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考核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与能力素质》。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网站公布。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