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 2023 年民营经济组织系列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及申报指南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浦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工商联,市属有关单位:

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开展我市民营经济组织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时间、程序及申报条件

1.人员范围

在我市各类民营企业从事工程技术和农业专业技术工作,与申报专业相符、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应规定执行。

2. 提交材料时间

根据省人社厅统一安排,系统申报入口将于9月20日开通。开通后,申请人可登录系统填写、上传申报材料,于11月1日8时至11月3日17时期间,点击“申报”提交材料。今年我市不再接受纸质申报材料。

3. 资格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当符合《贵州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贵州人社厅通知〔2013〕325号)和《遵义市民营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12条办法》的规定。

(四)申请程序

1. 个人声明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应聘者建立个人账户(登录账号为应聘者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123@abc,登录后应聘者须及时修改密码)。

(2)申请人登录“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8888/ips/),网上申请职称评审。

(3)申请人按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附件2)的要求上传申报材料。

2.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

(1)用人单位应当核查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年度考核、继续教育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证书、论文、作品、业绩是否真实有效。

(2)对符合相关审核条件的,予以公开公告(现场公告与系统公告同时进行,均需持续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对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应登录“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单位推荐报告(含公示状态表、公示状态说明、推荐承诺书)。

(4)主管部门登录“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接受上级单位审核,此项工作须在收到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后应及时跟进系统进程,对收到和退回的申请材料应及时处理。如因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未及时处理导致申请错过截止时间,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应承担申请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和后果。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初审

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初审工作,包括政策审查、绩效材料审查等。

政策审核:学历年限、工作年限、年度考核、继续教育、所学专业是否与申报专业一致。

业绩材料审查:主要审查申请人的业绩材料是否符合相应审查文件的数量要求。

初审结果为“不合格”的,可在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通过网上提交补充材料。

4. 评审及资格审查程序

遵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成立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向社会公布,无异议后,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二、申请及审核政策要求

1、任职期限(聘期)最终计算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年计月算,聘期满即止)。业绩自取得现任任职资格时起计算,任职期限以签订劳动合同累计年限确定。

2.在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累计接受继续教育学时不得少于45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得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相关要求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必修科目学习考试的通知》执行。本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习强国”当年学习成绩达到1000分及以上,可视为当年完成30学时的继续教育。

3.在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博士、硕士生可直接申请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对申报、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职称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任职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申请人和推荐、评审单位的责任。

(二)各地区、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职称申请、政策审核等环节,确保职称评审公开、公平、公正,不断提高职称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和社会公信力。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遵义市工商联(总商会)

2023 年 9 月 15 日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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