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理工学院 2024 年招生章程发布,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等重要信息

  

贵州工业大学2024年招生简章出炉啦!信息包括:学校简介、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费用标准、奖学金等重要报考信息。以下是具体内容:

录取原则是考生选择高校时的一个重要考虑因素。根据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高校招生规定必须包括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录取考生的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学金等信息。因此,如果你想了解贵州工业大学的招生规则,可以查看其2024年招生规定。

以下是本网站整理的贵州工业大学2024年招生简章详细内容

来源:贵州工业大学2024年招生简章(,-view,schId-.dhtml)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推行“阳光招生”,保障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贵州工业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省属公办本科院校,学校代码为:。学校位于贵阳市花溪区大学城。

第三条 贵州工业大学招生工作实行“程序公开、公平选拔、德智体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

第四条 贵州工业大学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贵州工业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委员会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执行校党委、校行政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全面负责全校招生工作。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设在学务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负责学校日常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

第七条 学校2024年省属重点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发并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包括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班计划和其他计划。

第八条 学校招生类别包括体育类、艺术类、普通类(含国家特色专业、地方特色专业、少数民族班、中外合作办学院校、阿里巴巴联合办学院校),招生批次包括艺术类本科批次、体育类本科批次、普通本科批次。

第四章 招生原则

第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转学比例。转学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含)至105%(含)之间,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转学比例执行。学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

第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分、减分政策。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省教育主管部门印发的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普通类别的阿里巴巴联合办学机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采用单独学校及专业代码报名,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阿里巴巴联合办学机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专业只招收已报考我校对应学校及专业代码且有专业意愿的考生,不与其他类别交叉调整考生。

第十三条 普通录取顺序: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平行志愿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平行志愿或第一志愿人数不足的,学校接受非第一志愿(招生)考生。学校对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差要求。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有关要求录取。

第十四条 我校普通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专业优先”录取原则,即按照考生分数高低排序安排专业。分数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分比较有关规定进行排序;分数仍相同时,按数学、外语、汉语分数排序,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学校专业安排不设分数差要求。

第十五条 学校按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入学后学习一年基础课程后,根据学生高考成绩、学业成绩及志愿,按照学校专业大类划分办法,在专业大类内划分专业。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学校艺术类(环境设计类)专业承认考生所在地组织的全省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及备案规则,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原则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总分较高者录取;文化总分相同时,去掉政策加分后,文化总分较高者录取;去掉政策加分后,文化总分相同时,优先考虑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录取时按照①汉语、②外语、③综合成绩的顺序进行比较,优先考虑①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①成绩相同,则优先考虑②成绩较高的考生,以此类推。

第十七条 体育专业录取原则:贵州省内学校体育专业(休闲体育)考生,在学业成绩和体育成绩均在最低分以上的情况下,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2+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原则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扣除政策加分后,按学业总成绩较高的考生录取。外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按备案分数从高到低原则录取。备案分数相同的,按照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班(仅招收贵州省内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实行单独计划、单独录取。

第五章 专业入学特殊要求及限制

第十九条 报考我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考生,外语成绩要求为当地外语满分的46.666%,即满分为150分,且成绩须在70分(含70分)及以上。

第二十条 根据学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计划,各专业录取后考生所修的外语课程为大学英语或大学日语。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要求应当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南》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新生注册与审核

第二十二条 被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到校报到。未经学校批准,超过学校规定报到期限两周而未到校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学费、住宿费和其他收费项目。

第八章 毕业与学位编辑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期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环节、修满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发给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贵州工程学院毕业证书,并加盖本证书印章。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贵州工程学院相应专业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六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1.我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我校与英国贝德福德大学联合举办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教育项目,旨在培养知识体系与国际电气领域接轨、具备电气工程领域相关知识与技能、具有一定科学研究能力的复合型国际化工程技术人才,部分核心专业课程以英语授课。

2.符合贵州工业大学与英国贝德福德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培养方案要求、修满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将获得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贵州工业大学毕业证书并加盖此证书印章;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将获得贵州工业大学相应学科类别的学士学位证书。

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如有意向赴英国贝德福德大学学习,须完成该项目人才培养计划并通过考核,达到贝德福德大学录取要求,大四可赴英国交换学习一年。一年学习结束后,如通过贝德福德大学考核,达到两校学分互认要求,将授予英国贝德福德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章 附则

第27条 助学与就业

1.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和社会捐赠奖(助)金,建立了奖、贷、勤、减、免、补等资助制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2.学生毕业后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按规定享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等优惠政策。

第二十八条 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工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贵州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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