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3 名,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你符合条件吗?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人员3名,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至2003年11月之间出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满足所申请职位的所有资格要求。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①因犯罪受过(免于)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近3年在人事考试中被查出有作弊行为的人员;③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上查出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全日制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⑥试用期的公务员;⑦法律规定不准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条件和要求

1、留学回国人员、港澳地区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证明》或福建省人事行政厅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核实表》和《港澳学生身份核实表》。通过国内外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须有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定意见》。

2.申请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获学历证明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查询和认证。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经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通信信息类”,专业类别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附件2)中“经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通信信息类”所列专业为准。

三、招募方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8时至11月17日15时,应聘人员可登录“石狮人才网”()“公开招聘”栏目进行网上报名。

2.申请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学位证电子登记表(毕业生如无法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中心网学位证明材料,可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中心网学籍证明材料);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申请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4)任职资格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3. 注册须知

(1)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取得该职位所需证书的截止日期或计算相关资格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

(3)应聘人员须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表,提交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及时关注网上最新招聘公告。因联系方式错误或无法保持畅通联系导致招聘受到影响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因信息不全导致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不予录用。

4.资格审查:所有报考人员将按照报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及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5、准考证获取方式:报考人员须于考试前两天于入围考生名单公布期后登录报名平台确认报名,并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

(二)审查

它将以面试的形式进行。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安排,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查应聘者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分数计算:面试分数采用百分制,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为应聘者总成绩,及格分数为65分。若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人数,应聘者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分数者,不予录用。考试题目由专业考试机构制定。

4、公布成绩:考试成绩将在“石狮人才网”()上公布,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

5、考试成绩相同时,按下列顺序优先录用:(1)烈士子女;(2)退役军人;(4)军属;(5)已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书的人员。考试成绩相同,且考生均符合或不符合上述优先录用条件的,将进行附加面试,并按面试成绩排序。

四、体检、考察及就业

1.体格检查

1.根据总成绩,按照计划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成绩最高到成绩最低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安排。体检按照现行福建省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和录用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并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安排相应岗位任职。

(二)调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各方面表现、遵纪守法情况、综合治理情况等,经考核合格的,予以录用;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由考试合格人员录用,直至满员。

(三)就业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选,并在石狮人才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不影响录用人选的,由用人单位实施岗位试用,办理派遣手续。

2、如有一个岗位尚未招满,又没有合适的人选,则可在其余符合任职要求、尚未被录用、经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直至招满该岗位。

3、本次考试总成绩保留期限为1年,在此期间,若聘用人员劳动关系解除,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符合条件的考生接替其工作。

五、聘用形式及报酬

员工采用劳务派遣方式入职,员工与石狮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按3500元/月标准发放(含个人应承担的五险一金)。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岗位要求、考核结果及个人意愿,员工可续聘。

派遣期间,员工食宿自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派遣期间的日常考核管理由石狮市发展改革局负责组织实施。派遣员工应遵守石狮市发展改革局的规章制度,服从其管理。

员工派遣期间,员工与石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之间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按照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的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反考试纪律及规章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2)经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有应聘人员未达标或者主动退出,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填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石狮人才网()发布,应聘人员请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如因个人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疑问,可来电咨询。(咨询电话:-)

(四)应聘人员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须知相关规定。未仔细阅读本须知相关规定而未能报名参加招聘会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附件:1.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2.《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招聘指南(2021年)》

2021 年 11 月 10 日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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