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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部分
关于人才培训交通补贴事宜
01
补贴对象
实施青年人才实习计划,对来洪梅实习(包括学徒、见习或培训)的人才提供交通补贴,扩大青年人才资源储备。
交通补贴标准根据人才就读高等学校所在地确定,市内交通补贴为300元/人,省内交通补贴为500元/人,省外交通补贴为1000元/人。
02
申请条件
申请人才实习交通补贴,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23年1月1日(含)后在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政府全额扶持的事业单位除外)实习,实习期限不少于3个月,且须在用人单位缴纳特定工伤或商业保险;
2.在我市用人单位实习时,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或已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士、硕士生、博士学位,学习年限不超过2年;或为出国留学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或已获得国外学士、硕士生、博士学位,学习年限不超过2年。
人才培训生交通补贴每人只能申请一次,补贴一次性发放。
03
申请材料
1.红梅镇人才实习交通补贴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学生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实习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东莞开户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证明材料。
第 03 部分
就业安置补贴
01
补贴对象
落实岗位引进补贴计划,对我镇引进人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岗位引进补贴,进一步拓宽我镇重点用人单位引进人才的有效渠道。未获得东莞市经济发展促进专项资金资助的企业,不得申请岗位引进补贴。
02
补贴标准
标准为每人200元,介绍同一毕业生就业只给一次补贴,补贴一次性发放,同一服务机构申请补贴人数不得超过500人。
03
申请条件
要申请就业介绍补贴,你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引进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或2023年1月1日(含当日)及以后毕业的技工院校及特殊教育院校技术培训班、预科技师班、职业教育班毕业生等人才到我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批发和零售业、规模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等“四以上”企业;
2.引进人才申??报时,已与我镇“四大”企业(建筑业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起始时间须在2023年1月1日(含该日)之后,且已在该单位连续工作6个月且仍在该单位工作(在单位工作情况以在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记录为准);
3、引进人才签订劳动合同后,连续6个月在我镇工资薪金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4.申请补贴的服务机构应在东莞市或东莞市东西部合作对口支援城市合法注册,并取得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5.申请补贴的服务机构近两年无失信记录,无因违法或侵犯引进人员和企业合法权益受到行政处罚、责令改正的不良记录。
04
申请材料
1.红梅镇就业引进补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用人单位出具的、被推荐人签署的职业介绍推荐书,或“四好”企业(建筑业除外)出具的确认书,以及被推荐员工引进成功后的付款凭证;
5.全日制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或技术工人毕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录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或技术工人与我镇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7、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立的基本银行账户复印件(加盖公章);
8.其他证明材料。
第 4 部分
外出招聘补贴
01
补贴对象
落实校企交流计划,对参加市、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东莞市外招工活动的企业给予外出招工补贴,未获得东莞市经济发展促进专项资金资助的企业,不得申请外出招工补贴。
02
补贴标准
参加省内招聘活动的,补贴标准为每次1000元,参加省外招聘活动的,补贴标准为每次2500元。以上补贴一次性发放。
03
申请条件
申请外地招聘补贴,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补贴的企业须为洪梅镇合法注册的企业;
2、已在东莞市校企合作洽谈会平台注册并发布职位;
3、参加市、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东莞市外招聘活动。
04
申请材料
1、红梅镇企业外地招工补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开立的银行基本账户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其他证明材料。
第 5 部分
技能支持补贴
01
补贴对象
实施技能援助计划,对成功注册并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证的企业给予技能援助补贴,鼓励企业培养技能人才,未获得东莞市经济发展促进专项资金资助的企业不得申请技能援助补贴。
02
补贴标准
当年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人数50人以上的,补贴标准为1万元;100人以上的,补贴标准为2万元;200人以上的,补贴标准为3万元。
每家企业每年只能享受一次技能扶持补贴,补贴一次性发放,需要企业进行技能等级认定的人数以企业当年发放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数量(不分级别)计算。
03
申请条件
要申请技能支持补贴,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补贴的企业须为洪梅镇合法注册的企业;
2.申请人已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注册;
3.申请补贴企业近两年无违约记录,无受过行政处罚、责令改正的违法行为或侵犯引进人员和企业合法权益的不良记录。
4、组织公司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证,同年为50名以上员工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04
申请材料
1、红梅镇技能型企业补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已完成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备案及当年组织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证的员工人数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企业开立的银行基本账户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其他证明材料。
02
过程
宣布
该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申报公告,明确了补贴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现场办理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应填写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确认后签字、加盖公章,准备好相关材料,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表格及证明材料交至虹梅镇市民服务中心一号服务窗口,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审计
申请人成功提交资料后,所在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是否符合相关申请条件进行审查。
公开列表并征求各部门意见
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拟审批的申请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收集相关部门意见后,确定补贴名单。
资金发放
按照规定,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镇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给申请补贴的个人或单位。
03
其他规定
(一)根据本办法认定政策待遇申请人的用人单位时,用人单位及其依法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以及同一用人单位依法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不同分支机构,均视为不同用人单位。
(二)本办法政策福利的申报时间、申报程序、申报材料等要求,以所在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的申报公告为准。
(三)符合条件的人才在申领人才引进综合补贴期间,须继续在我镇工作,因工作调动、辞职等原因离开我镇的,不再享受相关补贴待遇。
04
联系地址和电话
联系地址:东莞市洪梅镇洪梅大道37号洪梅市民中心1号窗口
联系人:叶先生
支持热线:-
05
下载附件
附件列表:
1.红梅镇人才引进综合补贴申请表
2.红梅镇人才培养交通补贴申请表
3.红梅镇就业引进补贴申请表
4. 雇主的聘用确认书
5.红梅镇企业外地招工补贴申请表
6.红梅镇技能扶持企业补贴申请表
下载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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