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京邮电大学仙林校区录取分数线(所有专业分数线一览表公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2024年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南京邮电大学章程》,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南京邮电大学

第三条 学校性质:省属公立大学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博士,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

第五条 学校识别代码:各招生省(区、市)学校代码以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六条 学校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园路9号(仙林校区);南京市新模范马路66号(三牌楼校区)。专业具体学习地点以各省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第七条 招生类别:普通本科(含综合评估录取)

第二章 招生组织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确定本科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指导本科招生工作,协调解决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决策部署,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自身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生源情况等因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年度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四章 入学编辑

第十一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十二条 普通批次转学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当地同专业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对于采用高校平行申请方式的考生,学校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列专业,专业之间不设差别。如考生录取分数相同,学校将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同分数排序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确定专业。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相同分数排序规则尚无明确规定的,则按照语文、数学总分排序录取。如分数仍相同,则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如分数仍相同,则依据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测评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进行录取。

学校对实施新高考改革的省(区、市)普通专业招生实行平行专业(组)申请,考生填写的专业(组)申请须符合专业(组)选修科目要求,考生所报专业(组)选修科目要求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学校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偏好录取”的原则安排内蒙古自治区招生专业。

综合评价录取按照《南京邮电大学2024年综合评价录取简章》的规定进行。

第十三条 学校对艺术类(美术类)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美术类)统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艺术类专业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审核的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学校根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无艺术综合成绩的,按文化成绩(含优惠分)加专业统考成绩总分排序录取。考生综合成绩或总分相同的,按考生原文化成绩排序录取。如原文化成绩仍相同,则按考生语文、数学成绩排序录取;如原文化成绩仍相同,则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测评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录取。

第十四条 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分数线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 体检标准应当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南》及其补充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当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英语、翻译专业的入学语言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参加考试的外语,但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只提供英语课程。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普通本科新生学费预交标准为:文科专业每生每年5200元,理科专业每生每年5500元,工科专业每生每年5800元,艺术专业每生每年6800元。江苏高校优势学科专业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具体收费标准可查阅南京邮电大学财务处网站。住宿费标准:800-1500元/生/学年(根据学生具体住宿情况确定)。

第六章 学生毕业

第十八条 学生在规定期限内,符合《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颁发南京邮电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第十九条 按照《南京邮电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规定》的规定,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南京邮电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中外合作办学

第二十条 经教育部批准,南京邮电大学与美国波特兰州立大学共同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南京邮电大学波特兰学院。学院设有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两个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学生在南京邮电大学学习期间,可根据自身情况赴美国波特兰州立大学学习。

第二十一条 申请南京邮电大学波特兰学院入学的学生,须达到相应选修科目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 南京邮电大学波特兰学院在华学习期间学费为每名学生每年57000元人民币;学生在美国学习期间,学费按美国标准收取。

第二十三条 学生毕业后,符合南京邮电大学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将获得南京邮电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赴美国学习后,符合美国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南京邮电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同时将获得美国波特兰州立大学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四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生工作的监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保障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 监督电话:(025),电子邮箱: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学金制度,学生根据在校综合表现和家庭经济状况,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国家级教育助学金。同时,学校设立了科技创新基金、学业奖学金以及中国电信、华为、小米、烽火通信、共进电子、远东教育等多项企业奖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国家助学贷款外,学校还提供入学、勤工助学绿色通道,并通过学费减免、临时特困补助等各类地方政府资助和学校资助措施,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资助政策请查阅学校学生处网站。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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