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西宁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7名事业单位医务人员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及相关规定,西宁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医务人员117名(其中:我市基层服务项目定向招募)(大学毕业生、部队服役5年以上的学生或退役军人4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范围为全国、全省、全市(定向招聘)。 全省招募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在校学生、本省高校毕业生、服务于本省各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安置的退役军人。省内(包括在本省服役完毕的退役军人)。 ); 全市定向招聘范围包括进城服务满2年并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拥一扶”计划、西部志愿服务等各类基层服务项目。计划(含青南计划)在校学生、高校毕业生、服役5年(含)以上的退役军人; 仅须满足上述条件之一。 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招聘计划)。

附件清单

2021年西宁市事业单位医务人员公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按照招聘信息发布、网上报名及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程序等程序依次进行。 。

2、报名方式、时间、开考比例及加分审核

(一)报名方式。 招聘报名工作通过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等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9:00至4月25日18:00,缴费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9:00至4月28日18:00。申请人需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和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并完成报名程序。 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开题比例。 网上报名完成后,招聘岗位数与受薪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将决定是否取消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进行调整根据岗位需求制定招聘岗位计划。 相关情况将向省内通报。 在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候选人可以调整应聘岗位。 若考生不同意调整,报名费将予以退还; 保留招聘计划的,考试正常进行。 调整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9:00至18:00。定向招聘岗位比例达不到1:3或无人应聘的,调整为非定向招聘岗位。

(三)参加报名的退役军人(我市定向征兵服役5年及以上大学毕业生的退役军人除外),经网上资格审查合格后,自9:00起接受报名5月6日至5月8日18:00。 同时,将电子版身份证、出院证明等相关材料上传至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申请大同县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无需上传相关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的,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予以公告。

3.笔试时间、内容、分数计算及作答要求

(一)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包括“医疗卫生综合应用能力”(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学岗位、护理岗位、医疗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满分各150分。 每项占笔试成绩的50%。 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 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的面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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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医疗卫生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之和÷“医疗卫生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满分之和)× 100+保单奖励积分。

(三)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的面试人员。 最后笔试成绩并列的候选人也将进入面试。

(四)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 若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的人数比例为1:1(或小于1:1)的,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笔试最低分数线为同类岗位(同类岗位是指测试同一类别“综合应用能力”或“综合基础知识”科目的岗位,其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数之比)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数大于1:1)以现场资格审查最后一名考生的分数为标准。

(5)笔试答题要求。 笔试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4、现场资格审核

笔试结束后约20天,笔试成绩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进入招聘岗位资格现场审核的人员名单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 现场资格审查,市级单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各县、区卫生局负责。 主要审核考生的身份证、户口、毕业证书、学历验证报告、机关工作人员报考同意书、加分相关信息(如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休证、毕业证等证件)以及该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审查结束后,面试考生名单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凡在任何阶段被发现不符合资格者,将被取消资格。

5.面试及总成绩公布

(一)面试采用综合素质考核和专业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 综合成绩相同的,优先招收大学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退役军人; 无法确定优先录用条件的,按照笔试成绩优先确定。 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综合应用能力成绩择优录取。

(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为1:1(或小于1:1)的,资格标准将在面试通知中载明。 不符合资格标准的,取消其资格。 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者成绩为零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

6. 体检

进入体检范围的,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和《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体检结束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试书面申请。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考生可到指定医院进行复试。 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 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参加考察(政治审查)资格,空缺职位依次递补。

七、检查(政治审查)

检查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市级单位负责; 各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除了考察候选人的基本政治条件、遵守法律法规、业务素质、个人诚信等情况外,还要突出考察候选人在反分裂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和政治表现。和反渗透。 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政治审查)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候选人的个人诚信,并作出相应处理。

八、公示及聘任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7天。 对公告有异议的,暂停办理聘用手续,直至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公告后无异议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 新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 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不予申请的情形。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正在接受审查的人; 受过行政处罚并在处罚期限内的; 在公开招聘、公务员考试中已记入诚信档案并在有效记录期限内的;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法律、法规和国家、省规定不适合就业的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工作不满5年的不得申请。 工龄5年以上者,须征得所在单位和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申请; 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必须履行与用人单位约定的义务。 合同期内如需申请考试,须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申请。 上述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网上报名期间,需以图片形式上传当年颁发的考试书面同意证明。 未上传者,不予通过审核;隐瞒机关事业单位现任工作人员身份者,予以取消资格。 招聘资格。

