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妇幼保健院]面向全县公开选调 3 名高层次人才,详情请看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县妇幼保健院决定从全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中公开选拔(聘用)3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聘任方式。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情况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任职资格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任职资格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拔: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处罚期间或者影响期限尚未届满;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人员在指定单位未完成服务年限或者有其他限制调动规定;

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有关规定,被举报未满1年;

5.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禁止使用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具体要求

具体职位要求见附表。

三、选拔(录用)程序

1. 报名及资格预审

1、信息发布(2月28日—3月7日)。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选拔(招聘)信息。

2、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3月5日上午8:00—3月7日下午5:30)。汉寿县妇幼保健院选聘(聘用)领导小组在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对应专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网上打印登记表(需现工作单位签字盖章)、背景相同的一寸照片3张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领取准考证(3月8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领取准考证。认真阅读、核对《准考证》,并参阅《准考证》规定,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副高级以上职称高层次人才招聘不设比例限制,原则上不进行笔试,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

(三)考核。用人单位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审查拟聘用人员的资格。

(四)补录。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调动,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按同一岗位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同等人数补录一次。

(五)公示。选拔(录用)单位根据考核结果,与其主管部门共同确定调入人员名单,并按规定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的调入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填写相关表格,连同《调动人员公示报告》及人员个人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四、其他规定及说明

1.报名咨询电话:-。

2、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对因资格审查、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调配而产生的空缺,将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 年 2 月 28 日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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