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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日照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10月24日笔试

根据莒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和九级以下管理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与任职资格相适应的良好道德品质和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收岗位的专业或者技能要求;

(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0月13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所申请职位所需的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录(聘)工作中被查出有弄虚作假或者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其他依法依规不能录用的人员不得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不得以其取得的学历作为报考条件。莒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事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的人员不得报考。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我省招录选派到莒县服务的“三帮一扶”项目、“西部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以下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并完成协议(合同)规定的服务期、考核合格的,3年内可定向招录(指2016年、2017年、2018年招录选派的人员,其中“三帮一扶”项目仅限于2016年招录的人员)。已按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此政策。

凡具有日照市户籍、出生地在日照市、入伍地在日照市的退役大学生兵,均可报考符合岗位要求的定向招聘岗位;已通过政策安置或以优惠政策招(聘)进机关事业单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求职期尚未找到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报名的岗位仅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求职期待业毕业生”。

居住于香港、澳门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取得预备制技工职业资格的全日制高等技工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可以比照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2019年第1号)规定应当回避的职位。

在职人员(含签订聘用协议的人员)报考本岗位,须提供具有就业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如确有困难,无法按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经所在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在总考试成绩公布后3日内提供。

2. 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岗位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初审及缴费

1. 个人注册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3日9:00—2020年10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10月13日11:00—2020年10月16日16:00

报名方式:

1.电脑:登录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进行注册;

2.手机端:使用“启智云考试”微信小程序,选择“莒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

报名时建议优先选择网站方式。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确保照片清晰可辨)。按照指定网站或“启智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提示,审核通过后上传至报名系统。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后修改信息将自动替代前修改信息。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

报考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参加考试,报名和考试所用身份证件须为同一身份证件。对恶意登记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核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审核时间:2020年10月13日11:00—2020年10月16日12:00

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并确认初审结果。申请人信息提交后进行初审,按照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对考生所学专业进行审核,专业界定以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中心网查询。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当说明不进行初审的理由;对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应当注明所缺内容并退回申请人补充。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网上报名期间,将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 网上支付

缴费时间:2020年10月13日11:00—2020年10月16日16:00

资格初审通过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或使用“启智云考试”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支付,逾期未进行网上支付者视为自动放弃;已成功支付的人员,须于2020年10月21日9时至2020年10月24日9时30分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及《2020年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时使用)。

按照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确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费用〔2018〕1427号)批准的标准,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目40元。

拟享受笔试费用减免的考生无需在线缴费,经初审后应于2020年10月16日12: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证件号码”,并致电0633-进行确认,所需证明材料见附件2。在审核通过时间后提交的材料将被视为未缴费,不再受理。

报名完成后,对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岗位取消招聘计划;乡镇(街道)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可根据实际报名人数进行笔试、面试,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是否聘用。

已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经所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申请变更仅限一次。应聘人员确认付款后,应聘人员应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资格审查

候选人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初审结果不作为判定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的最终依据。如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候选人不符合报考资格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资格审核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2020年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含诚信承诺书)、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背景相同)及相关个人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所需证明材料见附件2。

四、审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

1. 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考生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置最低及格分数线,由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空缺数量和笔试成绩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方式、统一考试标准、统一评分。

笔试时间:2020年10月24日上午9:00-11:00

(二)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按照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三倍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已取得面试资格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而产生的空缺,将在笔试及格分数线内按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笔试及格人数中仍有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有多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全部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评判并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用按规定收取。

面试结束后,按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部分四舍五入。根据笔试总成绩确定纳入考察范围的应聘人员。面试最低及格分数为70分,面试成绩及格者方可进入考察范围。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纳入考察范围的应聘人员。

5. 检查与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纳入考察范围的人选,并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的,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纳入体检范围的人选。

考察工作按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开展,通过查阅档案、个别面试等方式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品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任职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干部档案管理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严格审查应聘人员的档案,重点对年龄、学历、资历等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排查,对问题查不清、处理不到位的,不予办理录用手续。对应聘人员档案基本信息有严重涂改、涉嫌弄虚作假、重要材料信息不符的,取消应聘人员报考资格。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招录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招录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本岗位考试范围之内的应聘人员依次递补。因工作需要扩大考试范围的,须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

6. 公开招聘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莒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并纳入实名制管理系统。对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经核实的,不予录用。应聘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补录。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期间及时关注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沟通渠道畅通、有效。如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导致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录用,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反规定和违纪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

开放招聘咨询热线:-。

本《须知》由中共莒县委组织部、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录:

附件1:莒县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录2:申请说明.doc

附件3:用人单位同意书.xls

中共莒县县委组织部

中共莒县组织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 年 9 月 27 日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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