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西华大学专业录取分数线(所有专业分数线一览表公布)

  

(二)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按照《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

(7)根据《关于加快建立失信债务人信用监督和警示与惩戒机制的意见》,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债务人;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考事业单位条件的其他情形。

3. 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为四川省诗书画院核准岗位,共设3个岗位,均为专业技术职务,具体岗位见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注册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下载《四川省诗书画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正反面打印,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四川省诗书画院现场报名。

报名时请准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7日(上午9:30-12:0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成都市青羊区百花潭路10号四川省诗书画院

联系人:黄先生、胡女士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者,由四川省诗书画院颁发《专业考核通知书》。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四川省诗书画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2份(附件2);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有效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文件复印件;

5、报考书法、国画岗位人员须提交本人原创作品三幅,尺寸在4尺以上;报考书画展览策划、设计岗位人员须提交从事书画展览策划、设计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6、与任职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8.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

其中: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职称要求,以2024年7月31日及之前取得的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中载明的学历、学位、职称要求为准;不符合的,四川省诗书画院、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取消应聘人员报考(录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出国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资格审核。出国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不在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的,可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证。经认定专业与招聘专业相近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三)岗位调整

若应聘人数与岗位数比例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比例,四川省诗书画院将取消该岗位,取消岗位信息将在招聘公告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其他

四川省诗书画院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现场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获得四川省诗书画院颁发的《专业考核通知书》。

在招聘过程的任何阶段,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况,其报名申请或录用资格将被视为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 专业评估

1.专业考核方式:通过现场专业测试,了解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由四川省诗书画院组织考核,择优确定应聘人员。

2. 专业考核时间及地点

专业考核时间、地点详见《专业考核通知》,报考人员应按照《专业考核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参加专业考试。

专业考核当天,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等候考试,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3. 专业考核分数计算

本次考核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空缺数有效比例不低于2:1。专业考核满分为100分,专业考试成绩按照四川省诗书画院制定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进行计分,实际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专业考核结果公布

应聘人员现场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公布,由应聘人员本人签字。四川省诗书画院将在现场专业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四川省诗书画院官网“人事考试”栏目公布成绩及排名。各岗位专业考核结果最低录取分数线均为80分。

6. 体格检查

1. 体检医师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数量和应聘人员专业考核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数,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格检查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录用录用体检项目,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录用就业权益的通知》要求执行;对参加体检的怀孕考生,按照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司《关于怀孕考生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用函[2009]07号)的规定执行。

3.体格检查

体检由四川省诗书画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考生名单将于考试成绩公布时另行通知。

申请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也未在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所需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 复审与更换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申请人可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四川省诗书画院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申请人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照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由同等数量的体检人选填补空缺。如所有达到专业考核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无人填补,则不再补缺。

七、调查

四川省诗书画院将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质、遵守法律法规、品德修养、心理调节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核,核实其人事档案等与报考有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其报考资格。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或公示前已通过考核的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报考而造成的空缺岗位,将按照体检合格人选确定规则依次递补。参加专业考核且达到岗位录取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综合考核不合格或无人递补的,不再进行岗位补录。

8. 宣传

经专业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由四川省诗书画院确定为录用人选,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四川省诗书画院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等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审核确认的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基本信息、考核总分、排名及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人应真实姓名如实举报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匿名等方式举报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举报问题严重,有证据证明申请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申请人的录用资格,不再审核确认;举报问题严重,一时难以核实或否定的,可报送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审核确认,但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申请人的录用资格或录用条件。因举报问题导致申请人放弃录用或被取消录用资格而产生的空缺,不再补录。

公告发布后,因拟确定人员退出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填补。

九、审核、确认及聘用手续

对本公示无异议的,请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向四川省诗书画研究院提交以下材料。

1.员工应提供原单位同意其申请转入单位的书面材料,经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审核确认后,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同意调动(转岗)的书面材料或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再就业优待证》或失业证明、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有效档案管理证明。

四川省诗书画院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汇总后将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应聘人员相关材料报送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审核确认。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依据有关规定、本公告和四川省诗书画院提交的审核确认材料,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和本次公开招聘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经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审核确认的人员,具备聘用资格。

四川省诗书画院凭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出具的确认文件,书面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四川省诗书画院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任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任制管理。

未按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或经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审核确认后仍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录用资格,取消录用资格。对被取消录用资格的,由四川省诗书画院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备案。因上述原因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补录。

十、纪律与监察

四川省诗书画院在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中,已按规定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一经查实,有关人员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条例》(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纪律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按照本公告通过公开考核录用的人员,自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四川省诗书画院工作5年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调动其他单位。

12. 特别提示

1.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或增补,四川省诗书画院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人事考试”栏目进行公示。应聘人员未按要求主动登录相关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导致其不能按要求参加专业考核、体检、考察、换届、录用等,责任自负。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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