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千企万岗招才月云聘会,首批人才住房房源已筹集 1700 多套

  

3月3日下午,温州千企万岗招聘月“云招会”活动暨温州2020年首批人才住房分配申报公布新闻发布会在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会上透露,温州首批人才住房已筹集1700余套。

市委组织部部门会委员、市委人才办专职副主任于长友介绍,前一阶段,我市相继推出强化人才服务保障16项措施、“千企万岗双线人才招聘月”等政策,开展网上公益招聘会、跨省劳务对接引才专列、百家机构帮企引才等活动,为温州吸引了一批急需紧缺人才。这是温州坚持人才强市战略、为未来高质量发展积蓄更强劲创新动能的重要举措。

为继续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来温州创业就业,同时以更大的优惠措施留住各类优秀人才,温州市委、市政府再次强势出击,推出两大举措:一是全面启动温州千企万岗招聘月“云招聘会”,为用人单位搭建对接交流平台,吸引更多人才;二是开展温州2020年第一批人才住房分配申报工作,为来温州创业就业的人才提供住房保障。

据介绍,今日启动的人才网络招聘活动是“千企万岗双线招聘月”活动的重要内容和举措,截至目前,共收集正泰集团、森马服饰、华峰集团、温州医科大学、温州大学、温州肯恩大学等1169家企事业单位信息,发布岗位10310个。

活动主要分为三个方面:一是集中线上发布。本次云招展主要采用“政府资源+市场购买”的“2+3”模式进行集中线上发布。“2”是在浙江人才网、温州人才网等政府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3”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智联招聘、猎聘网、智通人才网等国内三大知名人力资源招聘平台发布。二是开辟专栏专区。在五大平台主页设立专栏专区,联合我市用人单位开展线上招聘活动。企业可享受免费在线发布职位、免费下载求职者简历、在线交流、视频面试等全套招聘服务,所有招聘工作全部线上化、云端化进行,这些服务将持续一段时间以上。五大平台的二维码已经印发给大家,大家扫描即可进入页面专区。三是举办“空中面试大会”。 下一步,我们将安排1-2天时间,组织全市500家以上重点用人单位,推出5000个以上岗位,邀请5000名以上人才参加,让用人单位与人才集中线上面对面交流,直接在线上进行远程对接沟通、视频面试等,实现精准对接、精准招聘。

于长友介绍,2019年底,我市出台人才住房租售政策,优秀大专以上毕业生在温州购房可享受优惠。政策出台以来,我市加快推进分配工作,目前已筹集市县两级房源1700余套(其中市级约300套),共计约18万平方米。

新闻发布会还发布了《温州市2020年第一批人才住房分配申报公告》,我市将实行市县两级分级受理制度。

温州市2020年第一批人才住房分配

申请对象及条件

在我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且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为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BCDE类人才(执行《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标准);

在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全职工作,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贡献分数100分及以上(执行《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实施办法》贡献分数指数标准);

在我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全职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目录》范围内的技师及以上专业资格,近两年年工资性收入1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申请人所在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为准)。

人才分房人选须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劳动合同,以用人单位名义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36个月以上,且本人及配偶在温州未拥有住房或累计住房面积不足60平方米,未享受过温州市政府购房优惠政策。同时,若家庭中有多人(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符合购房条件的,则限购一套。

申请流程

它分为五个步骤,在城市和县区内分层次受理。

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15日至4月15日。用人单位登录“温州市人才云平台”,点击“温州市人才住房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按提示填写单位信息和申请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即可完成报名。

联合资格审查:人才管理部门和住房建设部门按照属地进行联合审查,向社会公布通过人才资格审查的人才名单。

制定方案。根据住房供应情况和资格审查通过的人才数量,制定份额分配方案。

摇号选房。对经公示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照住房分配方案组织摇号选房,先抽取顺序号,再按顺序选房。

签订及办理。主要签订合同、办理相关证件等工作。

优惠政策

人才按级别类别享受相应面积和优惠。其中,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B类、C类人才分配面积为140平方米,购买价格为备案价(核准价)的50%;D类、E类人才分配面积为120平方米,购买价格为备案价(核准价)的60%;符合本公告其他条件的人才分配面积为90平方米,购买价格为备案价(核准价)的70%。分配住房面积超出人才级别类别标准时,超出面积部分按备案价(核准价)的100%计算购买价格,但夫妻双方均符合分配条件的,超出面积部分购买价格可按级别类别的优惠标准计算。 凡购买划拨人才住房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住房抵押贷款的人员,可以人才住房作为贷款抵押。

防范措施

人才配售住房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10年内为共有财产,不得上市流通、抵押贷款(用于购买住房的公积金、商业抵押贷款除外);人才配售住房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10年后,自动登记为独有。

此外,《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和“市县两级人才住房申请服务热线”也同步发布。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

查看2020年温州市第一批人才住房分配公告

及相关附件

↓↓↓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luzai.cnhttp://www.luzai.cn/html/3274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