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第五批刚性引进高层次人才 277 名,条件及岗位公布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榆林市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办法》(榆办发〔2018〕7号),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进口数量

榆林市第五批刚性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拟引进277人,其中县市本级227人,市属及有关部门50人(具体岗位及引进人数见附件1)。

2.引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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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行良好;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资格;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6.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02

(二)引入范围和对象

引进范围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1.具有高级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在实践中取得创造性成果、技术水平达到省级以上水平的学科带头人;

2.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在实践中取得创造性成果。

3.申请之日已取得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硕士等相关证书的申请者,须为高层次人才。硕士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国内高校毕业的申请者,其硕士、博士学位须在国家计划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国外高校毕业的申请者,须取得教育部颁发的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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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主要情形

1.不符合硬性引进基本条件和范围的人员;

2.不符合所应聘职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要求的人员;

3.榆林市范围内的国家机关公务员、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

4.曾受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7.违反其他相关规定,不宜申报。

三、待遇及相关要求

1.占有机构编制;

2.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

3.对国内“985”、“211”工程大学或国外高校毕业并获得教育部学位认证的博士生和具有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给予40万元住房和生活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

4.引进人员工龄、工资、社会保障、职称等福利待遇按照榆林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

5.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厅发〔2017〕11号)有关规定,刚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在引进单位最短服务年限为5年。

IV. 引入程序

1.组织声明

1.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日至11月21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日至11月23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对符合引进对象第一条、第二条要求的人员及国外大学毕业生,只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中共榆林市委党校北楼三层3011房间(榆林高新区榆溪大道市委对面)。

4.所需材料: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本科、研究生、博士)、学位证(学士、硕士、博士)、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榆林市第五批刚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国外大学毕业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在校期间各学科成绩单、教育部颁发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聘第一条、第二条引进对象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表、评定材料、批准文件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须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所需材料同上)压缩包发送至邮箱,邮箱及文件名为“应聘单位+岗位代码+姓名”。

5. 每个符合资格的应聘者只能申请一个职位。

6.申请人的年龄将根据申请截止日期计算。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次资格审查和再资格审查两个阶段。

1.现场报名的资格初审和复审合并进行;

2. 网上报名的,将以邮件形式通知您是否通过初审资格审查,如通过初审资格审查,须于2018年11月23日下午5点30分前携带全部证明材料原件到现场参加复审资格审查,如未通过复审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审资格审查,您的申请将被取消;

3.同一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评审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照参加面试评审人数与拟招聘人数2:1的比例减少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招聘人数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将于2018年11月27日在榆林党建网、榆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拓城人才微信公众号、榆林党建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取消招聘计划的,已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2018年11月27日与中共榆林市委人才处联系(联系电话:-),可改换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或放弃报考。 申请只能更改一次,且申请不能更改为减少招募人数、招募计划或者取消招募的位置。

4.对于国外高校毕业的研究生,学校将根据申请者在校期间所修各门课程的成绩单,按照“专业相近”的原则,与用人单位沟通后进行资格审查。

5.通过初审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申请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在申请期内申请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榆林党建网(

)、榆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拓城人才(yulin-)微信公众号和榆林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三)面试审核

面试评审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榆林党建网、榆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拓城人才微信公众号、榆林党建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4. 体格检查

按照面试评审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名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招考公务员体检标准及项目。体检人选名单将于面试评审结束后当天在榆林党建网、榆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拓城人才微信公众号、榆林党建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因放弃或未通过体检而产生的空缺,不予填补。

(五)调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县、市、区委组织部、市主管部门将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水平、业务能力、违纪违规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对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补录。

(六)研究与审批

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推荐引进人选名单,报市紧缺人才引进和培养领导小组研究批准。

(七)公开披露

经市紧缺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拟引进人选,由市人才办在榆林党建网、榆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拓城人才微信公众号、榆林党建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市人才办将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公示期满后的空缺不再填补。

(八)办理引进手续

公示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发布引才通知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当全面、准确、有效提交相关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如应聘人员填写与真实情况不符的信息,或伪造相关证件、材料获取面试、考核资格,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2.省外应聘人员取得的副高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仅作为应聘资格,引进后须按照陕西省职称评审有关规定重新认定,经认定合格后方可享受相应待遇,如不能重新认定的,将取消其引进资格。

3.刚果引荐人员因个人原因,无法按规定办理相关引荐手续的,取消其引荐资格。

4、本次高层次人才刚性引进不指定、不出版相关教材、辅导书籍,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5、本办法未尽事宜由中共榆林市委人才办公室负责解释。

电话(传真):0912-

电子邮件:

附录:

1.榆林市第五批刚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名单.xls

2.榆林市第五批高层次人才刚性引进申请表.docx

3.陕西省公务员考试专业参考名录.doc

中共榆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 年 11 月 9 日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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