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福建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初审结果查询、笔试确认及准考证打印须知

  

(二)查看资格预审结果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报名后1个工作日内登录服务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于3月30日17:00前通过报名系统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3. 笔试确认程序

考试确认。特别提醒:2024年3月25日8时至2024年4月1日17时,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考生应登录服务平台办理考试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 打印准考证

已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并完成笔试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4月22日9时后登录福建就业网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不再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或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导致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的,应自行承担责任。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是根据岗位资格要求对比审核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格初审时间为3月25日8:00至3月30日17:00。

2.资格审查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相关信息不真实或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核材料,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口簿、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证、学位证须经全国高等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参加体检的相关证明。

5. 审查

1. 考试方法

1.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公共科目或专业知识)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础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

2.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应聘人员采用直接面试方式招聘,面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不超过5人(含5人)的,该岗位采用直接面试方式招聘,不进行笔试;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超过1:5的,需参加正常统一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面试比例为1:3。

2.笔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1.笔试科目。每个招聘岗位笔试科目仅有一门,设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人文知识、福建省情等)或“医学基础知识”(包括医学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各岗位笔试科目在报名系统和《岗位信息表》的“笔试科目”栏中标注。所有题目均为客观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日期: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14:30-16:30:医学基础知识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位于大田市,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为准,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及地点准时参加考试,迟到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4.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为100分;“综合基础知识”及格分数(加分后得分)为50分,“医学基础知识”及格分数(加分后得分)为40分,体育专业技术职务(举重教练员)及格分数(加分后得分)为30分。笔试成绩将及时在大田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服务平台上公布。笔试成绩为笔试成绩与加分总和,按加分高低排序。

5、笔试加分。根据省、市相关规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笔试结束后为符合事业单位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考生办理加分手续。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4月28日至5月7日(正常工作时间)持相关有效证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大田县俊溪镇赤岩路2号富万通大厦8楼)办理加分手续。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加分处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及时关注大田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服务平台通知。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名单及加分标准将在大田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服务平台上公布。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包括:

(1)曾参加过中央、我省、我市组织的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申请者。基层服务项目包括“三帮一扶”项目、“西部志愿服务”项目(含研究生教学团队)、“欠发达地区志愿服务”项目、“社区服务”项目。符合加分政策条件、报考我县事业单位的申请者,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可加分5分。

(2)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的通知》(民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笔试科目可享受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曾获世界三大体育赛事(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第2至第6名,亚洲三大体育赛事(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锦标赛第2、3名的运动员,可获9分;曾获省级体育比赛、全国锦标赛、锦标赛、第2、3名,亚洲三大体育赛事(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第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第7名的运动员,可获7分。退役运动员办理加分手续时,需提供省级体育部门出具的退役运动员证件或相关材料。

退役、退休士官,服役十三年以上,奖励8分;退役、退休士官,服役九年至十二年,奖励6分;退役士官,服役六年至八年,奖励4分;退役士官,服役三年至五年,奖励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士官、退役士兵,奖励3分;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士兵,奖励2分;荣获优秀士官、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奖励1分;残疾士兵,奖励3分;长期在边境、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服役以及从事飞行、舰船工作的退役士兵,在上述奖励加分基础上,可再加3分; 参军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全国统招)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上述加分外,再加5分;参军前按全国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或在校学生,退役后回校完成学业的,视为闽军发[2006]10号规定的“参军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全国统招)的退役士兵”,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以上加分可累积,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3)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通过各类加分政策报考特殊岗位或被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在基层项目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4)报考退役士兵特殊岗位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三)面试

1、面试组织。本次招聘的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基本知识和履职能力。大田县总医院9个专业技术岗位(——)和乡镇卫生院2个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由大田县总医院组织,面试相关事宜由县总医院负责通知。

