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 2024 年招生简章:招生原则、计划、专业等信息全知道

  

2024年河北科技工程大学学院招生简章包含学院、专业、招生计划、招生名额、报考条件、学费标准、宿舍条件、奖学金等相关信息,考生报考前务必了解清楚。一般来说,计划招生名额不变,但因生源质量高可以增加招生名额,一般不减少名额。考生在确定报考学院和填写专业申请时,应仔细阅读2024年河北科技工程大学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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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程科技大学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

学校名称:河北工程科技大学学院

学校代码:13578

受教育程度:普通本科

学校类型:独立学院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光明南街199号

一、招生原则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程序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根据学校设施、师资队伍等办学实际,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和重点支持政策、前期计划等因素确定。各省、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报教育部批准后,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将在本科招生计划总量中预留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生人数不平衡的问题。

三、录取规则

(一)推进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2)河北工程科技大学学院在转学时,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给予的加分,安排专业时亦同。

(三)对于已从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的考生,学校将按照“专业偏好优先、专业偏好分数相同优先”的原则安排其专业偏好。若分数相同,学校将根据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对于专业偏好无法满足且拒绝调整的考生,学校将拒绝其入学。

(四)对已实施“专业+院校”填报志愿方式的省份高考被录取的考生,依据填报成绩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不调整专业。若考生填报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五)对已实施“院校+专业群”报名方式综合改革省份高考录取的考生,按照“专业优先、同专业成绩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申请,若考生申请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六)对已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省市,学校将以考生综合素质状况作为安排专业偏好调整的参考。

(七)各专业选修科目详情请参见河北工程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

(8)建筑学专业要求申请者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录取后将进行专业重试。

(九)在有英语口语考试的省份,英语专业学生需通过额外的口语测试。

10.学校组织英语作为外语的教学。

(11)入学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南》,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作为我校高考招生工作的依据。

1. 学校不接受患有下列疾病的学生

(1)严重心脏病(除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导致分流量较少,或动脉导管未闭导致少量反流,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认不宜手术的患者)、心肌病、高血压患者外。

(2)严重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等。

(3)严重的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代谢系统疾病、风湿病患者。

(4)严重或难治性癫痫等神经系统疾病,无法治愈的严重精神疾病,滥用、依赖精神活性物质。

(5)慢性肝炎,肝功能异常患者(肝炎病原体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患有结核病的申请人,除下列情况外,可能失去入学资格。

(a)原发性肺结核或浸润性肺结核,且结节稳定;结核性胸膜炎治愈后,或治愈后残留胸膜肥大的患者;

(b)所有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和血行播散性肺结核治愈后1年以上未复发,且在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机构)专科检查无改变;

(c)淋巴结肿大,临床治愈,无症状的患者。

2.患有下列疾病者,不予录取我校相关专业

(1)下列专业不予录取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盲)的申请者: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

(2)不能准确辨别红、黄、绿、蓝、紫色中任意一种颜色的电线、按钮、信号灯、几何图形等的学生,不得报考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不能准确辨别显示屏上红、黄、绿、蓝、紫色中任意一种颜色的数字和字母等的学生,不得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3)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

第十二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状况进行审查,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三)学历证书颁发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发[2002]15号)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执行。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工程科技大学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本科学位证书(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河北工程科技大学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四、收费标准

1.学费:各专业学费具体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2、住宿费:800元/人。

五、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录取结果。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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