关材料位置。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以及近期一寸同牌、不戴帽子照片4张。

申请人可以委托亲友代为登记,委托他人登记的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报名工作由漳浦县人事局组织,县卫生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

三、考试方式、时间和内容

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形式。

(一)考试时间:2008年6月28日

(1)考试内容:健康基础知识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 准考证可于2008年6月25日至26日在漳浦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

四、体检、考核及聘用

1、体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该职位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按照国人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项目和标准。 耳鼻喉科专业考生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者为不合格。 体检由漳浦县人事局组织。

2、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 在职应聘者必须提交单位同意转让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录用。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负责。 考核结果报漳浦县人事局审核。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3、招聘:

(一)考核合格的人选,确定聘用对象。 对于有多个用人单位可供选择的职位,候选人可以自主选择用人单位。 选拔顺序按照笔试成绩高的先选、笔试成绩低的后的原则。 应聘者未选择用人单位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填补。 其他职位将根据应聘职位进行聘用。

(二)签署聘用手续,公示拟录用人选及笔试成绩。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应当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全部工作已于8月底完成。

5、其他

本公告由漳浦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六、就业岗位及条件

职位专业学历要求用人单位数量

1 预防医学学士学位 2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 检测5:县疾控中心2人,县医院1人,县中医院2人

3 临床医学 2 县妇幼保健院

4 临床医学 6 县医院

5 临床医学 5 县中医院

6 临床医学 6 县二院3人、杜逊中心卫生院2人、赤湖卫生院1人

7 临床医学(耳鼻喉科) 1 县医院

8 麻醉6名:县妇幼医院1人、县医院1人、县中医院2人、县第二医院1人、

城关卫生院1人

9 图4:县妇幼医院1人,县医院1人,县中医院2人

10 针灸推拿 2 县中医院

11 中医 1 县中医院

12 中西医结合 1 九镇中心卫生院

漳浦县人事局

2008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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