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录取分数线(所有专业分数线一览表公布)

  

研究生复试是高校人才选拔工作的重要环节,对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保证人才选拔的公平公正具有重要作用。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教函[202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1. 工作原理

(1)坚持按需招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重大问题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二、组织领导

法学院成立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岗位职责: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招生复试工作;审查招生复试相关材料;研究招生复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3. 重测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报名及重考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志愿考生报到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8:30至下午6:00;报到地点为法学硕士项目法学院A8五层523房间、法学硕士项目法学院A8五层513房间。

第一志愿考生笔试时间:2024年3月31日(周日)10:00-12:00,地点:教学二楼D132、教学二楼D133、法律硕士、教学二楼C122、教学二楼C123。同等学历补考时间:2024年3月30日(周六)14:30-16:30,地点:教学二楼C122。

第一志愿考生补考时间:2024年4月1日(星期一)上午9:00至晚上21:00;地点:法学硕士研究生院A8五层523、法学硕士研究生院A8五层513、503。补考通知发出后,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补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考,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复试成绩及录取计划

1. 复试比例及复试分数

我院采取配额制复试,配额比例为150%,首考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复试。

普通类(含享受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类)复试分数线由我院参照全国B类考生分数线确定并公布,具体分数线见下表: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凡经评审合格并符合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首志愿考生均可进入复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项目和退役大学生士兵项目分数线由学校自主制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51分,复试差额比例为150%。

2.招生计划

法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分配如下

五、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资格审查由法学院统一组织实施,复试前学校严格要求采取“两个识别”(人脸识别、身份证识别)、“四个比对”(申请数据库比对、学历学位数据库比对、人口信息数据库比对、诚信档案数据库比对)等措施。

未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复审。

1.候选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现场报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接受资格审查。

(一)初试准考证;

(2)申请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

(3)身份证(正反面);

(4)应届毕业生: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学籍证明)、《教育部网上学籍验证报告》、大学成绩单。

往届生:学历证明、学位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认证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大学成绩单。

(5)思想政治情况考察表(在单位工作的往届毕业生,此表由单位政工部门出具;不在单位工作的往届毕业生,此表由居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居民委员会)或原院校(系)党务部门出具;应届毕业生,此表由毕业院校党务部门出具。持原件即可)。

以上材料须分类整理装订成册,报名时未提交第1至第5项复试复核材料者,视为放弃复试。

特别提示:

身份证遗失的,应当由居住地户籍部门出具一张带有申请人照片、加盖公章的证明。

学生证遗失,应由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一张带有学生照片、加盖公章的证明。

2.特殊项目申请者须提交材料接受审核。

应聘人员应将指定提交材料的扫描件制作成单独的PDF文档,文档命名为“专题策划材料”,并在通知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

学术硕士学位论文发送至:

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

(1)享受少数民族优惠待遇的考生(如: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考二区招生院校,毕业后就业对象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或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就业对象为原单位的考生),称为“双少数民族学生”,需提供:

① 本科以上学历考生,须提供:父母户口簿(需提供户口簿首页,父亲和母亲的户口本页)、本人户口证明(或本人户口簿首页)、父母身份证、定向协议书;

②在民族自治地方就业的应聘者,工作单位在民族自治地方的,须提供:父母户口簿、本人户口证明(或户口簿本人页)、父母身份证、定向培训协议、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定向培训、脱产学习的证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2)目标候选人

不享受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在职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针对性培训、脱产学习协议。

(3)参加“西部大开发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三支一援计划”(支农、支教、支医、扶贫)、“汉语教师海外志愿者计划”、“高校毕业生选聘进村计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专项岗位计划”(含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计划)等项目的考生,其个人信息应列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名单,并提供完成服务年限、考核合格的证明;

(4)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并已退伍且未纳入退役高校招生计划的,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时,应提交入伍批准文号、退伍证件号码的相关材料。

(五)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

重审加分工作将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严格审核。

①曾参加过“西部志愿服务”、“三支一援计划”(支农、教育、医疗、扶贫)“出国汉语教师志愿者”、“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专项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进村服务”等项目(含教育部批准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个人信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名单内,并完成服务工作、考核合格的人员。

