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南五指山高中招聘23名高中专任教师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
一、招生学校基本情况
五指山中学是五指山市唯一一所市属完全中学,现有教学班47个,在校学生2173人,教职工190人,高中部专任高中教师空缺23人。近年来,学校紧紧围绕创建省级一流学校的目标,不断扩大办学规模,改善办学条件。学校注重培养优秀骨干教师,引进了一大批省外优秀人才,其中优秀校长1人、学科带头人2人、骨干教师3人,还从全国招聘学科骨干教师21人,不断优化师资队伍配置,全力打造一支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综合素质高的师资队伍。
二、招募对象
招聘对象为五指山中学高中部专职教师。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4. 职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身体素质;
3.师范院校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30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上限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取得相应科目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须与所申请职位相符,并具备所申请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如您是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及各科目的合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报考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一)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二)尚未受刑事处罚期限或者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的;
(三)在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中违反纪律规定,受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四)正在试用期或者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被执行人违反信托的;
(6)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才发[2018]516号)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现役军人、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准参加考试的其他情形(如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
5.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五指山中学高中部专职教师,根据五指山中学高中部师资缺口及现有学科教师情况,本次招聘涉及7个学科23名专职教师,其中语文教师4名、数学教师4名、英语教师8名、地理教师2名、生物教师3名、美术教师1名、体育教师1名。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确定录用人选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7.发布招聘启事
本次招聘公告将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等网站发布,公告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至10月13日。
8. 注册
1. 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以下指定网站,查阅招聘公告,并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报名网站:
(二)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4日上午9:00—2019年10月20日下午6:00。
三、申请时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网上报名需上传以下原件材料的彩色电子扫描件(JPG图片格式):
1、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一张;
2.《2019年五指山市公开招聘五指山中学专任高中教师报名表》(下载附件,需签名);
3、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合一);
4.有效户口簿(个人页);
5.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证书及学业证明材料(带二维码);
6.对应职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若您是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及各科目的合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7.普通话水平证明;
8.申请人申请时已与所在单位建立人事(劳务)关系,需提供原所在单位同意证明(请按所附模板要求填写);
9.其他证明材料;
10、报名须知: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对其网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及所提交的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否则将上报有关部门并记入信用档案。入职前如有与事实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事项,一经查实,应聘人员资格立即取消或不予录用;入职后如弄虚作假,应聘人员资格立即取消并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九、资格审查
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10. 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4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 笔试
(一)笔试条件
某岗位招聘人数与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时,方可组织笔试;若比例达不到1:3,则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笔试时间、地点
尚待确定,请参考门票。
(三)笔试形式和内容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时长120分钟,考试内容主要为教育基础知识和专业教育知识。
(4)笔试及格分数的确定和公开
笔试及格分数线由市招考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笔试及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考生平均成绩,笔试分数线未达到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及格分数线将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等网站公布,公示期为3天。
2. 面试
(1)确定访谈对象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岗位数,对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资格复审名单,若分数相同,则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未达到3:1的,则按实际符合笔试资格的应聘人员确定面试资格。
因应聘人员自愿退出或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在参加岗位笔试且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补选名单于面试前3天公布。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等平台上公布。
(二)面试时间、地点
另行确定。
(三)访谈方式和内容
面试采用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根据应聘人员岗位的授课题目和答辩题目,面试官将准备30分钟,先进行10分钟现场授课,再进行5分钟现场答疑。面试及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及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将不予录用,面试结果当场公布。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考场,准时参加面试,未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1. 体格检查和调查
(一)确定体检人员
市招考领导小组根据拟招聘岗位数,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同等数量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如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可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由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填补。
同一职位有两人及两人以上报考人员,且综合考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排序:综合考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大到小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需进行补考,按补考成绩排序。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及地点
直至另行通告。
2.体格检查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 成绩通知及复试
体检结果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市招考领导小组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应当在同级其他医疗机构进行,具体医院由市招考领导小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纪检监察人员应当参加复检。
4.体检费
体检、复检费用由相关申请人自理,其他费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5. 检查
市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等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调查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守法律法规等情况。
十二、宣传与招募
(一)拟聘用人选的确定
市招考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照招考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政府批准。
因下列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及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1.检验不符合要求的;
2.应聘人员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候选人的公示影响招聘的进行。
(二)拟聘用人选的公示
拟聘用人选信息将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等平台公示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调查处理。
(三)报名及就业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向拟聘用人员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市教育局等部门协调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报到手续。五指山中学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
(四)试用期及福利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自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聘任人员纳入我市预算编制管理,试用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任;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十三、相关问题说明
1、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6号)、《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琼人社发〔2013〕18号)、《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计划未列事项或其他未尽事宜,以上述相关文件规定为准,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根据工作情况及时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本次招聘的人员须在五指山市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方可申请调动。
3、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以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14. 纪律和要求
1.落实回避制度。按照《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 ...
2.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工作流程,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流程和信息,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3、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如发现工作人员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如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伪造、冒充、变造招聘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