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服装工程学院 2022 年招生章程:学校概况、招生委员会及相关规定

  

陕西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发[2022]1号)等国考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22年招生工作规定。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实行阳光工程,充分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充分监督。为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进行,学校成立了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章制度,决定重大招生事项。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陕西服装工程学院

第四条 教育部机构代码:13125

第五条 学校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层次:本科、高职(专)

第六条: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陕西服装工程学院

证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

第七条:学校所在地: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同文路1号

第八条 学校简介

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民办普通本科院校,现有服装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健康学院、教育学院、交通学院、基础部、思政部、体育部等10个二级教学单位,共有27个本科专业、40个高职(专科)专业,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艺、文、管、经、教相结合,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本科院校。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主管教育部门的政策要求,制定省属专业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教育部审核后,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普通本科储备计划不超过本科总计划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人数不平衡的问题。

第四章 入学规则

第十条 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程序公开、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通过高考报名方式录取。不实行平行录取的省份,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对第一志愿考生进行录取。第一志愿不足时,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不设分数差;实行平行录取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报名人数未满时,按当地省招生办政策收取报名费。录取后,考生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经审核合格后正式报到。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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