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五类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平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4年以外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定向培养学生、委派培养学生、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本科阶段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硕士阶段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在职攻读学位人员、网络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得报名;

2、与平阳县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

3.原在平阳县卫生医疗系统任职,且于2024年6月2日24时后与事业单位完成劳动合同终止手续的人员;

4.与平阳县卫生健康局签订基层卫生人员定向培训协议,在校期间解除协议未满5年或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任职期间解除协议未满3年的人员;

5. 因犯罪受过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7.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和警示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经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本次招聘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具体见《2024年平阳县人民医院紧缺人才引进计划》(附件1)。

(2)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三)凡涉及起止时间问题的报名资格要求,计算时间统一为截至2024年6月2日24时。

(四)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证书、文件为准。招收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部门参照高校专业目录审核批准。本科专业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其他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和《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报名及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号); 研究生专业参见《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更新)》。

三、招聘程序

报名及资格初审将采用网上方式进行。

1.报名及资格预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8:30至6月6日17:00。

初次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6月3日8:30至6月7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平阳县人民医院医联体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点击用户注册,登录后完善个人信息,选择招聘报名→查看方案→选择岗位报名,平阳县人民医院对应聘者是否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未报考岗位或未经报名确认的报名视为无效。

应聘人员在填报个人信息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如实填写基本信息(个人信息应与相关证件相符)。以填写虚假信息取得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冒用他人信息进行恶意应聘的,一经查实,将移送公安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由于填写个人信息时上传附件为必填项,因此要求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时,需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2)毕业证、学位证。已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者,须提供相应证书;2024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相应的《教育部学籍网上验证报告》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网上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中心下载);已取得硕士学位者,还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如为学历证书,须提供相应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网上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中心下载);

(3)报考人员须提交与所报考职位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通过证明以及执业范围与报考职位相符的职位的执业证书。

应聘人员须在线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得申请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处于在线报名期限内的应聘人员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复审,请留意报名时间。

2.资格审查及面试考核

参加面试考核前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平阳县人民医院及其上级行政部门负责。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证件)不齐全或材料(证件)不符合招聘资格要求的,视为不具备招聘资格,取消录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面试考核阶段。面试考核后,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70分为及格分数,70分以下(不含70分)者,取消录用资格。

面试及考核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及考核结果将在“平阳人才网”()上公布。

3. 体格检查与评估

体检及考核工作由平阳县人民医院及其上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平阳人才网另行通知),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体检考核工作按照公务员招考工作有关环节的办法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将被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依据。

体检与考核实施前,如国家或省份出台新的规定,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四)公示、更换和聘任

1、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选,在平阳县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人举报或举报问题经核实不影响招聘的,由平阳县人民医院办理招聘审批手续。举报问题影响招聘且证据确凿的,不予录用;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可以暂缓招聘,待问题查明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招聘手续。办理招聘手续时,须将个人档案转交平阳县人才市场管理中心,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招聘手续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招聘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2、补录。如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体检考察阶段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如无补录人员,则相应招聘计划取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布后,相应岗位不再另行补录。

3、聘任。本次公开招聘的单位性质:平阳县人民医院为亏损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状态为报到定员。人员聘任采用合同聘任制,聘任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任合同》。聘任人员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新聘任人员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五年(不含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否则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以聘任合同约定为准。

四、优惠政策

凡符合附件2《平阳县医药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修订)》(平卫人办[2023]11号)政策要求的,可享受相应人才优惠政策。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骗取资格、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被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曾因相应考试违规行为受到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止参加考试期间的人员,不得报考。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位的考生,报考第二学位专业考试的,其第二学位须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并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登记核实。

(三)2024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24时前取得所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资格、学位证书。应届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凭已取得的学历资格、学位证书报考。

(四)已回国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24时前取得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海外学历学位认证,毕业时间和专业认定以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认证为准。

(五)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咨询与说明

1.招聘详情请访问平阳人才网()。

2.咨询电话:-。

3.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阳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平阳县人民医院2024年引进紧缺人才计划》

附件2:《平阳县医药卫生人才引进与培养实施办法(修订)》(平阳委办[2023]11号)

附录3:专业名录

平阳县人民医院

2024 年 5 月 17 日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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