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师范大学录取分数线(2024各省份录取分数线及位次排名)

  

1. 一般规定

录取分数线将于7月26日左右公布,并提供分数表供考生查询分数及名次,入围考生的高考成绩、体检信息、录取分数线等信息将提供给强基计划学校。

7月29日8:30至7月30日17:30,符合条件的考生填报高校提前录取、平行录取第一批次、高校特色专业、高水平艺术院团、高水平运动队、地方特色专业申请书。

7月31日至8月8日进行军事检阅和政治审查。

8 月 5 日 强化基础课程招生

8 月 7 日前三一学院高年级录取

1. 普通类提前录取

浙江警察学院录取时间:8月8日上午8:30

浙江警察学院退学招生8月8日16:30

第一段:

8 月 11 日 8:30 提交第一选择

退学考试于8月11日16:30结束

第二次选择于 8 月 12 日 8:30 提交

退学考试于8月12日11:00结束

第三个选择将于8月12日14:30公布

退学考试于8月12日16:30结束

第四个选择将于8月13日8:30公布

退学考试于8月13日11:00结束

第五位候选人将于8月13日14:30公布

退学考试于8月13日16:30结束

军事学院8月14日上午招募志愿

军事院校征集志愿 8月14日14:00报名

军事院校征集志愿 8月14日 17:00

第二段:

8 月 15 日 8:30 提交第一选择

退学考试于8月15日16:30结束

第二次选择于 8 月 16 日 8:30 提交

退学考试于8月16日11:00结束

第三个选择将于8月16日14:30公布

退学考试于8月16日16:30结束

第四个选择将于8月17日8:30公布

退学考试于8月17日10:00结束

第五选择将于8月17日10:30公布

退学考试于8月17日12:00结束

第三段:

8 月 18 日 8:30 提交第一选择

退学考试于8月18日16:30结束

第二次选择于 8 月 19 日 8:30 提交

退学考试于8月19日11:00结束

第三个选择将于8月19日14:30公布

退学考试于8月19日16:30结束

第四个选择将于8月20日8:30公布

退学考试于8月20日10:00结束

第五位候选人将于8月20日10:30公布

退学考试于8月20日12:00结束

高校专??项项目及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将于8月15日8:30发布

高水平运动队报名 8月15日 10:00

地方特殊项目招生备案 8月15日 14:30

2. 普通类平行录取

平行录取第一阶段:

向高校提供模拟申报信息 8月16日 20:30

8月19日8:30并行志愿提交

退学考试于8月20日16:30结束

剩余计划公告 8 月 22 日上午

第二阶段志愿者报名:8月25日8:30—8月26日17:30

平行录取第二阶段:

向高校提供模拟申报信息 8月28日 20:30

8月30日8:30并行志愿提交

退学考试于8月31日16:30结束

9 月 2 日上午公布剩余计划

第三阶段志愿者报名:9月5日8:30至9月6日17:30

平行录取第三阶段:

向高校提供模拟申报信息 9月8日 20:30

平行志愿提交 9月10日 8:30

退学考试于9月11日16:30结束

9月13日上午公布征集方案

志愿者报名:9月14日8:30-17:30

征求自愿报名:

志愿者提交:9月16日8:30

退学考试于9月16日16:30结束

2. 艺术

艺术类分数线将于7月26日左右公布,分数表将提供一分一分的选项,方便艺术类考生查看自己的综合得分和排名数字。

7月29日8:30至7月30日17:30,符合条件的考生填报艺术类第一批、三结合招生院校报名和第二批并行报名第一部分。

1. 艺术三一学院招生

提供志愿者候选人信息 7月31日 8:30

三一学院招生将于 7 月 31 日 16:30 结束

2. 第一批艺术

第一选择提交 8 月 12 日 8:30

退学考试于8月13日11:00结束

第二选择于 8 月 14 日 8:30 提交

退学考试于8月14日16:30结束

(三)第二批

第一次平行招生模拟将于8月17日20:30举行

平行录取第一阶段:

8月19日8:30并行志愿提交

退学考试于8月20日16:30结束

剩余计划公告 8 月 22 日上午

第二阶段志愿者报名:8月25日8:30—8月26日17:30

第二次平行招生模拟将于8月28日20:30举行

平行录取第二阶段:

