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录取分数线(所有专业分数线一览表公布)

  

机构全名

浙江海洋大学

国家高等院校标准代码

10340

学校地址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达南路1号新城校区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海源路18号定海校区

等级

大学本科

学校类型

普通高等院校、公立高等院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机构名称及证书类型

学校名称:浙江海洋大学

证书类型: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专业毕业要求,颁发浙江海洋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者,颁发浙江海洋大学学士学位。

高校招生管理机构

1.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相关事宜。

(2)学生工作办公室是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本科招生日常事务。

(3)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除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面监督外,还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最新发布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预留计划数量及使用原则

暂无預訂計劃。

专业教学和培训中使用的外语

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是英语。

十一

身体健康要求

(1)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入学体检指导意见》,对“学校不得录取”者,不予录取。

(二)学校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就业体检项目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招生就业权益的通知》,对“不得录取专业”作出决定。体检限制专业如下: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盲)的学生不能考入以下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药学、护理学、化学工程与技术。

二级色觉异常(俗称色盲)学生不能考入以下专业:除轻度色觉异常(色弱)专业外,还有油气储运工程、海洋油气工程等专业。

(三)报考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管理)专业者,须无口吃、肢体缺陷、听力正常。报考航海技术专业者,须具备以下条件:男女身高160cm(含)以上,色觉正常,双眼裸视力4.7以上或双眼4.0以上,矫正视力4.8以上(以申请人所在省份招生部门确认为准);报考轮机工程(轮机管理)专业者,须具备以下条件:男女身高155cm(含)以上,无红绿色盲,双眼裸视力4.6以上或双眼4.0以上,矫正视力4.6以上(以申请人所在省份招生部门确认为准)。 本专业学生报考海员相关证书考试须符合《海员健康检查要求》(标准编号GB 30035-2021)。

(四)考生应根据体检结果填写报名表,如因体检原因被拒,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核,复核不合格者,学校将视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

入学规则

(一)招生工作应严格遵循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实行“学校负责、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督导”的招生制度,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分、减分的政策规定。

(3)学校浙江省“三结合”综合评估招生按照《浙江海洋大学2024年“三结合”综合评估招生规定》执行。

(四)学校在招生时,对往届学生和在校学生一视同仁。

(五)部分专业的外语及科目成绩要求如下:

1.英语、英语(师范)、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为英语的考生,英语成绩不得低于105分。

2.海洋科学(兴杰实验班)专业适合英语为母语的考生报考,外语成绩须不低于110分。如符合外语成绩要求的考生人数不足,则适当降低外语成绩要求,直至招满名额。

3.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适合具有英语或俄语水平的申请者,外语成绩不低于105分。

以上外语成绩均以单科总分150分计算,并根据各省(市、自治区)高考外语科目实际总成绩按比例折算。

(六)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只接受有意向的考生,录取后不得转专业。

(七)由于工作性质特殊,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管理)专业以招收男生为主(不适合女生报考),其他专业不设男女生比例。浙江省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管理)专业高考总成绩不得低于普通类第一单项分数线。

八、具体录取办法:

1.学校应落实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报送档案的有关规定,确定档案转送比例。正在实施高考制度改革试点的省(市)(以下简称“新高考改革省份”),对招生专业(类别)的选修科目设置要求,考生在满足选修科目要求的前提下,应填报相关专业(类别)志愿。

2.对于已实施新高考改革、实行“专业(类别)+学院”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省份,将以考生高考总成绩为依据实行平行专业(类别)录取,直接进入考生所填报的具体专业(类别)学习。被录取的考生,只要单科成绩、体检符合要求,即可入学。

3.对于已实施新高考改革、实行“专科+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省份,以及其他实行“专科”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省(市、自治区),录取规则如下:

(1)录取生专业安排方式以“分数优先、随学生意愿”为原则,学生所选专业之间不设分数差,按录取分数线由高到低排序,再按学生意愿排序。

(2)若考生所报专业均未被录取,学校将根据考生报名成绩从高到低随机将考生调整至未满招生专业,如考生愿意接受专业调整且体检合格,学校将按照考生报名成绩从高到低随机调整至未满招生专业。如考生拒绝接受专业调整,学校将不予录取。在实施新高考改革的省份,专业调整录取只能在考生报名所在我校专业组内进行。

(3)已被录取的申请者,只要符合专业和各科成绩、身体检查的要求,即可录取。

4. 分数相同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平行志愿填报分数相同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如无相应排序规则,已实施新高考改革的省份,按文化知识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成绩、外语成绩、选修科目成绩进行排序。其他省份,文科成绩按语文、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成绩排序;理科成绩按数学、综合理科、语文、外语成绩排序。

5.学校在内蒙古实行“1:1招生计划范围内按专业偏好录取”的招生规则。

6.双志愿或第一志愿人数不足的,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拟录取或非第一志愿考生至人数不足的专业。

7.同一批备案完成后,如部分专业仍有未满招生数,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执行。

十三

收费

学费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经物价部门批准,学校实行学分制(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除外)。学分制学费分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20元,每学年可计40学分;专业学费为国家规定的学年学费与学分学费的差额)。新生具体学费标准如下:

1. 工程专业

1.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土木工程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为6300元/人·学年(其中学分费4800元/人·学年,专业费1500元/人·学年)。

2.智慧海洋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船舶与海洋工程、轮机工程与技术、海洋工程、海洋工程与技术、航海技术、能源与动力工程、机械与电子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油气储运工程、海洋油气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安全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器人工程专业学费为5500元/人/学年(其中学分费用4800元/人/学年,专业费用700元/人/学年)。

2.农林类专业

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水族馆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均为50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费4800元/生/学年,专业费200元/生/学年)。根据浙价费〔2014〕240号文件规定,具有浙江户籍、就读水产养殖学专业的学生免收学费。

3. 其他专业

1.海洋科学、药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教师教育)、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小学教育(教师教育)专业学费为5500元/人/学年(其中学分费4800元/人/学年,专业费700元/人/学年)。

2.生物科学、护理学、海洋资源与环境、交通管理、物理学(师范)、经济学、数字经济、财务管理、行政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师范)、英语、商务英语、俄语专业学费为4800元/人·学年(含学分费4800元/人·学年)。

4.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人民币。

住宿费标准:学校统一安排宿舍,住宿费按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和学生实际住宿情况执行。定海校区6人间收费700元/生/学年,4人间收费1200元/生/学年;新城校区4人间收费1280元/生/学年。

十四

资助政策

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东海奖学金、王成海奖学金、杨永满奖学金、海燕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10余种奖、助学金。

(二)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专项资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到时,可凭《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直接走“绿色通道”。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浙江海洋大学学生资助办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认定,经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可通过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渠道获得资助。

十五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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