(三)积分条件

1、应聘大同回族土族自治县职位(含全市定向招聘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2、退役军人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加分政策的加分累计值不得超过5分。 上述加分人员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四)招聘岗位的学历和职业资格证明。

1、招聘岗位专业类别划分依据《青海省公务员录用专业分类参考目录》和教育部《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和培养科目、专业目录》 《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实施。 上述专业目录中未列入的各类新老专业,符合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

招聘岗位专业以应聘者学历证明专业为准。 教育部“学信网”无法核实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和学位证书专业不属于招聘岗位必修专业,不能报考。

2、现场资格审查时,所有考生学历证书统一在教育部“留学信息网”上进行审核。 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外,如在“学信网”无法核实学历的,应聘人员须在拟聘用人员公告前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完成网上学历认证,或联系毕业机构解决。 2021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将在拟录用人员公布前进行网上审核。

3、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参加招聘,但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明,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申请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无需填写毕业证书编号,但所学专业必须填写准确,且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完全一致。 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学校(学院)颁发的毕业证书材料和学生证。

4、获得国外学历证书的,须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对于在国外(境外)取得学历的专业,审核时可根据所修读的主要课程来确定该职位所需专业是否相同或相近。

5、全科医学专业可报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学岗位,高级护理、涉外护理等护理专业可报考护理专业岗位。

(5)换货处理。 因考生放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中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其中:现场成绩)依次递补。场地资质审核仅填写一次)。

(六)户籍、年龄等时间确定。一是按照户籍条件申请的候选人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落户。二是计算候选人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第一天登记信息(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5年4月2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是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满2年并考核合格的“村官”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三拥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 对于学生,服务期限自选拔之日起计算,至2021年4月21日结束。四、取得招聘岗位资格中各类职称及资格证书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21日。五、提交截止日期申请证明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27日。

(七)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定向申请。 在部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可报考我市定向岗位。 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后正常退出现役,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的大学毕业生。

(八)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各类职称不包括按照“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取得的职称。

(九)临时人员的定义

1、省级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的“临时人员”是指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监管的意见》前已聘用的人员2012年6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暂停招聘医务人员的通知》前,已在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的非从业人员或非从业人员《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于2011年4月19日招收的人员,以及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招收的临时医院人员。

2、全省其他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的“临时人员”,是指《关于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暂停招聘医务人员的通知》之前的人员。省政府办公厅2011年4月19日关于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已聘用的编外人员以及上述文件印发后经省政府审批批准的临时医院人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市、州政府。

(十)同工同酬人员的界定。 医改期间,“同工同酬”是指纳入改革范围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的非从业人员,在全省医疗卫生期间,通过竞争性招聘的方式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非从业人员。制度改革,实行同工同酬。

(十一)上述“临时人员”和“同工同酬”的申请年龄放宽至45岁。 注册前您必须一直在工作(不间断),否则无法注册为“临时工”和“同工同酬”。

(十二)其他情形。 未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申请医师职务的考生和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申请护士职务的,必须符合参加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条件。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条件按照国家卫计委《医师资格考试注册资格规定(2014年版)》(国卫医发[2014]11号)执行。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请求执行。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条件按照《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74号)的相关要求执行。

(13) 回避条款。 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回避管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条例[2019]1号)执行。

十、相关要求

(一)考生应当遵守考试组织单位的防疫要求,配合卫生防疫工作。 请考生随时关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提前做好相关防疫准备,确保能够按要求顺利参加考试。

(二)公开招聘期间,招聘启事、公示等重要信息将随时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发布。 请大家务必随时关注考生的动态。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现行国家和省有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招聘咨询热线:

城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1—

城东区卫生局0971—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1—

城中区卫生局0971—

城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1—

城西区卫生局0971—

城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1—

城北区卫生局0971—

湟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1—

湟中区卫生局0971—

大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1—

大通县卫生局0971—

西宁市第一医疗集团第一分院(大通县人民医院)

0971—

西宁第一医疗集团第二分院(大通县第二人民医院)

0971—

西宁第一医疗集团第三分院(大通县中医院)

0971—

湟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1—

湟源县卫生局0971—

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0971—

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0971—

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0971—

西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71—

西宁市医疗机构药品服务监督管理中心0971—

西宁市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0971—

西宁市民政局0971—

招聘政策咨询热线:

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971—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1—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西宁人事考试中心0971—

附件: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

2.事业单位回避人员管理规定(人社部条例[2019]1号)

3.《西宁市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计划》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 年 4 月 17 日

 

标签:招聘   岗位   笔试   资格   报考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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