8月30日8:30并行志愿提交

退学考试于8月31日16:30结束

9月2日上午公布征集方案

志愿者报名时间:9月5日8:30—9月6日17:30

征求自愿报名:

志愿者提交:9月10日8:30

退学考试于9月11日16:30结束

3. 体育

体育项目的分数线将于7月26日左右公布,成绩表将为体育项目考生提供查看综合得分和排名数字的途径。

7月29日8:30至7月30日17:30,符合条件的考生填报体育类第一批次平行招生和特色招生院校申请材料。

1. 专项体育招生

8月17日8:30提交文件

退学考试于8月17日16:30结束

2.体育专业平行招生

第一次平行招生模拟将于8月17日20:30举行

平行录取第一阶段:

8月19日8:30并行志愿提交

退学考试于8月20日16:30结束

剩余计划公告 8 月 22 日上午

第二阶段志愿者报名:8月25日8:30—8月26日17:30

第二次平行招生模拟将于8月28日20:30举行

平行录取第二阶段:

8月30日8:30并行志愿提交

退学考试于8月31日16:30结束

9月2日上午公布征集方案

志愿者报名时间:9月5日8:30—9月6日17:30

征求自愿报名:

志愿者提交:9月10日8:30

退学考试于9月11日16:30结束

4. 单独考试录取

各类别的分数线将于7月26日左右公布,并将提供分数表,方便学生查看自己的分数和排名数字。

填写申请表时间为7月29日8:30至7月30日17:30。

1. 定向招生

8月2日,将符合条件并有意愿进行定向培养的考生名单按1:1的比例提供给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8月3日,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提供了已报名考生名单。

8月4日,完成录取。

2. 平行录取

8月5日8:30并行志愿者提交

平行志愿退出审查8月5日16:30结束

8月6日晚公布志愿者招募计划

志愿者报名时间:8月7日8:30-17:30

征求自愿报名:

志愿者提交:8月8日8:30

退学考试于8月8日16:30结束

(注:以上流程安排,是否招募各类别志愿者将视空缺计划而定。)

二、2020年浙江省高考志愿录取细则及注意事项

24.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教育部统一领导的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实行“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督导”的招生制度。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集体研究决定。

25. 招生分为三个类别: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

26.普通类招生分为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提前录取是按照传统志愿录取,平行录取是按照专业平行志愿录取。

27.普通类考生分三个档次,分别按实际报考人数的20%、60%、90%确定档次,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将在考生高考成绩公布时确定并公布档次线,扩志愿比例分数线将适时公布。

28.普通考生排序办法。普通考生排序按全体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文化科目总成绩、语文和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成绩、外语成绩、选修科目成绩的顺序排序。成绩相同者,排序相同。

29.普通类别提前录取。军队、公安、定向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定向培养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要求的士官,以及经批准的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邮电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航海专业等院校提前录取。

(1)志愿设置。实行传统的以院校为单位填报志愿制度,考生最多可填报5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及专业。不再设置院校志愿制度。符合相关院校及专业报考条件的第一、二、三阶段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院校将根据专业调整录取随考考生,但前提是考生符合专业选修科目的要求。

(二)录取。本专科录取不再分批次进行,而是分阶段进行。每阶段录取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1。2.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排名顺序录取。其中,对立案前需进行行政审核、面试、体检等的,将按上述方式和规定比例分阶段提供考生名单,统一组织政审、体检、面试。

提前录取学生的高校(专业)可参照浙江省普通类分段线,在第三分段线上设置最低学业成绩要求。

浙江警察学院将单独列出三级综合评价录取名单,在普通提前录取开始前完成录取。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其他高校后续录取;未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五所普通提前录取高校的录取。

30.普通类招生实行平行录取,申请和录取分阶段进行。

(一)报名设置。实行专业并行报名,每个学校一个专业(类别)为一个报名单元,考生每次最多可填写80个专业申请。

(二)录取程序。第一批考生先填报申请,后录取;其余计划再公布,第一批未被录取的考生和第二批考生填报申请,后录取。以此类推。第三批考生填报申请并被录取后,如仍有部分学院、专业(类别)计划未完成,将重新招收考生。

