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解读

  

福建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福建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民政[2019]5号)、《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福建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民招委[2024]1号)等文件,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普通类(含物理类、历史类)、文科类(含物理类、历史类)、体育类(含物理类、历史类)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招生管理

第三条 我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招生录取工作,由教育部统一领导的省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通过计算机远程网络招生管理模式进行管理。省招生委员会成立招生录取现场领导小组,下设若干职能工作组,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具体落实新生录取工作。

第四条 高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规定中的招生规定进行招生。对思想政治品德测评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立项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立项转档要求的考生,由高校按照招生规定确定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对已立项但未被录取的考生,高校负责说明原因,并处理其他未尽事宜。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合格学生电子档案转入高校,督促高校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计划,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招生规定的行为。

第五条 高校依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择优录取。考生高考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全国统考科目和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抽查三门科目成绩组成。文科考试总成绩为750分;如有政策性加分,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 其中,《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民招委[2024]1号)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政策性加分(以下简称“非定额加分”),仅在向福建省内高校(不含厦门大学、华侨大学)报考时计入总成绩,在文科、体育科综合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不用于同等分数排序。

第六条:艺术类本科校考批次(含少数获准组织校考的本科专业和采用戏曲省级联考成绩的本科专业,下同)、高水平运动队、高校农村特色专业只设置普通志愿。其他类别、录取批次设置普通志愿和征集志愿。同一类别、同一录取批次,先组织实施普通志愿录取。录取完成后,若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组织考生填报第一征集志愿,实施第一征集志愿录取;若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再次向社会公布,组织考生填报第二征集志愿,实施第二征集志愿录取。其中,普通本科提前批次、地方农村特色专业、普通高职(技)提前批次只设一个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者时,所有还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写相关志愿者。

第七条 普通本科批次常规志愿采用平行志愿填报模式报考前,需先进行模拟填报,学校在正式填报前根据模拟填报情况完成方案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定的转学考生能够被录取。在各类别、批次的录取过程中,学校不得以放弃志愿或放弃录取资格为由拒绝录取考生。

第八条 各高校应严格按照我省规定的时间和步骤,按时完成转档、阅卷、审核、预录取、撤档等工作,确保考生电子档案正常流转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对逾期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应主动与其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考生发送的电子档案,按照相关高校的计划数和招生规则,将考生电子档案设置为预录取状态,并书面通知相关高校,将有关情况报教育部备案。由此引发的遗留问题由相关高校负责处理。

第九条 残疾考生高考成绩符合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申请专业学业、生活能自理的,高等学校不得以残疾为由拒绝录取其入学。

第三章 录取批次及志愿者设置

第十条 普通类:设本科预科班、本科班、高职(专科)预科班、高职(专科)班四个批次。

1、本科提前录取设普通志愿和1个征集志愿,普通志愿设1个第一志愿和3个平行顺序排列的参考志愿,征集志愿设8个平行顺序排列的志愿,每个志愿为学院专业组志愿,共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接受专业调整栏。

2、本科批次有常规志愿和2个征集志愿,常规志愿有40个平行顺序排列的学院及专业组志愿,征集志愿有20个平行顺序排列的学院及专业组志愿,每个学院及专业组志愿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接受专业调整栏。考生不得重复填写同一个“学院及专业组”志愿,即考生填写的“学院及专业组”志愿必须是不同的“学院及专业组”。

3.高职(专科)提前批次设普通志愿和1个征集志愿,普通志愿40个平行顺序专业志愿,征集志愿20个平行顺序专业志愿。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安排在本科批次结束后,已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

4.高职(技校)院校设普通志愿和2个征集志愿,普通志愿每志愿40个专业志愿平行顺序排列,征集志愿每志愿20个专业志愿平行顺序排列。

第十一条 文科专业设本科学校考试批次、本科省统考批次、高职(专科)批次三个。

本科校考批次中的校考录取专业使用校考成绩并按照招生机构公布的规则进行录取;本科校考批次中的戏曲跨省联考专业使用戏曲跨省联考成绩并按照招生机构公布的规则进行录取。本科省统考批次、高职(技)专批次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并按照我省统一备案原则进行录取。

1.本科学校考试设置常规志愿,常规志愿设置1个学校专业组志愿,每个学校专业组志愿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接受专业调整栏。

