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储备粮食和物资有限公司招聘 2 名工作人员,详情速看

  

为加强汕尾市储备粮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和粮食仓储安全,汕尾市粮食储备物资有限公司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德才优先、广纳贤才、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要设置岗位、按岗位招用、岗位适人、任务适员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设置,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汕尾市储备粮物资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任职资格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不予受理:

1.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犯有严重错误、因违反党纪、政纪受到处分或者目前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被解除公职或者开除学籍的;

4.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者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任职后形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1. 审查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竞争性选拔考试形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公告

该公告在广东汕尾人才网()、汕尾市国资委门户网站()上发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请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材料。(1)汕尾市粮食物资储备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申请表(附件2);(2)报考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明、专业资格证书扫描件;(3)报考国有单位职工,须携带本单位或所在单位同意报名证明原件扫描件,PDF格式。

3.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名材料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4、报名须知。(1)将应聘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上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及应聘材料压缩文件名称须注明“应聘单位+应聘职位+姓名”。(2)每人只能应聘一个职位。

5.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及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邮箱中以邮件形式告知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扫描件是否通过资格初审,上传的材料如有缺失内容,将以邮件形式反馈给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补齐缺失材料,否则视为不合格。

6.准考证发放。具体领取时间及地点请考生留意通知。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4. 审查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1、笔试。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分为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政治理论40分、专业知识60分,共100分。笔试及格分数为5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资格审核。(1)笔试通过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资格审核人选。同一岗位上次入围的应聘人员笔试排名相同,经面试资格审核均合格的,列为面试人选;同一岗位笔试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2)面试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汕尾市国资委门户网站上公布。对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或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笔试合格人选填补空缺职位。

3、面试。面试分为专业知识问答、实际技能操作两部分,每部分占50分,共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小数点后四舍五入至2位数字。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及格分数线为54分。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和面试主评委分数的先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仍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考试总成绩未达到及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纳入体检范围。

5. 体格检查

体检机构应选择具有三级甲级资质的医院,费用由招考单位承担。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招考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招考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影响录用疾病或病史的,取消录用资格。体检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政治审查和调查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组成3人以上考察组,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应聘人员身份、应聘资格条件,以及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诚信自律、社会信用状况、主要社会关系、岗位匹配情况、有无回避应聘情形等。被考察人员未按时提交相关材料或存在影响录用的问题,不能通过政审的,取消其政审资格。

(七)宣传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选,并在广东汕尾人才网、汕尾市国资委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就业

经公示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按照用人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违反有关管理规定或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合同期满,人员考核合格的,可以重新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劳动合同关系的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薪酬福利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汕尾市粮食储备物资有限公司工资制度执行。

6. 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名、参加考试,须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证报名,根据自身学历、年龄等条件,认真核对招聘岗位要求,填写符合自身条件的招聘岗位。对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相关证件、材料、信息等获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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