(三)归档方式。在考生符合所报考科目范围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总成绩直接进入所报考学校具体专业(类别)学习。归档比例为1:1。如高校在归档前增加报考人数,则按增加的报考人数计算。高考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排名、报考顺序进行归档,相同报考者一律合并归档。

31.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分阶段录取的,如第一阶段录取后已完成全部计划,则不再进行第二阶段志愿填报。

3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为唯一报名网站,网址为: 。网上报名后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1)考生须在浙江省教育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时段(批次)的报名,未按时完成报名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时段(批次)的报名资格。

(2)考生在填写申请表时,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高校招生规定,准确了解录取专业的具体要求,如选修科目范围、单科成绩、体检等,确保符合要求。对于有选修科目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满足选修科目要求后方可填写申请表。

报考独立学院、民办高校、中外合作专业的考生应充分考虑家庭经济能力。

(3)普通类提前录取与第一科目、文艺类第一科目和第二科目、体育类第一科目同时提交申请,申请时间为7月29日至7月30日。普通类第二科目、文艺类第二科目和第二科目、体育类第二科目同时提交申请,普通类第三科目单独提交申请。具体申请时间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

符合录取条件的高等学校特色专业、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考生,于7月29日至7月30日与普通类第一批次同时填报报名;已填报报名但放弃录取的考生只能参加普通类第二批次及以后的录取。

(4)报名表填报截止后,不得再进行任何修改。考生须妥善保管密码信息。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密码信息泄露或报名表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各级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应加强对考生报名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

申请表具体填写方法另行公布。

33.招生工作将于8月初开始,以远程在线方式进行。各高校将采取远程招生方式。招生期间,各高校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确保沟通顺畅。

34.招生录取实行“高校负责、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督导”体制。浙江省教育考试机构在考生符合所报考科目范围的前提下,按照浙江省规定并向社会公布的备案方式向高校发放考生电子档案,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计划,对违反国家招生政策和招生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高校应当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规定中的录取规定录取学生,对已备案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负责说明原因。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学生。

35. 所有平行专业均需进行一轮备案,考生每填写一个愿望,仅有一次备案机会,其中一项愿望一旦备案,其他愿望将失效。如备案后申请被驳回,则其他愿望不可再次备案。

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后续的志愿申请和录取;被拒绝录取且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考生,可以参加后续的志愿申请和录取。

36.高等院校专项项目、高水平艺术院团、地方专项项目等考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依据招生院校确定的相应录取标准,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最后一天单独提交报名,其学业成绩要求原则上不得低于普通类第一节分数线。高水平运动队报名应在普通类第一节平行专业志愿报名之前进行,学业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普通类第二节分数线的65%。

37.各高校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录取新生,做好档案转交、档案审核、审核、录取、退学等各环节工作,确保考生电子档案正常周转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对超过规定时间或不按规定录取的高校,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教育部规定代为录取,同时书面通知相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报教育部备案。

第三十八条 未经教育部批准,高等学校不得规定录取的男女生比例,不得限制报考外国语言文学以外专业考生统考外语成绩,不得作出国家政策规定以外的其他限制。

39.身体残疾考生录取工作按国家和浙江省残疾人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执行,除患有传染病、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生活不能自理者外,对身体状况不影响报考专业学习的考生和其他学生,高考成绩符合条件的,高校不得拒绝录取或限制专业。

40.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功勋或被战区以上部队授予荣誉称号的烈士子女、退役军人子女,可在统一考试总成绩基础上加计20分提出申请,由高校审核并决定是否录取。

第四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统考总成绩基础上加5分,由学校审核并决定是否录取:

(一)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所在地为准);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考生(含具有台湾户籍的考生);

(三)自行就业的退役士兵。

42.根据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有关规定,凡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在当地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非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浙江省高等学校,可在统考总成绩上加3分,由高等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3.平时荣立二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殉职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总部确定的二类以上岛屿上累计工作二十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总部确定的特殊类型岛屿上累计工作十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飞行或停飞不满一年或已达到最高飞行年龄的空勤人员子女、在舰艇上工作二十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核相关岗位上工作累计十五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符合相关院校备案要求的,大学,将优先录取。

