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合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募青年就业见习人员

  

关于合肥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1年青年就业见习生的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实习工作的通知》(万人社秘[2021]136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实习工作针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实习,2021年合肥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一级、公益性管理机构)公开招聘青年就业实习生有关事项如下:

1、招聘计划

2021年,合肥市机关事业单位共开发青年就业实习岗位178个,公开招募有意愿的青年毕业生参加就业实习。

2. 学徒对象

主要面向2021年安徽省未就业或在安徽就读的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16-24岁的失业青年。

3、实习时间

实习期限为3-12个月,由市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学员需要和岗位要求协商确定。

4、实习待遇

实习期间,学员基本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2000元,由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按月发放至学员提供的社保卡或银行卡上,人身意外险将为他们购买保险。

5、招聘公告

8月11日起,《2021年度市机关事业单位青年就业实习情况》将在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安徽公开招聘网()、合肥市人事考试网发布()及相关媒体人员岗位信息”(见附件1)。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有意愿参加青年就业实习的,请直接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联系(见附件1)。 现场确认资格时,请携带《2021年度市机关事业单位青年就业实习登记表》(见附件2)、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每人仅限一个实习生职位。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12日9:00至2021年8月18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申请人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注册或实习资格。

7、位置匹配

报名完成后,实习生单位将根据实习生岗位需求,及时匹配候选人。 同一岗位报考人数超过计划人数的,优先考虑脱贫家庭、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就业困难家庭的青年毕业生。

匹配成功的人员信息由见习单位及时报送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进行见习资格审核。 审核通过者方可录用。 对于匹配不成功的,征得本人同意后,由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按照“总量控制、人岗匹配、科学调整”的原则进行统筹调整。

八、组织与归纳

学员资格确认后,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实习单位将及时通知实习生举报。 实习单位上岗前应与实习生签订《合肥市青年就业实习生协议》,明确实习时间和双方权利义务。 《合肥市青年就业实习协议》一式三份。 实习生和实习单位各持有一份,并报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备案一份。

学员调动后出现空缺的,经学员单位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按照上述程序进行补充招聘。

九、实习管理

学员单位负责学员指导、日常管理等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实习管理办法的通知》(万人社发[2017]54号)和《合肥市青年就业创业实习管理办法》。 对于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不服从单位管理的学员,学员单位可以提前终止学员协议。

实习期间,实习单位与实习生之间不建立劳动关系。 见习期限届满,见习单位应当根据见习人员的实际表现提出考核意见,颁发见习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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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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