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县医院 2022 年人才引进公告,打造高质量人才队伍

  

定兴县医院2022年人才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实施人才强院战略,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根据《河北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中共定兴县委办公室、定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支持定兴市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原则

1.突出重点,按照需求进入原则,加大对重点领域、紧缺专业、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

2.坚持公开招聘、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礼仪待人、特殊事项特殊对待。

二、引进对象

1. 学科负责人

2. 博士研究生

3.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4. 硕士或同等学历

5.重点领域、紧缺专业、关键岗位、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数及具体所需条件详见《定兴县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1.基本情况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论居住地在哪里。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

其中,外国留学生须持有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学位证明;

5.应聘人员应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临床、科研、教学能力。具有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硕士学位和临床经验丰富的紧缺专业人才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其他条件。

7.年龄、户籍、档案关系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完成最低服役年限或最低服役期限的人员、大学生。

2.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在册工作人员。

3.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规定不得报考该职位的人员。

4.申请录用后将产生回避关系的人员。

5.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者进行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因故被免职、开除或者开除公职的。

6.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在各级招录中被查明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纪行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准选拔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1. 报名方式、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需将个人简历、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发送至定兴县医院人事部电子邮箱,并注明应聘岗位;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将个人简历、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发送至定兴县医院九楼人事部进行现场确认报名。本次招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 注册邮箱:

3.报名时间:2022年4月1日至4月15日。

四、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职位信息表》,充分了解招聘政策及所应聘职位的要求。

(二)面试

1、报名材料初审通过后,定兴县医院人事处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按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河北健康码”进入现场。

2、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内容包括业务能力、理论知识、综合分析、现场反应、仪表举止、语音表达能力、心理素质。

3、面试评委由医院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主任组成,面试结果(工作经历、职称、职务、专业能力、知名度、在市内影响力)由人事处及相关分管领导报医院委员会、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后,通知相关人员进入体检阶段。

3.体格检查

体检由我单位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在规定时间内补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核

1.对通过面试、体检的应聘人员,学校将对考核结果、政治思想表现、品德品质、专业能力、工作业绩等进行综合考核,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应聘人员接到考核通知后,应按单位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并提供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电子登记备案表)。考核不合格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取消录用资格。

2、我院将本着客观、公正、求真、认真、负责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及其他相关工作。

(五)宣传招募

1、根据拟聘岗位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定兴县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另行确定。

2、公示期间,如有人举报影响录用,或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自动放弃录用,则按总有效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空缺岗位,总分数并列的,按体检优先顺序递补。对举报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核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核实并得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3.应聘人员应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计入聘用期限,试用期满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新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协商执行,并报请财务担保部门备案。

五、纪律和监察

(一)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岗位培训等告知手续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就业资格。应聘人员须保证沟通顺畅,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选拔招聘全过程在定兴县医院党务纪检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指导下进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格招录选拔纪律。对违反本规定的下列人员,必须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申请人伪造、变造文件、证件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申请资格的。

2. 考生在报名过程中作弊、行为不合理或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的。

3.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者参与作弊行为。

4.违反本计划的其他情形。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者录用资格;对违反本计划选拔录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选拔招聘工作纳入长效机制,因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选拔招聘计划无法完成,责成医院人事部门确保后续工作完成。

六、组织领导

为有效开展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成立了定兴县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定兴县医院,主任为李昆,具体负责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和聘用等工作。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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