2.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必须笔试成绩合格。面试人员从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各岗位空缺数的三倍顺序,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三倍,则按实际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所有笔试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均作为面试人选。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大田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在面试前3天根据应聘人员预留电话号码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登录大田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及格分数为60分。部分应聘人员与面试人数比例为1:1的岗位,面试成绩需在70分以上,方可进行体检考核。

4. 考试总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总成绩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2位。部分职位对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占比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信息表所要求的比例为准。

若有两名以上报名者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排序;若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同,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进行补充面试,按补充面试成绩排序。

6. 体格检查

1. 确定体检对象

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比例为1:1,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2.体格检查标准

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文件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被检人自理。缺席体检者,取消录用资格。

3. 体检组织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除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不符合体检标准的,应于当天安排复检;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性早搏(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不符合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安排复检”外,应聘人员或招用单位对体检结果如有疑问,可在得知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复检仅限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评估

体检结果公布后,招录单位、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规定时间内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完成考核,应聘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应聘人员无特殊原因逾期不配合用人单位完成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和录用资格。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标准执行。

考核主要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以及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专业能力、工作业绩、在校学业成绩、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了解有无违法犯罪、失信、跑商等行为。考核可以通过面试、查阅档案、学历(学位)、咨询有关部门等资格核查和调查方式进行。考核完成后,将书面考核材料连同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体检表、合考意见书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中一份须加盖招录单位主管部门印章)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

考核不合格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履行应尽义务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八、宣传招募

(一)公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程序、岗位要求、考试体检结果等确定招聘人选,在大田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

(二)录用。拟录用人员公示不影响录用者,录用单位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政策规定,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两周内办理相关手续。新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聘用合同由录用单位与被录用人员签订。新录用人员应自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录用登记之日起一周内到录用单位报到,否则取消录用资格,记入信用档案。

九、审查规则

(一)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资格或相关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5日。对有职称、专业资格证书等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3月25日(含)前取得相应证书或考试合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者,面试前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考试合格的结论。2024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可延长至2024年9月30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录用资格。

(二)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审核认证

1.本次考试采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设置和审核专业要求;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设置和审核专业要求。

2.应聘人员所填写的专业、学历(学位)等级须与应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级相对应、相匹配,并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等级一致。

3、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所学专业(不得有误)。专业要求设置为“××类”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专业;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所列专业要求;取得双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可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任意学历(学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学历以毕业证上签章的专业名称为准,非全日制学历、海外学历(学位)以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部门(具体指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

4.申请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须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并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网上验证报告》。

5.已取得“双学位”或“双专业”证书的应聘人员,可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任意学历(学位),所学专业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已取得福建省“双学位”或“双专业”证书的应聘人员,需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平台上查询认证学历、学位证书。

报考辅修专业的申请者还应取得国家承认的纳入国民教育序列的专科毕业证书,辅修专业对应信息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中心”网站查询。

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审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审核。

6.招录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是指通过社会考试(评定)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须在有效期内),不包括非公有制企业通过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

7.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民委办发[2019]1号)、《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民人社函[2022]64号)等文件规定,技工学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以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岗位。

(3)报考者报名时非公务员(含参加公务的人员)或者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后、录用前成为公务员(含参加公务的人员)或者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者录用资格。

(四)招聘岗位标注“特殊岗位”的,应聘人员报考该特殊岗位时不再享受加分政策。招聘对象为以下人员:

1.招聘岗位标注的“特殊岗位”是针对在县内或本县学生中服务过基层项目,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24年到期并经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专门面向在县内或本县学生中参加过中央或我省、市组织的基层服务项目的应聘人员。基层服务项目包括“三帮一援”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教学团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

2.大田市籍(或大田郡入伍)退役军人招收岗位中标注的“特殊岗位”,是指大田市籍或大田郡入伍的退役军人。

上述人员已享受政策待遇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五)2022届、2023届、2024届毕业生招聘岗位,招聘对象为通过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或国家认可的其他方式达到录取要求,经省级招生办公室批准入学,将于2022-2024年毕业,其学历或学位可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中心查询的应届毕业生。

