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大学第几录取分数线(所有专业分数线一览表公布)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校的名称为山东大学,简称山大,英文名称为SDU,学校法定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学校在威海、青岛设有校区,威海校区地址为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全称山东大学(威海),英文名称为 ;青岛校区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滨海路72号,全称山东大学(青岛),英文名称为 。

第三条 学校的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是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双一流”建设大学。

第四条 山东大学以“为天下育人、为国兴邦”为育人宗旨,以“学无止境、气魄宏大”为校训,弘扬“尊重现实、求是创新”的校风,践行“育人为国”的办学理念,始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人,落实立德育人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最优秀的本科生和最具创造力的研究生,加快培养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和国家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形成了具有山东大学特色的多层次、立体化的高端人才培养体系。

第五条 本部、青岛校区统一招生,威海校区单独招生,考生分别填写报名表,分别录取。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山东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七条 山东大学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校本科招生工作,讨论本科招生重大事项,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八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和计划,决定选拔方案、录取标准等重大招生事项。

第九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山东大学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威海校区教务处授权具体负责威海校区本科招生的一些具体事宜。

第十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十一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按照“招生学校负责、省招生办公室督导”的原则,由教育部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山东大学按照国家政策要求,综合考虑各省(区、市)经济社会发展、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和生源情况,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办学条件,确定分省、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批准后,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山东大学预留招生计划总量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生源不平衡和解决同分录取问题。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公平、质量优先、集体决策的原则。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

1.山东大学转档时认定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高考全部加分项目中最高加分项,加分项不超过20分;此加分项在转档、分配专业时适用,未安排省内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不适用所有加分项目及分数。

2、山东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转学比例。

按平行志愿录取批次,调整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体检合格且愿意调整专业的考生,录取后不予退学,未完成计划将集中填报志愿。

原则上,按志愿顺序报考批次转学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直至名额满员。专业不符合志愿且拒绝调整、体检不合格、未达到录取线的考生将被拒绝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源头计划满员。如仍不足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则进行志愿补录。[!--.page--]

若所收集的报名人数仍不足,可将剩余计划调整至其他有足够生源的省份,以完成招生计划。

3.山东大学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偏好安排其录取专业。专业分配按“成绩优先”原则进行,不设专业偏好差异。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的专业偏好适当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备案分数相同的,按相应省份同分比对规则执行;对无明确同分比对规则的省份,优先考虑高考分数线较高者(不包括任何政策性加分)、高考语文、数学分数线较高者、高考汉语分数线较高者、高考外语分数线较高者,直至源计划满员。

招生时不区分往届生和在校生;各招生专业不限制性别比例。

4.山东大学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招生工作,按照省、市有关文件执行,考生选修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别)相应规定。按院校专业组批次报名的,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意愿分配同一院校专业组内的专业。

在内蒙古自治区,我校实行分数优先(即“分数清分”)的录取办法。

5.保送生、强基础计划、综合评定录取、国家专项计划、大学专项计划、艺术、体育、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及侨胞等特殊招生项目,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招生简章要求录取。

6、山东大学护理专业只招收本专业本科生,录取后不得转专业。

7.强基计划、艺术、体育、高水平运动队、赴藏就业非藏族学生、山东省文物全能型人才定向培养对象录取的考生录取后,不得转其他专业;外语类保送生录取后,不得转小语种以外相关专业。

8.威海校区的临床医学专业、国际政治专业在学期间部分课程将以英文授课,外语非英语的考生请谨慎填写该专业申请表。

9、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南》及相关补充规定,我校化学、生物科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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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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