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青年人才驿站:企业可领就业奖,还能申请贷款、社保补贴

  

西安市青年人才工作站就业奖给企业可以领取吗?

是的,不仅个人可以获得人才就业奖,企业也可以获得人才就业奖。对符合条件的进站青年人才,企业每引进一名博士生、硕士生分别奖励1万元、5千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30万元。

西安企业如何申请高层次人才贷款

经认定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享受贷款金额最高28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36个月,并享受优惠贷款利率。

西安市青年人才站小微企业创业贷款申请说明

在西安市青年人才站创办小微企业的青年,均可申请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详情见正文。

西安市青年人才站如何申请企业社保补贴

企业招聘员工进驻西安市青年人才站的,可申请企业社保补贴申报,企业社保补贴按企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总额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为1年。

西安市青年人才站补贴多久能到账?

具体到账时间暂未通知,入场申请成功后即可申请补贴,入场者可电话咨询,并通过申请入口查看申请进度,详情见正文。

西安市青年人才站除了领补贴,还能做什么?

在西安市青年人才站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企业均可获得补贴。此外,来西安的青年人才还可以通过网上查询人才认证结果、直接落户等方式,详情见正文。

西安市青年人才站补贴资金去哪儿了?

个人补贴资金划入个人社保卡财务账户,个人可提取社保卡内账户余额,详情见正文。

西安市青年人才站咨询热线

如有疑问,可致电西安市青年人才站咨询,通过西安市青年人才站报名入驻后,可享受多项补贴,详情见正文。

西安市青年人才工作站实施细则(原文)

西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多部门印发西安市青年人才站实施细则,涵盖入站条件、个人优惠政策、单位优惠政策等,详见正文。

个人在西安青年人才站可以享受哪些服务福利?

西安市青年人才站个人服务福利包括:灵活就业青年人才社保补贴、西安市青年人才就业奖、幸福就业补贴、自主创业补贴、创业孵化基地、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购房福利等。

西安市青年人才站住房优惠政策

人员成功进站后,青年人才家庭可在不超过我市住房购买限额的情况下,购买限制区域内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西安市青年人才站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西安市青年人才站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为:凡进站来我市自主创业的青年人才,可申请贷款最高20万元,联合创业贷款额度最高100万元。

西安市高层次人才分为海内外顶尖人才、国家领军人才、本地领军人才,具体如下:

3.海内外顶尖人才(A类人才)

1、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普利兹克奖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欧美等发达国家科学院、工程院院士;

4.中国社会科学院院士、荣誉院士;

5.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高端人才及创新团队项目带头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

6.近5年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以《财富》最新公布的数据为准,下同)总部的CEO、COO或CTO。

四、国家领军人才(B类人才)

(一)科技创新创业

1.入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项目除外)等。

2.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5名获得者、二等奖第一完成人;国防科技工业杰出人才奖获得者;

3、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前两名获得者(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负责人;

5、国家“863计划”领域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及项目分担研究任务专家组成员;国家科技支撑(重点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

6.国家科技重大项目总体组总技术工程师、副总技术工程师;

7. 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一项,或作为学科带头人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资助;

8.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主任(首席科学家)。

(二)企业管理

9.近5年内在世界500强企业二级公司或地区总部担任高级管理者或技术研发核心成员(每个公司最多3人);近5年内在世界500强企业总部(以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最新公布为准)担任高级管理者或技术研发核心成员(每个公司最多3人);

10.担任西安市先进制造业等重点行业上年度累计纳税8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每个单位限3人);

11.在西安市先进制造业等重点行业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且每年缴纳个人所得税100万元及以上;

12、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项目运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每个机构限2人);

13.“全国文化企业30强”高级管理人员(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最新公布为准)(每个单位限2人);

14、获得1亿元及以上私募股权投资的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每单位限3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和2名核心成员);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首席技术专家(每单位限3人);

15、现任职于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注册登记、批准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机构的营业总部或一级分支机构(含市级分支机构)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且年收入达上一年度我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倍以上的人员(每个单位限3人)。

3. 教育和卫生

16.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17.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第一完成人;

18、国家级中医大师、国家级名中医师;

19、吴阶平医学奖获得者;树兰医学奖获得者;

20.现任中华医学会各专科分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含候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四)社会科学、文化和艺术

21.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2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杰出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第一人;

23.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24.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25.茅盾文学奖获得者;鲁迅文学奖获得者。

(五)综合

26、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陕西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

27、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8.荣获中国政府“友谊奖”;

29.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铜牌获得者。

5.本地领军人才(C类人才)

(一)科技创新创业

1、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陕西省“三秦学者”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团队负责人等。

2.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5名获得者;省部级、军队、国防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特等奖前5名获得者、一等奖前3名获得者;中国青少年科技奖获得者;

3、中国专利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省专利奖金奖第一完成人(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任务(课题)负责人;

5、国家“863计划”领域专家组成员、专项组组长、副组长、项目负责人(项目已通过验收);国家“973计划”首席科学家助理、项目负责人(项目已通过验收);国家科技支撑(重点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项目已通过验收);

6.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课题)负责人(该项目或课题已通过竣工验收);

7.担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的学科负责人(该学科或项目已通过验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8、国家级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排名前二的副主任;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排名前二的副主任;省部级实验室、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省部级工程实验室、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且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二)企业管理

9.近5年担任中国制造业500强企业总部高级管理者或技术研发骨干成员(以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最新发布为准)(每个单位限3人);

10.担任西安市先进制造业等重点行业上年度累计纳税4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每个单位限3人);

11.在西安市先进制造业等重点行业连续工作满1年,且每年缴纳个人所得税60万元及以上;

12、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省级文化龙头企业运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每个机构限2人);

13、获得5000万元及以上私募股权投资的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每单位限3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和2名核心成员);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首席技术专家(每单位限3人);

14.现就职于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注册登记、批准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机构的营业总部或一级分支机构(含市级分支机构),具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注册会计师(CPA)、注册金融规划师(CFP)、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等国际资格认证,从事金融行业3年以上,年收入达上一年度我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倍以上的人员(每个单位限3人)。

3. 教育和卫生

15.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青年学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教师模范、全国师德先进个人、省特级教师;

16.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二完成人、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17、省著名中医师;中国医师奖获得者;中华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华中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中国中西医结合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贡献者前两名;

18.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含筹备1年以上项目);现担任省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四)人文、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

19.国家社科基金优秀成果项目项目负责人;

20、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特等奖第二完成人、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21.全国文化名人和“四个一批”人才;

22.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得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23.省级工艺美术大师;

24、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25.近5年荣获国家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传统工艺、体育等领域行政部门颁发的重大奖励(一等及以上)。

(五)综合

26、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陕西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

27、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中青年专家;

28、荣获“三秦友谊奖”;

29、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全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中华农业人才奖获得者;

30、全国技术专家、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劳动竞赛、技能大赛等技术竞赛获奖者,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

温馨提示:搜索微信公众号【西安本地宝】,关注并回复【人才】即可查看西安五类人才认定标准、认定指南、网上认定门户、认定材料、人才中心咨询电话等。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luzai.cnhttp://www.luzai.cn/html/3207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