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条件及要求,你符合吗?

  

1、在桂平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条件良好,诚信守法。

2.一般而言,贵钢市级及以上设有创新平台载体,或近五年内在贵钢市级及以上承担过重点项目、科研等项目。

3、与人才有明确、实质性的合作,能为人才提供良好的福利待遇和薪酬以及工作和生活条件。

(二)灵活引进的人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桂平市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认定标准。

2、本人的人事、社保等关系,以及本人主要生活、工作区域均不在桂平市。

3、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工作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4、与桂平市用人单位签订项目协议或工作合同,每年在桂平市工作不少于30个工作日;入选国家、省(部)级人才项目的专家,以项目合作的形式引进,在贵平工作时间不限。

5、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迁徙的情形。

四、申请和审查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用人单位应当向桂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贵平市灵活引进高层次人才激励政策申请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清单见附件4)。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面印刷,左侧装订;要发送到电子邮件地址的电子文件:

(二)资格审查。桂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以及申报单位和个人的基本信息进行初审。经审核确认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委人才办统筹下,组织有关部门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引进人才的资格、引进单位的条件、相关技术成果进行审查。

(三)确定名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资格进行全面审查,提出推荐激励单位名单,经市委人才办审核后,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名单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出具公告文件。

五、激励标准

根据训办发〔2021〕76号文件,对用人单位给予人才引进激励政策。激励标准如下:

(一)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在5万元(含)以上但不满10万元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总额的25%给予用人单位吸引人才的激励。

(二)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在10万元(含)以上但不满20万元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的30%给予用人单位吸引人才的奖励。

(三)用人单位支付工资20万元(含)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的35%给予用人单位引进人才的奖励。

这里的“薪金”,是指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应纳税所得工资、薪金所得部分。

每个单位享受保单的人数每年不得超过3人,每人每年最高投保金额为10万元;单个人才(项目)享受的保单累计金额不得超过三年。

六、相关要求

(一)市委统战部、市科协、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招商局、产业园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积极推动贯彻落实讯办发〔2021〕76号文件的相关优惠政策,通过多种多样的渠道。

(二)举报单位应当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有欺诈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申请人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灵活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的证明材料;在审核过程中,当相关单位提出异议时,报告单位应当主动配合补充证明材料。

对于本办法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

市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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