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注意事项及缴费流程

  

2、通过初审的申请人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线缴纳报名费100元。

3、通过初审并完成付款确认的应聘者视为报名成功,付款成功后,除非所申请的职位被取消,否则报名费不予退还。

4、未按时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网上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提供报名服务。

3. 注册须知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按照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报名一个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期间内申请符合资格要求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不得变更为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时所用身份证与考试时所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笔试比例详见岗位概况表,未达到比例的,招聘岗位将被削减或取消。削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通州人才网公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4月28日0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报名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变更申请或未办理变更申请的,将退还报名费。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得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和纪律。应聘人员须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学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造假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和纪律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应聘资格、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规定或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4. 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成功报名的考生请于2023年4月29日09:00至2023年4月30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后果自负。

四、招募方式

考试形式包括笔试、资格审查和面试。

1. 笔试

此项考试没有指定教学大纲或教材。笔试为闭门考试,考生不得交卷或提前离开考场。

1、笔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请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3.考生须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分数线。及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最后分数相同者纳入资格审查,下同)3:1的比例确定;不足3:1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人选。

笔试成绩、资格审查人选名单以及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通州人力资源网公布。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参加资格审查的人选为已公布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

2.进入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3、经审核发现应聘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齐全或材料中的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有异议的,可当场向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声明。因放弃或审核不通过而出现空缺的,将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一次性补齐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结果公布后保留联系方式,以便通知资格审核或补齐,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4、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通州人力资源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请见面试通知。

2. 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60分为及格分数,面试不及格者不计入总成绩。面试结果当场公布。

4. 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面试成绩较高的人选;考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补考确定体检人员,优先考虑补考成绩较高的人选。下同)。

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通州人力资源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现场单位选聘、聘用更换

1.体格检查

本次体检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体检证明。体检标准按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2. 调查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阶段,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考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照《江苏省公务员招考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内容和考察方式。

(三)宣传

体检、考核合格的录用人选名单将在通州人力资源网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4. 现场选择单位

如对本公告无异议,公告发布后一周内,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组织部分岗位应聘人员(同一岗位有两家及以上招聘单位的)到现场选择用人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选择用人单位。未按时到场或未到现场选择用人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五)就业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用人单位凭出具的《南通市通州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任公告》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应在《南通市通州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告》规定的时间内到岗、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不少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录用人选名单公布后,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放弃录用资格的,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取消报考通州区事业单位(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资格。

根据《定向就业协议》及相关政策规定,报考职位代码为“16-21”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在我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任职满6年,在任职期间,非建制定向应聘人员只能参加通州区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未达到最低任职年限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的,应聘人员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在招聘单位任职满3年(含试用期),初次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至6个月。

(六)更换

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过程中,如出现下列情形,出现岗位空缺的,将在符合面试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填补:

申请人经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一)拟录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的;

求职者明确放弃录用要约;

(四)其他造成拟任岗位空缺的情况。

现场选定单位后不再调换,其他岗位聘用批准后不再调换。

六、相关政策

引进的医疗卫生人才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政办发〔2022〕53号)规定,享受生活补贴、住房补贴、一次性奖励等相关待遇(部分汇总见附件3)。

七、纪律监察

南通市通州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通州区纪委)、0513-(通州区纪委驻区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准,一经发现并核实应聘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八、本公告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及考试咨询:0513-、051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30。

附录:

1.南通市通州区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概况表.xls

2.江苏省2023年公务员考试报名参考目录.doc

3.通州区卫生医疗人才引进与培养部分政策汇总

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11 日

附件1:南通市通州区2023年春季部分事业单位(医疗卫生岗位)岗位简介.xls

附件2:2023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名参考目录.doc

附件3:通州区卫生健康人才引进与培养部分政策汇总.docx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luzai.cnhttp://www.luzai.cn/html/3300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