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员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你符合条件吗?

  

1.因犯罪受过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且尚在禁止报考期间的人员;

5.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非应届毕业生;

7.被开除学籍未满5年的公务员(公务员法所称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我区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9.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回避管理规定》规定入职后存在回避关系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其他事项

1.申请者应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海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办理证书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要求是指国家承认并纳入国家教育序列的学历要求。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校、广播电视大学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具有国外学历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相关认证材料。

2.应聘人员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或通过该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考试。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资格审查时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3.如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在校期间(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该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

4.报考人员报名时非试用期公务员,报名后、录用前成为试用期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和录用资格。

5.其他尚未公布的时限性条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需要计算年限的,起算时间为相关经验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以整年整月累计。

三、注册

本次专场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成功报名1个岗位。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通过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9时至2023年4月4日17时。报名流程为:访问报名系统—注册账号—填写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材料—上传照片—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报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个人填写的信息虚假、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伪造、变造相关证件、材料、信息等获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2. 注册所需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A4大小);

(2)所修课程的成绩单,需经教务处盖章(适用于2023年全日制毕业生);

(3)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2023年全日制毕业生提供);

(4)毕业证、学位证(往届毕业生提供;具有海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

(5)所应聘职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须在报名网站真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并同步上传上述材料的扫描件或拍照件(需为PDF、JPG、DOC等格式)。

2023年获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学证明等)。

3.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根据岗位需求会同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进行相应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真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应聘者参加面试资格或后续相关资格。

4.申诉审核:2023年3月29日9:00至2023年4月6日12:00,应征人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及时通过报名平台申诉通道提交异议,逾期不再受理。

5.考试比例。原则上应聘人员数量与考试合格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进行考试。达不到该比例的,可根据招聘单位工作需要适当降低该比例。

6、现场宣讲及考核确认。本次专场招聘将举行现场宣讲活动,包括试验区情况、人才政策介绍、现场答疑等。

说明会期间,将组织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进行考试确认,对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现场发放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时间:2023年4月7日9:00-12:00;

地点:暨南大学石牌校区。

提醒:除暨南大学教职员工外,其他进校人员需提前提交预约申请(申请方式待定),否则可能无法进校参加说明会和领取准考证。

报名完成后,考试承办单位将视整体报名情况及时在校外增设考试确认及准考证发放点。

四、审查

考试原则上采取面试形式进行,若某职位审核通过人数超过20人,则该职位将增加笔试。

1. 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符合考试比例,通过报名审核并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为面试人选。

若该职位增设笔试,则按该职位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的候选人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则将笔试成绩相同的候选人一起面试。

2、面试形式:普通岗位结构化面试;教育(??中学)岗位试讲+结构化面试(教育方向);党校教师岗位结构化面试(教育方向);卫生岗位结构化面试(卫生方向)。

3.面试时间:面试类考生为4月8日(星期六),加考笔试类考生为4月9日(星期日)。

4、面试地点:面试地点为广州,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上注明为准。

5、面试最低通过分数线:面试最低通过分数线为60分,当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拟招聘人数时,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二)笔试(报名人数20人以上的岗位)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全部为客观题。

2.笔试时间:4月8日(周六)9:00-11:00

3.笔试地点:位于广州市,具体考点以考生准考证上注明为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及最低通过分数线将于4月8日下午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考生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

(三)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及合同候选人确定

1、综合考试成绩计算。仅需面试的岗位,将根据面试成绩直接确定综合考试成绩。需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面试人选的依据,不计入综合成绩。若候选人面试成绩相同,则优先考虑笔试成绩较高的候选人。

面试当晚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综合考试成绩及排名。

2、确定合同制人选。根据综合考试成绩和拟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合同制人选,体检前组织合同制人选签订聘用意向书或三方协议。

5. 体格检查和调查

1.根据综合考试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要求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及项目执行)。体检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录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与考察同时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素质、遵守法律法规、学业成绩等。

3、因考核、体检未到位、临时退出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将在报名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替补人选,替补不超过3轮。

6. 公开招聘

1.从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中确定,并在平潭综合实验区门户网站等渠道公示7个工作日。

2、拟聘人员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受聘人员应在招工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工作,否则取消受聘资格。

4、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按规定在我区任职5年以上。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任职资格要求的人员方可报名。未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任何环节不符合任职资格要求的,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或招聘单位可取消其应聘资格。

2. 学历认证要求

(1)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广播电视大学等)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认证。

(2)已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证明》及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证书信息原则上应能在中国教育网()上进行核查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上查询认证;省外“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经省教育部门认可,并在省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上查询认证。

(4)申请辅修专业的学生还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体系本科毕业证,辅修专业相关信息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

3. 专业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设置和审核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准确填写所报专业,具有境外学历背景且专业名称非中文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类”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专业相一致;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所列专业相一致。

若申请者所报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可向招聘单位说明,并提供所报专业的核心课程和就读学校的相关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予以认可。

该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应与申请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一致,且专业的学历、学位等级也须与该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相匹配,即专业、学历、学位必须一致。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指通过国家统一考试或者社会评审取得的资格证书,其中进行评审的,评审机构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向相应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其他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须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认可,或者通过国家统一资格考试取得。

5. 信用档案

为严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对存在浪费考试资源等以下不诚信行为的考生,将记入我区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

(1)进入就业意向公示阶段后放弃的,记入信用档案3年;

(二)已获准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放弃录用资格或者除不可抗力外未按时到岗的,将被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5年。

6、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籍及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专门培训机构等考试出题组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刊物、参考资料、网帖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8. 咨询

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平潭综合实验区门户网站()、“平潭党群工作部”和“招聘雷达”微信公众号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本次招聘工作相关时间、地点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可能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相关信息,保持手机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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