(六)招聘岗位中“本市户籍人员(或本市学生)”的标注如下: ①三明市户籍人员,即自报名第一天起,日常居住地在三明市的人员; ②三明市学生,其籍贯以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为准,一律视为本市报考人员。如招聘范围限定为“本县”,则按上述原则处理。

(七)报考10个职位的候选人(、……

(八)本次招聘中涉及任职资格有效时间的其他条件,如未公布,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需要计算年限较长的,起始时间为相关工作经历的首日,截止时间为报名月份,按整年整月累计。如2023年3月至2024年2月,按1年计算。本次招聘考试中涉及任职资格有效时间的其他条件,如本公告未明确说明的,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九)岗位空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的,原则上不招聘;个别岗位空缺数较多,但报考人数不足1:3的,按1:3的比例减少招聘岗位数量。急需人才或有特殊情况的,用人单位可报县招考工作队研究批准,适当减少招聘岗位数量审核。不招聘岗位或减少招聘岗位数量的岗位,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公布。已取消的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择岗位。

(十)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书籍,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一切声称与本次考试有关的复习资料、培训班、网站、网卡、短信、试题及答案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门无关。我们郑重提醒各位考生诚实参加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XI)如果体格检查的主题是机构或国有企业或机构的服务人员,并且未能提交该单位同意的相关材料在资格审查期间申请检查,他/她将同意提交该单位同意的有效材料以申请检查,以便在材料之前辞职或终止劳动(劳动),如果劳动(劳动),则在劳动期间(劳动)。从体格检查中获得资格。

(XII)资格审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进行。

如果申请人出于个人原因放弃资格审查,则他/她必须提交豁免的书面声明。

(XIII)如果候选人未能通过书面测试分数下降顺序通过候选人的候选人的资格审查或放弃。放弃面试权的候选人由于放弃的候选人的数量而无法达到所需的面试比率,可以按照在面试之前通过书面测试的其他候选人的分数来填补他们。

(XIV)新雇用的人员必须在就业注册之日起完成五年的最低服务期(包括缓刑期)(如果他们可以申请转移,则应使用其他规定,即将占上风,他们将不包括医疗职位的最低服务。

(xv)在招聘期内,如果招聘单位因机构改革或其他原因而更改其名称或合并,则应按照机构批准文件中指定的单位组织的名称进行招聘程序。

10.其他事项

(i)如果申请人在体格检查,评估,公告等中弃权,则可以在较高的候选人到较低的候选人的情况下以其他合格的申请人的方式来填补空缺,如果候选人通过身体检查和评估均不符合人的职务,则该招聘是否应为招聘部门。已获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批准,并完成了就业登记辞职或被解雇,他/她不会被填补。

(ii) 人民的网站和福建就业网络是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和候选人的主要渠道。

如果您对注册有任何技术疑问,请登录“公共招聘公共机构”模块的右侧的“在线客户服务”,上面有关福建就业网络的主页或咨询客户服务电话号码:。

(iii)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此通知,熟悉相关的申请要求,并确保申请顺利。

11.纪律和监督

(i)加强公共机构中公共招聘的监督和服务。

(2)有关避免候选人,招聘单位的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和参与本招聘的其他相关人员的事项,应根据“公共机构避免人事管理的法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第1号法规)实施。

(iii)该考试的纪律应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进行,“关于处理公共机构的纪律和非法行为的法规”在候选人的诚信档案中,根据情况的严重性,违反刑法的严重性将被移交给司法当局根据法律处理。

(iv) 机构的公共招聘工作应积极接受学科检查和监督部门和社会所有部门的监督,并迅速接受并调查相关的投诉或报告。

该通知仅适用于该公共机构的公共招聘。

附件:2024 公共机构公开招聘人员职位信息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 年 3 月 20 日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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