英勇牺牲、致残人员子女、退出现役考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公安烈士、公安英雄模范、因公牺牲和因公致残一至四级公安警察子女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雄烈士和因公牺牲、致残公安警察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2018〕27号)有关规定办理。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及子女,按照《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及子女优先教育工作的通知》(急〔2019〕37号)有关规定执行。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司法行政机关人员子女,按照《关于对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殉职、致残的人民警察子女实行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有关规定执行。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散居国外的少数民族考生。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信用联合激励体系认定为5A级青年志愿者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四十四条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申请政策加分,并按要求及时提供加分项目所需的相关证明或材料。

45.加分考生资格由主管部门审批,并在教育考试机构集中公示系统中公示。少数民族加分考生资格由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审核,“三侨”和“一台”加分考生资格分别由侨务、台湾事务管理部门审核,退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加分考生资格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审核。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经县(市、区)、市、省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在考生所在中学(或单位)、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考试招生机构网站公布,并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公布。高中阶段学校也要按照有关规定公布考生所在班级。公布的具体要求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加分审核公示工作的通知》(浙教考院函[2010]32号)执行。对审核通过、对公布无异议的考生,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将加分加到考生总成绩中或相关高校录取时加到总成绩中。未经公布的考生,不享受相关项目加分。

自2020年起,烈士子女、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个体经营退役军人、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及民族乡(镇)、民族村少数民族考生、归侨、侨眷子女、侨眷子女考生、台湾省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的附加分资格审核,将通过浙江教育政务服务网进行。符合条件考生的《政策附加分登记表》由浙江教育政务服务网自动生成,高考报名点自动打印并存入考生档案。

同时满足多个奖励条件的考生只能获取奖励数值最大的一项,奖励积分不可累积。

一切高考加分项目和分数不得用于无省级和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46.当学校申请时,最低的分数可以降低到少数学院的预科课程的第三部分。

47.高校必须向省教育考试研究所提交要入学的候选人名单(包括统一的考试,推荐的录取和独立考试),并在批准后对相应的计划进行补充或调整,并将其与省级教育研究所的统一印刷列表。赫吉安省教育考试学院,并将其作为候选人被相关学院正式接纳的候选人的基础,并在每次入学期后将候选人名单邮寄给相关的学院和大学。

48.大学应根据委员会签署并与学院的官方印章签署后,应填写候选人的入学通知,并由省省教育考试批准。

49.独立招募学生的学院必须根据相关要求在7月30日之前向省省教育考试机构提交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

50.不再需要通过推荐入学的学生不再参加全国大学入学考试,并且不会被其他学院和大学录取。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将在8月5日之前完成高校和大学的录取。江吉安格省教育考试研究所将于6月27日确认高级大学高级大学的三个全面评估志愿者的三个全面评估志愿者。申请多所学校的候选人必须确定每位学校的优先招我们的优先命令。在网上确认的候选人将在八月的基础上进行八月的招生,将在八月的基础上进行7级工作。 对于那些打算同时被多所大学录取的人,正式的招生学院将根据候选人的自我报告的命令在6月27日的自我报告中确定。被录取的候选人将不再参加接纳后来的志愿者。

不包括在统一入学人数中的香港大学的入学率必须在8月7日之前完成。未来其他大学将不会被其他大学录取。

51.候选人可以通过省省教育考试研究所门户网站()在收到录取通知后检查录取信息,候选人应迅速通过省会省教育考试研究所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验证并确认。

候选人应通过录取通知书进行家庭注册转移程序,并根据大学规定的候选人的规定和相关要求,遵守注册的候选人。

未经大学同意的候选人将被视为自愿放弃大学的资格。

52.在新生进入大学后,大学应仔细审查不符合要求或被骗的人,将由学院和大学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并报告给省级教育考试研究所。

53.候选人的纸质档案应由候选人的中学(单位)准备,候选人的档案应重复,其中一份副本应由中学(单位)(单位)纳入候选人,并将其他副本授予候选人的候选人,以便将候选人置于候选人的情况下。蚂蚁转移程序。

54.除了根据法规公开公开的信息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在录取过程中保密的候选人和工作内容的个人信息,而无需非法传播和销售。

55.有关录取的具体事项,应按照“ 2020年省普通大学录取规则”的规定实施。

 

标签:   时间   日期   8 月   8:30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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