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通信工程专业大学录取分数线(所有专业分数线一览表公布)

  

浙江工商大学 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简章正式发布!

1. 机构名称

浙江工商大学

2. 国家机构标准代码

10353

3. 校园地址

下沙校区(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学政街18号); 教工路校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49号)。

4. 级别

大学本科

5. 学校类型

普通高等院校、公立高等院校

6. 颁发学历证书的机构名称及类型

学校名称:浙江工商大学

证书类型: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专业毕业要求的,颁发浙江工商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者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证书。

七、高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研究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章制度,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有关招生政策和规章制度,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工作原则和具体办法。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

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九、预留计划号及使用原则

暂无預訂計劃。

10.专业教学与培训使用的外语

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是英语。

11. 身体健康要求

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南》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学校对“学校不得录取”或“学校不得录取相关专业”的,原则上实行“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不同情况给予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12. 入学规则

(1)学校对男女学生比例没有限制。

(2)学校认可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减分政策和规定。

(3)学校将参考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已经公布综合素质评估方案的省(市、自治区)招生录取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信息,落实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4)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备案的有关规定确定转档比例。

(五)对通过高校平行申请被录取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从申请入手”的原则录取,专业之间不设等级差异。如考生申请分数相同,则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同等分数规则录取。考生分数达不到所报专业要求时,对愿意接受专业调整的考生,学校将按照申请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将其调整至未满招收专业;对不愿意接受专业调整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已录取的考生,只要愿意接受专业,符合体检要求,即可录取。

(六)在已实行高考“专业(类别)+学校”并行志愿录取模式的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别)志愿须符合该专业(类别)选修科目的要求,并符合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备案相关规定。已获录取的考生,只要体检符合要求,即可录取。

(七)已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实行“高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省份,考生所填专业组志愿须符合专业组选修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备案相关规定。已备案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从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不设等级差异。如考生备案分数相同,则按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同等分数规则录取。当考生成绩不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时,对于愿意接受专业调整的考生,学校将按照备案分数从高到低调整至未填专业;不接受专业调整的考生将被拒绝录取。 专业调整只可在考生立案的专业组内进行,已获立案录取的考生,只要愿意报考该专业,且符合体检要求,即可录取。

(八)美术专业,学校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分数线,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考生专业、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设定的控制分数线。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以备案分数作为排序分数,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备案相关规定执行。按照“分数优先、随心所欲”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不设等级差异。实施非平行志愿的省份,以专业成绩作为排序分数线,按照“分数优先、随心所欲”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不设等级差异; 专业成绩相同无法排序时,参考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择优录取。

(九)华侨、港澳台考生、免试录取的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免试录取的退休高校毕业生和浙江省内“三结合”综合评价录取工作按照学校发布的有关规定和细则执行。

(10)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按照《浙江省2024年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选调本科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招生专业为行政管理(人民武装)专业,具体招生按照《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13.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工商管理、会计、法律、金融、金融工程、投资等12个专业每人每学年6095元;艺术专业每人每学年9000元;工科专业每人每学年6000元;泰隆金融学院金融专业每人每学年18000元;萨塞克斯人工智能学院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通信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每人每学年28800元;其他专业每人每学年5300元。

住宿费标准:下沙校区:四人间1600元/生/学年;五人间1200元/生/学年。

教工路校区:四人间1280元/生/学年;五至六人间960元/生/学年。

学校不为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新生提供住宿。

14. 资助政策

学校建有“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的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卓越能力奖学金、考研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学校对受助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艰苦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为新生报到入学开辟“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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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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