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5大学!华中科技大学2024年文科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2023〕10号)有关要求和学校实际,2024年我校继续招收设计学(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专业艺术类学生。
1. 设计专业
1. 专业介绍
产品设计
该专业依托数字化设计与制造等国家级平台,聚焦设计学科前沿方向,以“艺术+科学+人文”为基础,以“设计+智能制造”和“设计+信息技术”为两极,培养善于实践、研究、具有独立思考能力的复合型产品设计创新人才。
环境设计专业
本专业为国家一流学科,依托教育部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区、建筑、规划、园林等一流设计院校、省级教育基地及校企联合研究中心,以健康人居创新设计为引领,结合人文艺术内涵,突出多学科交叉、数字工程技术,在健康人居环境更新、会展展示、美丽乡村共创、设计与科学等多学科领域培养具有扎实专业基础、宽广国际视野、引领创意创业精神、具备前沿设计思维与创新实践能力的高素质环境设计产业人才。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本专业响应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和重大部署,面向数字时代社会设计创新需求,与学校工学、医学、理学等优势学科深度融合,凝练“艺术与工学交叉”的学科特色,在数字文旅设计、人工智能艺术、信息艺术设计、文化资源数字化等特色鲜明的方向享有良好的学术和社会声誉;旨在培养具有国际前沿视野,掌握人工智能时代数字创意设计理论、工具与方法,创新意识强、思维能力突出、实践技能扎实的行业顶尖人才。本专业拥有由中组部国家特聘专家领衔的高水平师资队伍,依托文化和旅游部光影互动服务技术重点实验室等多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科研平台,为优秀学生提供全球化设计实践机会。
2. 学位授予
以上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成绩合格,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文学学士学位。学校一级学科“设计学”为湖北省重点学科,拥有“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文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另设有“室内设计及其理论研究”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满足优秀本科生继续深造的需求。
3.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计划招收设计类本科生115人,包括文、理(或史、理,下同),其中环境设计类50人,数字媒体艺术类25人,产品设计类40人。各省招生计划详见下表:
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已明确公布文理科招生计划的省份,分别按照文理科招生计划录取;其他省份,文理科招生计划合并,招生时不区分文理科。
四、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符合艺术类资质要求的相关规定;
(2)身心健康,视力正常,非色盲、色弱。
5. 入学规则
(一)我校2024年不组织设计类招生考试,直接使用各省艺术类统一考试成绩。
(2)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统考成绩须达到总成绩的75%,且不低于该省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及格分数线;考生高考成绩须符合所在省份的相关要求。
(3)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报名有特殊规定的,按该规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4)如考生居住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参照我校综合分数计算办法排序报考,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对考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综合分数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
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专业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相同,计划平衡不足的,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优先录取。
(5)考生可报考多个专业,我校将根据综合成绩原则安排专业,成绩相同时,专业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所报专业不符合要求,如同意调整专业,则按成绩调整专业并录取;如不同意调整专业,则不予录取。专业优先不设分数差。
6. 学费
学费为每学年1万元,收费标准以湖北省相关部门收费文件为准。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 专业介绍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本专业隶属于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培养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适应中国现代化建设需要,能在广播电视媒体、网络视听新媒体、音像制作公司等新闻宣传单位、党政机关、各类大型企业从事播音主持、采访编辑、宣传公关等工作的全媒体、复合型艺术专业应用型人才,具有敏锐的社会观察力、较强的口头表达和艺术表现力、视野开阔,兼具人文内涵与数字技能。
2.招生计划
我校拟面向河北、山东、河南、湖北、湖南、甘肃、四川等省区招生25名,文理科(或史物理,下同)合并招生,学制四年,各省招生计划详见下表:
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已明确公布文理科招生计划的省份,分别按照文理科招生计划招生;其他省份文理科招生计划合并招生,不区分文理科招生。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符合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
(2)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3)申请人应能准确讲出普通话,嗓音良好,思维敏捷,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综合艺术素质。
4. 入学规则
(一)我校2024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不组织校内招生考试,直接使用各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
(2)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统考成绩须达到总成绩的80%,且不低于该省规定的艺术本科及格分数线;考生高考成绩须符合所在省份的相关要求。
(3)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报名有特殊规定的,按该规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4)如考生居住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参照我校综合分数计算办法排序报考,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对考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综合分数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30%+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总成绩/高考总成绩)×70%
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专业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相同,计划平衡性不足的,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5. 学费
学费为每学年10350元,收费标准以湖北省相关部门收费文件为准。
3. 音乐表演专业
1. 专业介绍
音乐表演专业
本专业隶属于艺术学院,依托学院多学科优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德才兼备,具有扎实的音乐专业知识、高水平的音乐表演能力、良好的人文科学素养、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复合型艺术人才。
通过四年的本科学习,学生将培养具有扎实的演奏、演唱技巧和音乐表达能力;掌握音乐教育的基本规律和教学方法,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具有与本职工作相适应的音乐文化知识、艺术人文修养,有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音乐文化的追求;同时具有不断探索、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学生毕业后可在专业艺术表演团体、艺术院校、社会文化机构、艺术科技行业等从事音乐表演、组织、教学、研究、音乐管理与策划等工作。
2.招生计划
根据艺术院校专业需求及各省统一艺术考试规定,我校音乐表演专业拟面向湖南、广东、北京、山西、河北、山东、湖北、陕西、辽宁等省区招生38名,文理兼招(或史、理兼招,下同),学制4年。
各省具体招生计划如下表:
序列号
省
招聘方向
招生计划
全部的
湖南
大提琴
14
低音提琴
长笛
单簧管
巴松管
长号
美丽的声音
二胡
古筝
洋琴
粤
小提琴
双簧管
法国号
钢琴
美丽的声音
北京
小提琴
大提琴
西洋打击乐器(仅限小军鼓、马林巴琴、定音鼓)
长笛
小的
山西
民间声乐
琵琶
竹笛
河北
小提琴
琵琶
山东
钢琴
小提琴
湖北
美丽的声音
陕西
古典萨克斯
竹笛
辽宁
低音提琴
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已明确公布文理科招生计划的省份,分别按照文理科招生计划招生;其余省份实行文理科合并招生计划,在招生时不区分文理科。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要求
(一)符合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
(2)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4. 入学规则
(一)我校2024年不组织音乐表演专业招生考试,直接使用各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
(2)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全省统考,省统考专业(招生方向)须与报考专业(招生方向)严格一致,省统考成绩及高考成绩须符合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要求。
(3)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关有具体备案规定的,按照备案规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4)如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按我校综合分数计算办法排名立项,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对考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分数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50%+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总成绩/高考总成绩)×50%
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专业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相同,计划平衡性不足的,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4)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省考音乐主考科目须与我校招生方向一致:
报考器乐专业的考生,省统考所考乐器须与我校招生方向一致;省统考不区分主辅项目的省份,省统考所考乐器须与我校招生方向一致;
报考声乐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级统一专业考试,考试科目须为声乐专业主考科目。省级统一专业考试不区分主辅科目的省份,考生须参加省级统一专业声乐考试。
5. 学费
学费为每学年10350元,收费标准以湖北省相关部门收费文件为准。
4.工作管理
新生入学后需参加专业复试,复试不合格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我校将依法取消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情节严重的,将移送有关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