②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并已退伍,且未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项目录取的考生,3年以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号码和退伍证号码。

③享受政策加分考生的附加分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执行。

加分不累计,符合两项以上加分要求的考生可获最高加分。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项目者,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伍证明》。

(7)少数民族高层次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须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登记表》

发送至法学院指定电子邮件地址:

学术硕士学位论文发送至:

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发送至:

六、复审安排

(一)复检批次

学校将对第一志愿的考生进行重新审核,并予以录取。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见下表)

(三)复审名单(见附件)

(四)复审方式及内容

现场复审。复审以差异形式进行,差异率为150%。

凡在复试通知发出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复试,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复审方式。

(一)笔试

该考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须额外选修两门与初试科目不同的本科核心课程。

(2)面试

2. 具体要求

(一)各复试小组应当当场记录每位考生的答案,并留存备查;

(2)复试内容、评分标准、考试时间一致。

3.复审内容。

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外语听说能力等。

(一)专业素质复审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2024级研究生复试科目表

(二)主要内容

① 职业素质与能力

A.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情况,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和在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和能力以及从事科学研究的基础和潜力;

B.外语听说能力(主要考查学生听、说外语的能力,内容侧重于日常会话和专业基础外语)。

②综合素质与能力

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从政治态度、思想表达、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察;

B.专业素养、责任心、纪律性、协作精神及心理健康;

C、人文素质、风度、表情、礼仪等。

4. 重新测试订单

考生复试顺序将采用现场随机抽签方式确定,考生专业复试与英语复试同时进行。

5.重考成绩。

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分别折算成百分比,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2位。

(一)复试总成绩为300分。

学位

①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②面试评分:满分200分(专业素质150分、外语能力50分);思想政治素质、道德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程度

①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②面试评分:满分200分(专业素质150分、外语能力50分);思想政治素质、道德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2)具有同等学历要求的考生需额外参加本专业2门本科核心课程的笔试,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重考总成绩。

(3)具有同等学历要求的考生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律专业)考试无需参加额外考试。

(四)公布复审结果。

我院将于复试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法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复试成绩。

(五)复审信息公开。

法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复试结果等经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在法学院网站上公布。

6. 复试标准

(一)复试应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进行;

(2)复试试卷的出题、编制和保存按照《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出题实施细则》执行;

(3)复试工作严格按照《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复试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七、调整

法学院根据2024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生源情况,不接受调整。

8. 入场

一、招生原则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按需招生、综合考核、择优录取、不合格者优先录取”的原则,对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优先录取。若复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有考生放弃录取,则按本专业同一类别录取。

2. 录取程序

复试结束后,法学院将及时将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录入报名表,经核实后,以书面形式将《拟录取名单汇总表》和复试记录表(加盖公章)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在网上正式公布当年拟录取研究生名单。

(三)不予录取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3.笔试、面试、总分成绩折合百分制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或同等学力附加考试科目成绩折合百分制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

4.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者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5.未通过或者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查;

6.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信息属实的;

7.尚未公开公布候选人。

九、费用

根据《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贵发改收费[2014]641号)要求,我省研究生复试收费为100元/生(不含体检费),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

10.其他注意事项

1、复试诚信。复试开始前,签署《贵州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2.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3.复试属于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音、录像、录屏,不得泄露、发表有关信息;

4.我校分专业招收法学硕士生,授予法学硕士学位(不指定辅修方向);

5.通过定向培养项目录取的考生在学习期间不得取消定向培养协议。

11. 解释

本规定由法学院负责解释,本规定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教发[2024]2号)等文件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12. 体格检查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南》(教办[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中取消乙肝检测的通知》(教厅[2010]2号)执行。列入录取名单的考生须于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10日内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向法学院提供体检报告,体检报告须扫描成PDF文档,以“考生+准考证号”为单位发送至指定邮箱:

学术硕士学位论文发送至:

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

13. 重新考虑

1、招生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制,法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复试过程、程序和复试结果负责。

(二)实行督导制度。法学院接受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前、复试中、复试后材料整理工作的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总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将及时在法学院网站上公布。

(四)实行复核制度。对考生投诉、申诉情况经核实属实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责成招生学院或复核组进行复核。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学资格。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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