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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 2020 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对象及条件章程解析
发表评论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admin2 日期:2024-08-01 在线客服在线客服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普通专升本的培养目标和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条件

一、招生对象

1.应届职业院校毕业生

2020年湖北省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为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且能够按时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通考生”)。考生范围为我省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实施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教育院校,下同。

2.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

报考“建档立卡家庭贫困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的考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考生”),应当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并经扶贫部门确认、录入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已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3.退役大学生军人

2020年湖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报考时能够按时毕业且在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的;或2019年湖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取得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且在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的。其中,服役期间荣获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可申请免试到我校普通专科至本科专业学习。原则上与专科阶段学习相同或相近专业。

2. 注册要求

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法规,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或已解除纪律处分;资格审查时,学历证明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中心网站查询。我校招生专业的专业限制(见附件1)。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详情请见《荆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专科转本科专业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及考试科目》(附件1)。当某专业报考人数不足,招生计划出现空缺时,原则上将报考人数分为两类:一类按比例调整至其他专业;当学校专项计划报考总人数不足,专项计划出现空缺时,将空缺调整至普通考生计划;退役大学生专项计划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分专业招生。调整情况将于7月20日前公布。

三、注册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资格审查将贯穿招生报名、考试、录取、报到等全过程。在普通专科至本科全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考生报名、考试、报到、录取资格。考生对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1.报名及专业志愿者审核

1.填写申请表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请于2020年6月28日8时至7月1日23时登录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科转本科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网址)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只能选择“普通考生”、“备案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三类考生类型之一报名参加考试,且限报考我校一个相关本科专业。学校将于7月2日对学生专业志愿进行初审,并将审核结果在“报名平台”上标注。

2. 志愿者申请书修正

专业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可在7月3日8:00至17:00期间在“报名平台”上更正一次专业志愿信息,学校将于7月4日对更正后的考生专业志愿进行最终审核,审核结果将在“报名平台”上公示,并在“报名平台”标注。专业志愿信息已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再更改志愿信息。

3. 打印登记表

通过专业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7月2日8时至7月5日14时期间,通过“报名平台”打印报名表并妥善保存,报到时交验。

2. 候选人资格审查

对考生资格的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对学业信息的核实、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平台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信息的核实、退役军人服务局对退休信息的核实等。

1. 应聘人员提交材料

本校专科毕业生无需提交材料,其他学校专科毕业生请于7月10日18:00前提交电子版材料,材料以申请人身份证号命名,以邮件形式发送,若有多份材料,请合并压缩为以申请人身份证号命名的压缩文件,材料清单如下:

普通考生、已报名考生: ①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中心《教育部学籍网上核查报告》PDF文档。 ② 外省使用学籍学生证报名的考生,还需提交学籍学生证证明材料(如学籍学生证手册、(1)扶贫卡设立登记卡、扶贫部门设立扶贫卡证明或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查询截图等任选其一)并拍照后一并发送。

退役大学生士兵: ①《公民入伍批准书》 ②《退伍证》 ③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④《教育部学生学籍网上核查报告》PDF文档。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参加考试,如发现有作弊行为,取消考试资格。

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荣获三等功以上人员)申请免试进入普通“专升本”项目的,应提交《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入学确认表》(附件4)、《征兵表》《公民入伍批准书》《退伍证明》《大专毕业证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功勋奖励登记表》(档案馆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红章)纸质材料,请将材料邮寄至我校教务处。

2.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考生资格及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于7月15日左右公布审核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制作虚假材料、提供信息不符的,将被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 考试报名费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凡报名参加我校普通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均须向我校缴纳普通专升本报名费,报名费为每人130元。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应于7月19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缴费(操作说明另行发布)。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缴费用均不予退还。

4. 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考生可于7月25日起登录:81/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表。(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数字,下同)

四、审查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如下表所示。

考試時間

考试科目

日期

时间

7 月 28 日

9:00-11:00

公开课程

14:00-15:30

专业课程1

15:50-17:20

专业课程2

考试开始前15分钟,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二者均不可缺失)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各专业考试科目详情请参阅《荆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专升本专业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及考试科目》(附件1),各科目考试大纲及主要参考书目详情请参阅《荆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专升本专业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及考试科目》(附件1),各科目考试大纲及主要参考书目详情请参阅《荆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专升本专业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及考试科目》(附件1),各科目考试大纲及主要参考书目详情请参阅《荆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专升本专业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及考试科目》(附件2),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所示为准。

附件2:荆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专升本考试大纲及主要参考书目

(二)疫情防控

考试期间,学校将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普通专科学生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采取精准细致的防控措施,做好考生及考试相关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登记,对考试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培训,安排专人对考试、招生相关场所进行消毒,设置专用通道和备用考场并做好防护隔离措施,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全体考生须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并配合学校工作人员做好相关工作。

3. 测试结果发布

考试成绩预计于8月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登录:81/进行查看。

如对成绩有异议,请填写《荆楚理工学院专科转本科成绩复核申请表》并于8月9日18:00前以邮件形式发送,学校将于8月10日对专业课成绩进行复核,申请成绩复核的学生可在腾讯会议室观看复核过程(届时会议ID将电话通知)。成绩复核结果将于8月11日公布;公共课成绩复核结果另行公布。公告地址:。

5. 入场

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受省教育厅指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

1. 结果排序

考生按专业、类别分批次录取,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按专业一成绩排序,专业一成绩相同按专业二成绩排序,总成绩为0分者不参与成绩排序。

二、招生原则

1. 已建立档案卡的考生入学

① 普通考生录取前,先按建档立卡专项计划录取,已建档立卡的考生按成绩先后顺序录取,直至专项计划录取完毕; ② 专项计划录取完毕后,未按专项计划录取的建档立卡考生,与普通考生一同参加普通考生录取。

2. 普通考生的录取

①录取。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直至完成普通计划。②补充录取。首轮录取后,如我校已完成招生计划,则不再进行补充录取,如有未完成的普通考生计划,其结果由省教育厅在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首轮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补充录取计划和专业限制申请补充录取。补充录取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已在一轮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录取报名。

3. 退役高校学生招生

学生按专业分等级录取,单独确定录取分数线,退役大学生(免试)录取材料经审核后,随录取名单一并公布。

(三)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我校8月中旬将在网站上公示专科升本科录取名单7天,考生可在上述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名单将报送湖北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学校将于8月下旬邮寄录取通知书给被录取的考生(同城不邮寄,考生自行领取)。

以上时间节点为学校初步工作进度安排,如上级主管部门有后续工作安排,以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时间节点为准,如有变动,将及时公布。

六、收费项目及标准

我校2020年录取的普通本专科学生,入学后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与省级物价部门核准的2020年录取的同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收费标准相同(附件3)。

七、学籍审核及录取政策

被我校录取的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入学申请表按时到校报到,并自带学籍档案。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报到,须及时向学校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超过一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报到、入学流程详见《录取通知书》(随通知书发放)。

学校对审核通过的新生入学资格予以审查并办理入学手续、注册,审核发现考生信息及其他证明材料与考生实际情况不符的,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普通专科学生实行分班授课或按三年级本科班招生,其本科学历由学校在教育处备案,按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要求管理,在校期间享受奖学金、助学金等福利待遇。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普通本专科学生进入本科学习后,不得转学、转专业。

完成本科学习并经考试合格的学生,颁发实物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国家规定填写,并标注“在本校XX专业本科阶段开始学习”,学习时间按实际进入本科阶段的时间填写。符合所学专业学位授予条件者,可申请学士学位。

普通专转本科生就业比照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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