2.全省本科统考批次设普通志愿和两个征集志愿,普通志愿设置40个平行顺序专业志愿,征集志愿每个设置20个平行顺序专业志愿。

3.高职(技校)招生采取普通申请和征集两轮方式,普通申请每轮40个专业平行顺序排列,征集每轮20个专业平行顺序排列。

第十二条 体育类:设本科批次、高职(技术)批次。

1.本科批次设普通志愿者和2名征集志愿者,普通志愿者和每个征集志愿者均有20个平行、顺序排列的学院和专业组志愿者,每个学院和专业组志愿者有6个专业志愿者和一个是否接受专业调整栏。

2.高职(技校)采取常规选择和两轮定向选择相结合的方式,常规选择和每轮定向选择均有20个专业选择平行顺序排列。

第四章 档案录取方式及比例

第十三条:文件传送方式

1.普通类。本科提前录取普通志愿采用梯度志愿填报模式,第一志愿优先填报;录取后,对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进行参考志愿填报,参考志愿采用高校专业群平行志愿填报模式。本科提前录取征集志愿、本科普通志愿和征集志愿均采用高校专业群平行志愿填报模式。高职(专)提前录取和高职(专)批次普通志愿和征集志愿均采用专业平行志愿填报模式。

2.文科。本科校考批次采用符合备案条件的考生全部备案的模式,本科省统考批次普通志愿和征集志愿、高职(专科)批次普通志愿和征集志愿均以考生文科类综合成绩为依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备案模式。

3、体育专业。本科生报名与特招均采用学院、专业组平行申请模式,高职(专科)报名与特招均采用专业平行申请模式。

第十四条 录取比例

1.普通本科生提前择优录取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录取人数四舍五入,下同)。军队院校区分性别,按招生计划的120%备案。若有多名考生高考总成绩最低且符合学校转档要求的,则全部录取。

2.实行平行自愿报考的高校(专业),报考比例原则上为招生计划的100%。

3.凡符合艺术类本科入学考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可入学。

4.普通本科提前录取方面,空军、海军飞行院校(如空军航空大学、海军航空大学等)、民航飞行院校(如中国民航大学、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滨州学院等)、教育部批准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模式的学校(如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科技大学等)、有面试政审要求的学校(如北京邮电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中国消防学院等)、教育部同意安排在提前录取的综合评价试点高校(如北京外国语大学等)以及上海科技大学等有特殊备案要求的招生院校,经批准另行备案。空军、海军飞行院校将优先备案录取。

第五章 积分排行规则

第十五条 普通类别

按照考生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平行志愿录取时,先按高考总成绩相同者优先录取,再按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或数学最高分、外语成绩、第一志愿(物理或历史)成绩、第二志愿最高分、第二志愿次高分从高到低排序;若排序仍相同,则比较考生志愿先后顺序,排序在前者优先录取。若志愿顺序相同,则全档录取,由招生院校决定是否录取。

第十六条

1.本科生考试批次(含已批准组织校考的本科专业和使用戏曲省级联考成绩的本科专业)。

校本专业立项报送档案时,对考生成绩不进行排序,对符合报送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同步??报送其所报考高校。招生机构根据校本专业计划、考生填报志愿、此前公布的校本专业录取规则以及从特殊录取原则,择优录取通过校本专业且省统考成绩不低于省统考专业本科及格分数线的考生;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提出预退学意见,并将录取名单及预退学意见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戏曲本科专业报考档案时,对考生成绩不进行排序,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同时发送至其所报考高校。招生院校按照此前公布的录取规定,择优录取跨省联考成绩不低于省统考专业本科及格分数线、高考成绩不低于省艺术本科文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作出初退意见,并将录取名单及初退意见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2.本科省统考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物理学科组、历史学科组艺术类考生分为音乐表演、音乐教育、舞蹈学、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书法等9个类别。考生每次填报只能选择一个类别报考。各类别综合成绩(按实际折算分数,不四舍五入)按从高到低排序。艺术类专业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文科综合成绩=(考生文科考试总成绩+政策加分)×50%+考生省级专业考试成绩×2.5×50%。

平行志愿提交录取前,艺术类专业考生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综合成绩相同者,先同等优先录取,再按照高考总成绩(不含“非固定加分”)、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或数学最高分、外语成绩、第一志愿(物理或历史)成绩、第二志愿最高分、第二志愿次高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排序仍相同,则比较考生志愿先后顺序,排序在前的考生优先录取。若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提交材料,由招生院校决定是否录取。 其中,高考总成绩不低于文科本科文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减分时,不得低于文科本科文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且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全省本科专业统考分数线的考生,符合文科本科省考阶段备案条件;高考总成绩不低于文科专科文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全省专科专业统考分数线的考生,符合文科高职(专科)批次备案条件。

