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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2024 年选聘 20 名事业编制专任教师,点击投递简历
发表评论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admin2 日期:2024-07-08 在线客服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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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24年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招聘单位基本信息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河北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厅[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4年招聘计划、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拟通过选聘方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专任教学岗位,全部为事业单位人员。现公告如下:

学校位于气候宜人、环境优美的避暑胜地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东距秦皇岛市委、市政府6公里,西距北戴河火车站3公里,南距北戴河海滨浴场9公里,北距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12公里。

学院由“中国环保之父”曲格平先生于1981年创办,其前身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被社会誉为环保系统的“黄埔军校”、环保人才的“绿色摇篮”。2016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院升格为本科院校,是河北省教育厅直属的一所以培养环境保护专门人才为重点的应用型普通本科院校,是目前全国唯一一所以环境教育为办学特色的本科院校,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生态环境部共建高校。

学院现设有环境科学系、环境工程系、生态学系等11个教学单位;环境教育研究所、环境监测与应急管理研究中心、环境法咨询与服务中心等9个研究所;河口海岸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等1个科研机构。学院建立了以工学为主,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发展格局,建立了“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保护保障”、“环境人文与艺术教育”三大学科专业群,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和优势。

在北戴河这片沃土上,学院将着力打造“环保理念实践示范基地”、“国家级环境教育培训基地”、“环保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基地”、“环保新技术新装备展示基地”,期待有识之士的参与,为国家生态环保事业、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评价考核,择优录用。

招聘条件、岗位及人数

(一)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行良好;

4、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任职资格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24年拟招聘工作人员20名,均为博士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4月26日以后出生),对急需紧缺岗位和特别优秀的博士生,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24年选聘专任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专业设置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报考相应职位,但须取得内地认可的学历资格。

现役军人、试用期公务员、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完成最低服役年限或约定最低服役年限的人员、非应届毕业生仍在读的人员不属于招收范围。

因犯罪受过处分、被开除公职、因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入职后会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41条规定:“报考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婚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本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事招聘事宜时,对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关系的人员也应当回避。”

招聘原因

我校正处于发展时期,高层次人才紧缺,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学、科研水平,满足学校发展的需要,急需引进一批优秀人才。

招聘范围

已在国内外相关院校获得学位的博士研究生

选择过程

(一)信息公开

招聘信息在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官网()、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公开招聘系统主页、合作网站、招聘范围内的高校、科研院所或相关媒体、目标单位等向社会公开发布;在校园招聘会、开设相关专业的高校或目标单位招聘会现场宣传招聘信息,委托中介机构、猎头公司招聘。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网站:通过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公开招聘系统(系统门户网站)注册、登录、提交应聘材料,我校将根据岗位要求派专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拔资格(报名时请注明在高层次人才网站上看到的招聘信息)。

(三)考核评价

评审委员会由各用人单位学科组、招聘领导小组成员组成,通过面试、试讲或学术研讨会等方式,对应聘者的相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发表的论文和专著进行综合考核。

(四)体检、调查和公示

体检由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人事处组织,按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

体检合格的,用人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工作业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录用人选,并向社会公布7个工作日。

(五)就业

确定人选后,招聘单位提出录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应聘人员名单,连同招聘报告及应聘人员相关文件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录用人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计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违纪违法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违纪违法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其他东西

本公告解释权归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人事处周老师、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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