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录取分数线(所有专业分数线一览表公布)

  

? 第三章 组织结构

? 第十条 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

负责招生工作,研究拟定高校招生政策,决定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

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二条 学院纪检监察室对学院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导师。

?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批次

第十三条 学院面向全国15个省(自治区)招生。

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四条浙江省招生专业批次:土木工程、资产评估、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首批招收本科生、视觉传达设计、环境

环境设计专业纳入第二批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其他专业纳入第二批本科

其他省份各招生专业按照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执行。

录取结果将分批公布。

? 第 5 章 入学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转学比例。

按照平行志愿招生批次,转学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对于批量自愿(传统自愿)申请,调整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 第十六条 关于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院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学校入学体检指南》的规定。

? 第十七条 学院招收的男女学生比例不设限制。

? 第十八条 学院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英语专业除外)。

第十九条 根据培养需要,部分专业应将英语、数学单设。

英语分数要求: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国际商务

专业、金融学(中新合作办学)原则上不低于100分、国际经济与贸易

义学专业原则上不低于90分;数学科目分数要求:统计专业原则上不低于90分;数学科目分数要求不低于90分;统计专业分数要求不低于90分

不低于90分。

? 以上分数线均按照每科总分150分计算,具体分数线参照省(自治区)普通中考成绩计算。

各科目实际总成绩将按比例折算。

? 第二十条:未填写申请表的学生将被拒绝入学金融学(中新合作办学专业)、护理学专业。

有意报考此专业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 学院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确定考生入学专业时,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

两个专业之间相差1分,选择第二个专业后就没有差别了。

录取将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

? 第二十二条 专业录取过程中,录取分数线相同时,

实际考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将获得优先考虑。

按照学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行政部门的政策和规定录取。

第二十三条 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专科生招生的有关规定参照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院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

根据《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浙大学城院[2016]13号)另行实施。

? 第六章 入学审核、费用、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五条 学校录取的新生应按规定到校上课。

留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校入学,须向学院申请休学;

逾期申请休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重考。

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院各本科专业收费实行学分制。

学费由注册费和学分费组成。

预付款应当按照核准的预付款标准进行。

? 第一批专业:

(一)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6000元/年

(二)资产??评估专业学费为每人每年人民币5,300元。

? 第二批招生专业:

1. 金融学(中新合作学院)

?学费:30000元/生/年;

(二)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每人每年27000元人民币;

(三)建筑学、临床医学专业学费:每生每年25000元人民币;

(四)金融学、财务管理、国际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会展

经济管理类学费为23000元/生·年;

?(五)工业设计、通信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学费:每人每年20000元人民币;

(六)机械电子工程、道路桥梁及渡河工程、自动化、电子信息

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药学、护理学、日语

学费:18000元/生/年;

(七)其他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年17000元人民币。

? 学年结束时,按注册的专业和实际修读的学分进行结算。

第二十七条 学院为优秀学生设立新生精英奖学金和学业优秀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精英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国际交流奖学金

此外,学生还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

社会各界捐助的奖学金及各类外援奖学金。

? 第二十八条 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

为了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提供校内

校外勤工俭学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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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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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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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标题所说,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历年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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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专业】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招生网-浙江

江大学城学院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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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专业】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招生网-浙江大学

城市学院成绩 第 1 章

第一条,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及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招生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用于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14年全日制本科招生。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

执行部门有关政策法规,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然后,学校将从道德、智力、身体和审美等方面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估,选拔最优秀的学生并录取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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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学院招生实行“阳光工程”,广泛征求考生意见。

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院全称: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第六条

学院代码:13021 第七条 学院成立

1999年7月经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浙江大学主办。

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一所由中国科学院合作创办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院位于杭州市区。

校园占地一千余亩,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生活条件完善。

第八条 学生毕业时,颁发按照国家统一规格印制的毕业证书。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全日制本科学历,具有学位授予权

符合条件者,授予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士学位。第九条

地点:杭州市拱榭区湖州街51号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

指导本科招生工作,研究拟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决定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是学校行政管理和有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院纪检监察室负责指导学院招生工作

全程监督。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批次第十三条

学院面向全国12个省(自治区)招生。

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第十四条

浙江省专业招生批次:土木工程、资产评估

艺术类本科生首批招生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

其余专业将在第二批本科招生中招生。

高校专??业按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招生。

第十五条:入学

(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生源信息。

电话: -电子邮箱:邮寄地址:杭州

51 State ,邮政编码:第 30 条 本章程由浙江大学

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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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国家和上级相关政策存在不一致。

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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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城市学院重点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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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全景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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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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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招生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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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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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热门校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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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派 - 高考报名填写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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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派 - 高考报名填写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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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2016年浙江省一本院校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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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省一本院校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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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6年普通高中文理科第一批平行志愿录取分数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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