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报名及资格审查指南:注意事项与考试安排

  

8.报名期间,申请人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按时办理报名相关事宜。

9.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要求,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自身要求的职位进行应聘。

10、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报名表》,并逐项核对,如发现错误应及时修改。资格审查通过后,信息将不再修改。

11、本次人才推介会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20时,重点审查申请人所学专业、学历、年龄等是否符合要求,审查通过者进入下一阶段。

3. 审查

本次考试定于5月中旬在北京举行,请考生密切关注指定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合理安排考试时间(考试定于5月16日现场宣传报名结束后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所需证明材料将在指定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同一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应聘人员不足30人的,直接进行面试。

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由公开招聘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增加笔试,具体情况以指定网站发布的考试公告为准。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测试。笔试试卷统一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同一张试卷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汉字的,按零分处理。未按时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笔试结束后,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最低及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总及格分数线将在指定网站公布。

同一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数按1:5的比例确定,若最后进入面试环节的候选人笔试成绩相同,则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核专业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形象举止等。面试不设比例,满分100分,最低及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及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纳入体检考察范围。面试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未按要求回答的,按零分处理。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

3.成绩计算。加考笔试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直接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考生名单。同一岗位计划岗位数内,如出现总成绩相等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最终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考生,通过加考(面试)确定最终人选。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的考生名单将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检查与体检

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按照各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本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确定,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由公开招聘引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引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招考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体检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补检的,将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体检时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将取消其引智资格,经公开招聘引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替代人员。 体检结束后,按比例确定纳入考察范围的人选。

考察工作由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招录考察工作的通知》,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引进岗位的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拟考察人选的综合素质。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招录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的,由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查,作出审查结论。考察过程中,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招录情形的,取消其招录资格。应聘人员应提交考察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引进资格,经市公开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予以更换。

因未参加体检、未通过体检、中途放弃考核等原因出现空缺的,由公开招聘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宣传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得分情况以及体检、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察举报人应当真实姓名如实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问题严重、证据确凿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问题严重但一时难以核实或否认的,暂缓引进,待核实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6. 完成入职程序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所涉问题不影响引进、档案审核通过的人员,经市公开招聘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办理人才引进相关手续。

2、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3.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聘用合同中与引进人员约定试用期。初次聘用的新引进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审查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或超过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在办理录用手续过程中,如应聘人员因被录用为公务员、被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自愿放弃任职资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该空缺岗位不再补录。

5.杭锦旗本次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按照人岗匹配的原则,引进人员须服从工作调整和分配的岗位,服务期间不得参加旗内外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不得调出杭锦旗。服务期间调动或辞职的人员,应承担人才引进违约责任。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的,将记入其信用档案。

好处

(一)引进人员办理人事手续,登记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和其他福利。

(二)引进人员符合《鄂尔多斯市人才落户和住房保障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规定条件的,按规定给予高校毕业生落户补贴。具体为: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博士、硕士毕业生,可分别申请落户补贴40万元、30万元;非一流学科硕士毕业生,可申请落户补贴20万元。其他国内双一流大学双一流学科硕士毕业生,可申请落户补贴20万元。 其他高校博士、硕士毕业生可分别申请安置补贴30万元、10万元(一流大学指2017年教育部等部委公布的第一轮“双一流”建设名单中的42所一流大学;国内其他双一流大学指2022年教育部等部委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名单中除上述42所大学以外的其他“双一流大学”;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大学指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中列前300名的大学)。

国内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安置补贴10万元,其他国内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安置补贴5万元。

对来自世界排名前300位的国外大学的博士、硕士、本科生,可分别申请安置补助费40万元、30万元、10万元,安置补助费自批准当年起按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

纪律与监察

1. 落实回避制度

1.任职回避。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婚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也不得应聘本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岗位。

2.履行职务时回避。招录单位工作人员与上述亲属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招录单位公正履行职务的利益冲突的,应当回避。

2.严格引入纪律

对违反引进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规定,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者录用资格;对违反引进纪律的录用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对违反引进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引进岗位或者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事项

(一)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政治思想、纪律、守法等方面行为不良的;

2.个人信息虚假的;

3.政治审核不合格的;

4.相关证件、资料不合格;

5.考试时作弊;

6.体检不合格或者在体检过程中伪造、隐瞒相关病史,导致体检结果不真实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检查资格的;

8.其他违反招聘相关规定的行为。

(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程序等阶段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或者聘用资格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取消资格的有关事项、原因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异议的权利。

(三)本次招聘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环节如有空缺,将依次递补。只进行一次填补,并电话通知填补人员。在完成录用登记手续后,因放弃录用或取消录用而产生的空缺不再填补。

(四)本次进口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书籍,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进口考试出题小组或专门培训机构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刊物、网卡等均与本次进口考试无关。

(五)因不可抗力因素,本次招聘相关流程、步骤、要求等可能进行相应调整,相关公告届时将在指定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六)本方案由杭锦旗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杭锦旗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研究决定。

咨询监督电话

支持热线:-

监控电话:-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2:30-5:00

杭锦旗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 年 5 月 9 日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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