省统考本科艺术专业和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艺术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招生院校相同分数线排序规则与我省规定不一致时,按照我省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体育

1、平行志愿录取前,对物理学科组体育专业、历史学科组体育专业考生按本、专科综合成绩(均为实际折算分数,不四舍五入)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相同优先级排序,再按高考总成绩(不含“非固定加分”)、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或数学最高分、外语成绩、第一志愿(物理或历史)成绩、第二志愿最高分、第二志愿第二分从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按考生志愿顺序比较,排序在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如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排序,由招生院校决定是否录取。 其中,高考总成绩不低于体育本科文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调低分数线时,成绩不得低于体育本科文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且省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本科省专业统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符合体育本科??批次录取条件;高考总成绩不低于体育专科文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调低分数线时,成绩不得低于体育专科省专业统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且省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专科省专业统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符合体育专科批次录取条件。

2.体育综合成绩=(考生文科考试总成绩+政策加分)×30%+考生体育成绩×7.5×70%。

公布综合、文科、体育等成绩排名时,不计入“非固定加分”。

第六章 录取政策及减分措施

第十八条 普通类别

1.按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的专业,原则上不降低录取分数线。其中,本科提前录取安排的航海、公安、司法院校(专业)、医学定向录取,如志愿征集后仍出现生源不足的情况,经批准,可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已填报本学院专业组的考生,专业组分数线低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20分以内(含20分,下同),由招生学院择优录取。

除福建省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其他涉外办学项目(含国际课程项目、中高教项目、中美“121”计划等)、港澳合作办学项目、闽台合作办学项目外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其他专业,第二次志愿录取(本科提前录取后即志愿录取后)后仍不足招生的,经批准,对第二次志愿录取(本科提前录取后即志愿录取后)填报本院校专业组的考生,在低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20分以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2、职业(技)校批次。公办职业(技)校不降低录取分数线。福建省内民办职业院校如经首轮志愿填报后仍未满员,可经批准,在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20分以内,按首轮志愿填报学校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交材料,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第二轮志愿及录取办法与首轮志愿相同。

3、边防人员子女预科班减分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1.本科生校考批次。经批准组织校考的本科专业特殊录取办法,参照相关高校公布的特殊录取原则执行。

2.本科省统考批次。如第一次征志愿后仍有生源不足,经批准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对专业成绩达到省专业统一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高考总成绩在本科文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20分以内的考生进行第二次征志愿。报考时,在专业成绩达到省专业统一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先报本科文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再报本科文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20分以内的考生,由高校择优录取。

3.高职(专科)批次。所有院校(专业)均予录取,不降低录取分数线。

第二十条 体育

每批次第一轮志愿录取后仍存在生源不足的,经批准后统一下达剩余招生计划,对省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总成绩低于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20分以内的考生进行第二轮志愿录取。在专业成绩达到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提交申请时,先报送高考总成绩高于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再报送高考总成绩低于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20分以内的考生,由高校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福建省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其他涉外教育项目、闽台合作办学项目在生源紧缺时不降低录取分数线。福建省属高校普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其他涉外教育项目(含国际课程项目、初高中项目、中美“121”项目等)录取的本科生,高考外语成绩不得低于外语总成绩的60%。

第七章 其他招生

22 Other types of : high-level teams, rural of and , local rural , pilot for for in and , for of , , and of () for -level .

第23条高级运动队,大学和大学的农村特殊课程以及当地的农村特殊计划

1.在一般的本科批次和本科生批次之前,安排了高级运动队,大学和大学的农村特殊课程以及当地的农村特殊计划。在其中的特殊类型的项目中,当地的农村特殊计划在招生和录取过程中都有一个志愿者。

2.根据候选人的申请,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和纳尔,根据申请申请的申请和纳尔,将根据申请申请和纳尔,根据申请者的申请,将提交高级运动和大学的农村特殊课程。由我们省确定的最终申请率产生的线路。

3.只有有资格申请农村特殊学院和大学的候选人,他们的大学入学考试评分总数不低于相应的特殊类型入学控制评分,才有资格参加大学和大学的农村特殊计划的申请条件。

4.只有有资格申请当地农村特殊计划,其总大学入学考试评分的候选人不低于相应的一般本科生批次的入学控制评分,才有资格参加当地农村特别计划的申请条件。

第24条针对省级学院公共基金教育的公共资助教育计划

本科学院安排了为普通学生提供公共资助的省级教育计划的一般课程。为普通学生提供的公共资助教育的蒸发级试验计划应与培训机构和城市的教育局签署,或者是县(城市,地区)的教育局,他们必须在毕业前返回教育局,以便在毕业后的教育局(City of of of of of of of of of of of of , ed时期。 应根据城市和县的相关管理措施,针对市政府和县级别的正常学生的公共教育试点教育计划。

