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教育局招聘市本级公办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在编教师 29 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提高新城区学前教育和全市特殊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教育局决定面向市属公办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市属公办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9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法律、纪律,品德良好,愿意履行教师职责;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学生,奉献教育事业;

(四)户籍不限,申请人具有担任该职位所适应的身体条件和担任该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报考学前教育教师岗位,非应届毕业生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2022届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未能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高校毕业生需于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证明材料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须在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6)2022年非毕业,目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名参加考试;

(七)具体招聘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1;

(八)具有国外学历的申请者,申请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教育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该证明将视为与国内普通高校所获学历、学位相当;

(九)舟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10)已签订培训协议的申请人,报名时须出示相关单位同意证明;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十二)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验计算统一截止到2022年6月24日,全日制在校学习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计算工作经验。

3.信息发布平台

1.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

(2)舟山教育网:。

其中,舟山市教育局网站为考试、体检、巡查等相关信息发布唯一平台。

四、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应于2022年6月25日至2022年7月5日12:00前登录网站填写相应信息完成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名信息必须完整、准确、规范,因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不规范导致无法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每个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每个岗位合格应聘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三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将减少或取消。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于报名结束次日在舟山教育网公布。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初定于2022年7月9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密切关注舟山市教育局网站通知、公告。证件不齐全或证件不符合资格要求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需提供各项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个人身份证件;

(2)所申请职位所要求的学历要求和学位证明(2022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本(硕)士成绩单或相关证明材料;研究生还需携带本科学位的相关材料;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中国教育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及学位证明);

(3)申请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4)《舟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申请表》(见附件2),由申请人打印填写,手写签名,并提供申请表所填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5)申请人可携带体现个人能力和成绩的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等。

(6)《应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舟山市教育局及相关学校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就业等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用或就业资格。

5. 审查

1. 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7月9-10日,具体时间、地点将在资格审查时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舟山市教育局官网通知及公告。

2. 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信息技术、体育、艺术设计、舞蹈、学前教育教师等岗位的人员还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1、笔试:内容主要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3(特教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报名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内容为试讲,主要考察岗位适合性、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

3.专业技能考试主要考核专业实践水平和技能,专业技能考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轮面试。

考试结束后,有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在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均通过的人员中,考试总成绩折算为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30%+面试成绩40%;有笔试和面试,无专业技能测试的,考试总成绩折算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排序,如仍相同则进行加试。

考试由舟山市教育局会同招生学校组织实施。

六、体格检查及调查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招录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招录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关于做好公务员招录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务员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体检考察工作由舟山市教育局会同招生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录取的考生,在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补录。

七、公示与聘任

经体检、考核后,按岗位确定合格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舟山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未发现问题或所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录用者,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审核表》,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

录用人选公布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岗的,或2022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应聘岗位所需学历要求、学位证书的2022届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取消录用资格。

8. 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可于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2)申请人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号码登记。

(三)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参加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安排,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留意舟山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附件1:舟山市教育局2022年上半年特殊教育及幼儿教育教师公开招聘计划.wps

附件2:舟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wps

附件3:应聘诚信承诺书.wps

舟山市教育局

2022 年 6 月 24 日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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