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京东南大学录取分数线(所有专业分数线一览表公布)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要求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4年全国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成绩优秀,将来有志于从事相关领域科技工作,均可申请报名。

申请人分为两类:

第一类:综合素质优秀者。

第二类:高中阶段基础学科成绩优秀,获得全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化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生物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等五项学科竞赛全国总决赛二等奖及以上成绩的考生。

二、专业及省份

注:(1)考生高考体检成绩须符合所报考专业的要求,其中Ⅰ级为色弱,Ⅱ级为色盲。

(2)已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选修科目须符合所报专业(类别)要求方可报名。各省专业及招生计划详情,以报名系统为准。

三、报名方式及评选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4月12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东南大学强基础班报名系统,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时,考生需根据自己的学科特长??和专业兴趣填写1-3个专业(类别)。我校不再安排专业调整。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应选择符合所报专业科目要求的科目。报考我校强基础班的考生不可同时报考其他大学。

2.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凡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3.确认审查

6月15日至18日,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确认考试。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强基计划录取资格,不再参与后续入围队列。对已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并已入围但无故放弃的考生,我校将通知生源省招生考试机构如实记入诚信档案,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入学考试资格

6月27日,对第一批已确认考试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按照“分数优先、随心所欲”的原则,按照考生所在省各专业计划数的6倍确定各专业入围高校评估考生名单(分数排名倒数相同者全部入围),并向社会公布各专业入围标准。入围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须达到生源地首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录取批次各省另行设定的对应分数线),理科不低于60分(含),文科不低于40分(含),高考综合改革不低于30分(含)。 第二类已确定考试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一批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合并录取各省另行设定相应分数线)。

5. 大学评估

学院考试将于7月1日至2日举行,考试内容包括体能测试、综合能力测试等,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及报名系统中的《考试公告》为准。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为合格测试,不计入学院考核总成绩。未达到合格要求的考生将不再参加后续综合能力测试。具体测试方案详见附件。

2、综合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按专业进行,测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查学生所报考科目的基本素质;面试将结合省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主要考察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发展潜力等。面试对专家和考生采用“双随机”抽签的方式,全程录音录像。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学校录取工作将进行调整并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1.综合分数换算方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折合满分100分)×85%+高校考核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折合满分100分)×15%。

2.确认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各省强基计划招生名额,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专业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成绩和高校综合能力测试成绩进行录取。若仍相同,报考文科专业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外语)、数学成绩,报考理科专业的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外语)成绩。

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本省、本市同类学科考生录取最低分数线的,予以录取。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审核确定强基础班预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将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批次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4. 培训计划

1. 定期评估和分流招募方法

实行本硕博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完全学分制,本科生采用3至4年的弹性学习期限。学生入学后一般不允许转专业。如有特殊困难或特殊需要,不能继续在学校强基计划承认的专业学习的,可申请转入学校强基计划专业范围内的相近专业,但不得转入其他普通专业。

实行定期学业考核和动态退学复学机制。各学院要制定实施细则,每学年对强基计划学生进行定期学业考核,实行动态进出机制,确保强基计划学生培养质量。学业考核达不到强基计划培养要求的学生,应当退出强基计划,原则上转入本专业普通班;本专业没有普通班的,学校提前明确退学学生可转入的同类专业范围,学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拟转专业对应年级同生源录取分数线。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原则上不予复学。

强基计划生也可申请自愿退出强基计划,退出强基计划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不再具备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资格,也不再享受强基计划生的相关福利。

2. 本硕博连读培养项目

学校遵循“厚基础、宽领域、重交叉、强创新”的培养路径,整合全校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重构本硕博衔接的培养体系。本科阶段旨在夯实基本学科能力与素养,培养学生创新意识,激发学生创新欲望;硕士、博士阶段旨在对本学科或交叉学科进行深入研究,产生创造性成果。

对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学校将制定自主培养方案,分班授课,配备一流的师资力量,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营造一流的学术环境和氛围,实行导师制、书院制、全学分制与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精品化、本硕连贯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新模式,构建更好激发学生潜能和创造力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三)其他激励机制

1.推荐研究生(含直博生)

我校对符合强基计划培养条件的学生实行本硕研衔接培养,学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后,主要接受强基计划基础学科的培养,部分学生还可按培养计划接受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技术、新材料、先进制造与国家安全等重点领域以及国家紧缺人才人文社科领域的交叉学科培养。本硕研衔接专业范围详见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的培养计划,各专业具体招生名额以学校当年公布的工作计划为准。

2. 奖学金

对品学兼优、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优先考虑获得本科生校长奖学金等高级别奖励,并设立专项奖学金,使其在硕士、博士阶段享受到最高级别的学业奖学金。

三、学术交流

(1)公派出国留学:本科阶段,项目全额资助强基础计划学生到国外国际高水平大学学习交流,并为每位学生提供至少一次参加国际高水平竞赛、国际暑期学校、国际联合毕业设计等各类国际交流项目或活动的机会;博士阶段,项目每名学生全额资助到国外世界一流大学学习交流一年。

(2)学术会议:支持学生在本科、硕士、博士阶段各发表国际会议论文、参加海外会议一次。

4. 科学研究

本科阶段,每名学生将配备一位品德高尚、学术造诣精湛、教学水准高的导师,学生将提前进入导师课题组,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等研究课题。强基计划学生将优先参加科研训练计划、创新实践活动等。学校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重大科研平台将优先向强基计划学生开放。

5.荣誉

开设一批“荣誉课程”;专项安排各类评优活动名额;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优先授予“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所在班级优先推荐申报各级“先进班集体”;对优秀毕业生颁发“荣誉学位证书”。

五、其他说明

(一)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综合素质电子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综合素质档案造假、在大学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强基班、参加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视情节轻重,三年内不得参加国家各类教育考试。已入学者,将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取消其学籍,毕业后一经发现,将吊销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中学应认真核实所提供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原则上在本科学习期间不得转入“强基计划”以外的专业。

(四)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1.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由东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东南大学招生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在实施本指南过程中,我校将做到招生计划公开、选拔方式公平、录取标准公开。

(二)我校将对被录取学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录取资格的学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三)东南大学基础专业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东南大学纪检监察部的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

(四)东南大学强基计划招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如2024年教育部招生政策发生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七、咨询方式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政编码:

招生咨询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各部门培训咨询电话:

理念 强基础 招生咨询 边老师

电话:

数学强基招生咨询钟老师

电话:

物理强基招生咨询陈老师

电话:

化学强基招生咨询王老师

电话:

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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