第25条的边防子女儿童准备课程

1.边境国防军儿童的准备班只接受边境国防军人的儿童,这些儿童已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的批准并满足要求。

2.湖南大学为批次的常规申请期间填写申请表,如果学生不足以宣布申请人的申请,则可以在第一个和第二次申请的申请期间宣布,并在第二次申请期间宣布了他们的入学考试。特殊入学的控制分数线。

3.吉林大学电子技术大学,大学和Xihua大学的准备课程安排在通用类别的第一个申请期间填写申请表;如果学生的第二次申请期间,则可以在第二个申请期间宣布,如果有第二个申请工作,则该申请会在第二个申请中宣布。在第二个申请期间,GES和大学将从最高分至最低分数接纳,得分低于相关学院和大学批次的入学控制得分线不少于60分。

第26条有针对性的入学

1.对于毕业后的医学和农业和林业学院,他们专门从指定城市招募学生,并指示他们在城市或其附属县(城市,地区)工作,申请人必须在城市中有一个注册的永久居住地,并在城市中登记在城市中,从事特定的城市群体群体(指定的县)(指定县)。 )毕业后,申请人必须在县(城市,地区)中有注册的永久居住地,并在县(城市,地区)进行大学入学考试。

2.通过有针对性的医学,农业和林业学院入学的候选人必须签署有针对性的培训协议,该协议与针对性的县或其下属县(城市,地区)的相应健康,农业,林业和其他行政部门及其指定的单位及其指定的单位,并在招生的学院培训后指定单位。

3.对于该省的医学本科学院,在早期接受一般类别中实施目标的有针对性的人,如果在早期接受本科课程的早期学生的不足之处,如果批准,他们可以招募候选人,这些候选人在学院少数低下的班级中均低于少数几下,他们将在学院低下,并选择最高的班级,并选择最佳的班级。

该省的公立医学学院(技术学院)实施目标入学率不会降低入学评分。

第27条:该省内部的机构(专业)应专门入学指定的城市,县(地区)

该省申请大学(专门招募来自指定城市,县(地区)的学生的候选人必须在该城市,县(地区)进行家庭注册,并在该市(县)(地区)进行大学入学考试。

第8章志愿者申请

第28条的所有大学录取申请(包括常规申请和征求申请,下面的申请)应在线提交候选人的申请。

第2条候选人应仔细阅读相关的大学录取法规,选修课要求以及我们省宣布的录取法规和计划,按照相关法规和要求填写在线申请表,并对申请表的造成的后果不得不被录取。

第30条候选人在线填写其申请的时间表将在省教育考试当局的网站上发布。

选择物理学科组的第31条候选人只能填写物理主题组下的学院和主要组(主要)的申请表;选择历史学科组的候选人只能填写历史学科下的大学和主要小组(主要)的申请表。

填写艺术学校考试批次和一般的本科早期批次时,艺术候选人只能选择常规的本科生考试批次和常规的本科早期批次,并且不能同时填补这两个类别。

填写除艺术学校考试批次和一般学期批次以外的其他批次的申请表时,艺术和体育的候选人也可以适用于普通大学专业组(主要)申请。

对于选择申请或申请一般类别的艺术候选人,在招生过程中,满足申请条件的候选人将以实际的申请时间顺序提交给艺术和一般类别之一(如果申请时间相同,则为候选人的申请和候选人的候选人的申请,以供体育运动。按照实际申请时间顺序进入体育和一般类别之一(如果备案时间相同,体育类别将被优先考虑),并且招生学校将审查并承认他们。

第32条的教育行政部门在各个层面,教育审查机构和学校应通过各种渠道和方法来广泛宣传和解释我们各省的招生和录取政策,以指导候选人适当地保持其个人信息,以保持其志愿者的申请号和密码,以防止其他教师与候选人进行竞选。申请。

第IX章补充规定

第33条将候选人的口头考试得分分为四个级别:“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这是对外国语言口服检查要求的录取的基础;

第34条候选人可以通过省教育考试研究所的网站和相关学院和大学的网站进行检查。

第35条将分别通知军事学院,公共安全学院和有针对性培训的特定法规。

第36条在录取过程中,如果这些实施措施没有特殊情况,紧急情况或问题,如果招生委员会建立的录取地点领导力小组应集体研究和处理招聘机构的招生法规或宪章。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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