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招聘行政岗工作人员,劳务派遣制,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为满足公司发展对人才的补充需求,保证公司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招聘需要,我公司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职员1名,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德才兼备,择优录用。

二、报名要求

(一)详细信息请参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必须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良好的政治素质、扎实的专业素养。

(3)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以上工作年限、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的计算,均以2023年9月5日为截止日,年限按整年整月累计计算。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但事实尚未查明的;受到行政拘留、劳教或者有吸毒、其他违法行为的;因违纪违法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者纪律处分且处分期限尚未届满的;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录用人员。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 报名时间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于2023年8月29日18时至2023年9月5日18时报名。

2. 报名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需登录报名系统“福建省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进行报名,在报名系统中认真填写个人简历及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等报名材料电子版。

2.申请材料: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表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和我国高等教育学位网上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

(4)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报名、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须一致)。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任职资格要求报名,对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以虚假信息恶意报名考试。凡填写虚假信息、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个人,一经查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应当准确,并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畅通。

(三)资格预审

招聘工作小组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审查时如发现材料不齐全,工作人员将联系应聘人员补充材料。报名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6日18:00,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9月6日18:00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于2023年9月7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四、考试方式(面试

(一)对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组织面试,面试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才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

(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能力、综合适应分析能力。面试成绩作为总分,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录取。如应聘人员成绩相同,将进行补面试,以补面试成绩确定应聘人员排序。

五、资格审查与体检

(一)资格审查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应聘人员现场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材料核实后原件退还。

(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资格审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录用人员,由顺位排序的下一位应聘人员填补。

六、宣传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符合招聘工作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的应聘人员进行遴选,面试成绩、体检结果符合要求的,确定为录用人选。录用人选名单须在平潭人才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聘用。

第七,招聘

对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录用,按相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平潭综合实验区中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作。对录用人员实行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工作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首次聘用人员到职后一个月内离职的,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将负责安排下一位人员依次填补该岗位或重新安排招聘、补充。

8. 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将通过“福建招聘平台”微信公众号、公告、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应准确、保持畅通。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公告,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考生如有招聘方面的问题,可咨询以下电话:考试咨询电话:——(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才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

(3)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才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平潭综合实验区中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批劳务派遣人员公开招聘名单

附件2:申请表.docx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才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29 日

阳光学院就业服务站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luzai.cnhttp://www.luzai.cn/html/3300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