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生招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特制定我院2024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1. 工作原理
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按需招生、综合考核、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重点,在确保安全、公平、科学的基础上,做到统筹规划、精准施策、严格管理、慎重开展。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了以书记(第一责任人)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直接责任人)、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学院纪委委员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设组长1人,面试秘书1人。
3. 重测实施计划
1.复审时间及方式
1.根据学校生源情况、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本次复试将以现场方式进行。
2、学院第一志愿复试将于3月29日开始。考生3月29日上午(9:00-12:00)到浙江工商大学下沙校区综合楼846室报到;下午到教学楼A楼(具体教室待定)参加专业课笔试(13:30-15:30);面试将于3月30日上午9:00开始,预计持续一天。
表 1:首次志愿者复查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地方
3 月 29 日
9:00-12:00
应聘人员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综合楼846会议室
3 月 29 日
13:30-15:30
专业课笔试
教学楼A,具体教室待定
3 月 30 日
9:00-18:00
面试
行政大楼,具体教室待定
2.现场复审基本要求
学院严格复试流程管理,杜绝考前代考,严格采用“两识别”(人脸识别、身份证识别)“四比对”(报名数据库、学业成绩数据库、人口信息数据库、诚信档案数据库比对)。杜绝考试作弊,做到“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顺序、随机确定导师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题目)。学院与考生一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过程恪守诚信。要求考生在学校复试结束前,不得泄露、传播复试题目内容及其他相关信息。复试工作必须全程录音录像,以备审查。
(三)确定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1.学院根据教育部颁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复试分数线(不低于A级国家分数线),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研究生院向社会公布。
2.根据我院2024年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实际录取人数,对第一志愿充足的专业,全日制金融硕士复试比例为1:1.52;保险硕士复试比例为1:1.86。如复试人数不足,则按实际录取人数组织复试。复试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由研究生院公布。
(四)调整
调整复审工作一般于4月15日前完成(调整服务系统4月8日开放)。
1.对于第一志愿人数不足的专业,需进行生源调整。生源调整基本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所转专业的入学要求。
(2)申请人的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须达到转学地区第一志愿专业全国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3)转学专业应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属于同一学科类别。
(4)预考科目应与转专业科目相同或相近,全国统一预考科目应与转专业科目相同。
(5)报考退役高校专项人才培养方案并申请转入普通本科的考生,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转入地区相应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退役高校专项人才培养方案初试加分政策并申请转入普通本科(初试总成绩加10分)。
2.调整程序要求:
(1)学院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转学服务系统”接受转学考生,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转学服务系统,根据学校公布的转学名额信息,填写转学意愿并提出转学申请。
(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集体严格审核。对报考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的插班生,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第一志愿招生单位、毕业院校、提交插班申请先后顺序等非学历标准不作为择优依据。
(3)考生收到同意调整通知书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整,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复试人选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由研究生院向社会公布。
(五)复试资格审查及体检
1.3月29日报名期间(9:00-12:00),学院将对考生提交的纸质复试相关材料进行进一步审核。
2、考生被拟录取后,须按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到当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表于拟录取公告发布后两周内通过EMS方式寄送至学院(以邮寄时间为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学政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综合楼851室,余老师,0571-)。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内容、形式、程序及计分标准
1.复审内容及形式
复试要充分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能,注重考核综合素质,体现质量第一的原则。为完善分类选拔机制,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情况及其学术创新潜能,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能。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学院在专业学位招生选拔中增加一定比例的具有行业实践经验的专家参加复试(面试)。
研究生复试由专业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专业笔试为相关专业知识的考核,考试时间为2小时。面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外语听说测试。学院将加强对各考核环节的管理,对每个面试环节做好详细记录,对每位考生的面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复试过程中开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的考核,重点考察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等情况。
具有同等学历资格的考生需额外选修与申请专业相关的本科核心课程,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2. 面试流程及评分标准
(一)面试流程
①记录员(面试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要求考生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对身份信息有疑问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② 应聘者自我介绍(1-2分钟);
③抽取试题:各专业准备题库,按代码1.2.3.4…排列,供考生选择。考生当场报出编号,抽签确定题号。
④复试小组提问(通常3-5道题目);
⑤考生回答;
⑥ 候选人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上一位候选人开始面试时,面试秘书通知下一位候选人准备就绪;
⑦ 记录员应当当场记录考生答案,并确保相关录音、摄像设备处于开启状态;
⑧参加面试的老师将现场独立评分。
(二)面试评分要点
① 回答问题的准确性、专业素质和能力;
②综合素质与能力;
③语言表达与适应能力。
7. 结果计算
①重考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百分制)=专业能力测试(百分制)*70%+外语听说测试(百分制)*30%
复试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40%+面试成绩(百分制)*60%;
②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满分100分)=重考成绩(满分100分)*35%+(初试成绩/5)*65%。
四、录取原则
1、根据初试和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分数相同,则按初试成绩高者录取。
2、复试不合格(占总分60分以下)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人员附加测试不合格(占总分60分以下)的考生不予录取;提供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虚假材料,经学校纪检部门查证属实的,不予录取。
3.第一志愿考生与插班考生分开排序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后,剩余名额可插班录取;大学生退役军人项目考生分开排序录取。
4.如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增加招生名额,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插班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插班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即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6.拟定向就业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7.在读普通高校应届本科生和预计通过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方式毕业的应届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位证书,其入学资格无效。
8. 考生被拟录取后,须按教育部有关体检文件的要求到当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在公布拟录取名单后两周内将体检表寄送招生学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复试录取管理和监督
1.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集体决策、严格把关;领导小组将全程监督研究生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的公平、公正。复试期间,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组将深入招生学院进行督查。
2.复试信息公布。复试时间安排、考生成绩、复试及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将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上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布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复试安排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上级对复审有新的要求的,按照上级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