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面试模拟题:期待“互联网+调解”成劳动者维权利器

  

【背景链接】

据4月17日《劳动午报》报道,今年1月,人社部发布了《关于在北京等七省(市)开展“互联网+调解”试点工作的通知》,北京市作为试点单位之一,选择海淀和大兴两个区推广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服务平台。

伴随着劳动法律法规越来越健全,劳资双方维权意识的增强,依法维权已成主流,这也对相关机制制度的完善提出了新要求。去年,人社部发布的《“互联网+调解仲裁”20**行动实施计划》就明确,到20**年,要实现功能完备、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监督有力的调解仲裁信息化网络基本建立,基本实现线上办案全覆盖,网上调解仲裁服务普遍开展。

从先行试点来看,积极效应显而易见。比如,北京市已于3月1日正式启用了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服务平台。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平台管理员收到后,按照调解组织的管辖范围,及时将案件分配至相关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并立即启动调解程序。

推动互联网与调解仲裁工作的深度融合,加快服务方式与业务的创新变革,不断开拓新模式、新领域,迎合了互联网时代劳动者维权的多元化需求,也为未来相关部门的维权服务工作提供了借鉴。期待这一创新举措成为劳动者维权的利器。

【题目预测】

今年1月,人社部发布了《关于在北京等七省(市)开展“互联网+调解”试点工作的通知》,北京市作为试点单位之一,选择海淀和大兴两个区推广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服务平台。该平台可以通过在线的模式进行劳动纠纷的调节,对于这种在线调解服务平台你怎么看?

【参考解析】

观点:人社局的这一试点,迎合了当前网络时代的这一大环境,可谓是创新之举。也是在解决公民劳动纠纷上的一种新突破,是我党服务为民,执政为民的体现。对此,我认为应该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在实践中发现和完善该平台的不足之处,以便于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积极意义:1.符合当前时代背景,是一种与时俱进的表现,利用互联网平台,符合当前互联网+政务的模式,是一种形式上的创新。2.在线处理劳务纠纷能够大幅度上改善政府办事效率,让政府更快的解决劳动纠纷问题,让人民群众更好地得到实惠。3.在线处理还能够迎合很多目前年轻人的生活习惯,也是一次具有积极意义的普法行为,让更多年轻人关心劳动法,更好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利。4.也能够避免劳动者因为法律知识不足,产生误会而引发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产生冲突,有利于社会稳定。

不足:1.在线app或平台在技术上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一些特殊案例可能没有办法实行在线仲裁,反而让劳动者产生误会,不利于问题的解决。2.很多产生劳动纠纷的劳动者由于文化水平,或者年龄过大,并不会使用互联网平台,导致问题复杂化。

对策:1.继续加强该平台的建设,从技术上加强平台的各种功能,优化界面,以更直观的形式服务群众。2.在试点地区加大该平台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该服务平台的使用方法和功能,既能起到宣传作用又能起到普法的效果。3.对于线上平台配备相关的技术和信息维护人员,对于各种信息第一时间进行反馈,让该平台起到作用。4.线上和线下平台相结合,特殊问题要积极处理,不能过分依赖于线上服务平台,照顾好少数人的权利。

公考资讯网(http://www.luzai.cn/) 建议考生在掌握政策的基础上专心复习,可配合必胜公考APP上的免费课程进行系统备考,线上视频课程由必胜公考资深老师讲授,紧扣往年试卷和省考面试特点,打破传统模板化教学,令你在考场上展现与众不同的实力,完成面试!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luzai.cnhttp://www.luzai.cn/html/1174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