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转学院实施细则(修订)》(校发[2017]78号)(以下简称《细则》见附件1)文件精神,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做好转专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录取方案公示
各学院根据各专业的师资队伍状况、实验室条件,结合本专业的就业情况和招生规模,制定本专业的招生最高限额,经教务处审核同意,现向全校公布各专业的招生最高限额(见附件2)。
2. 学生注册
1.申请者除符合《细则》中转专业相关条件外,还须符合各专业的转专业细则(见附件3)。
2、符合条件的学生须到学院填写《哈尔滨理工大学优秀本专科生转专业申请(确认)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4)(在规定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学院审核同意后,将由院长签字的《申请表》和申请人第一学年成绩单(加盖学院印章和教学秘书章)报教务处汇总。
三、评估及审批程序
1.在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各转专业考核小组按照各专业实施细则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考核,择优确定拟入选学生;
2、教务处将汇总各学院拟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并在“教务在线”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办理转专业手续。
四、程序
1.公告发布后,如无异议,被选中转专业学生名单的学生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教务处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2、学生转专业后,按照新专业的培养计划进行,专业负责人要及时指导转专业学生的课程学习。学生转专业前已修完的课程,经转专业复核,如其学分、教学内容、课程目标与转专业对应课程支撑的毕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的,可认可其学分,无需补修。转专业已修完的课程,转专业学生如未修完,应予以补修。转专业学院负责填写《哈尔滨理工大学转专业及转专业学生补修课程一览表》(见附件5),报教务处办理;
3.学生转入新专业后,须修满转入专业的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
五、具体时间安排
8月22日至8月24日,上午11:00前,符合《细则》规定条件的学生到学院填写《申请表》相关内容(在规定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专业),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学院应于8月24日16:00前将经院长签字的申请表及成绩单交至教务处;
8月25-26日,教务处审核、汇总申请材料并转送接收学院;
9月1日至9月2日,各接收院校公布考生名单、考试地点、时间;
9月3日至9月4日,各学院组织考核,须全程记录;
于9月5日11:00前将拟录取名单、接收学院院长签署的申请表、成绩单、视频光盘以及考核小组、领导小组、督导小组签字的考核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教务处将于9月7日17:00前在“教务在线”公布所有拟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公布后如无异议,学生可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教务处(新主楼E206)办理转专业手续。
六、因特殊原因转专业流程
1、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专业,请填写《哈尔滨理工大学本专科学生特殊原因变更专业申请(确认)表》(见附件6),连同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于8月25日前交至教务处(新主楼E206);
2.其他事项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与转学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附则
本通知内容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哈尔滨理工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转学分管理实施细则(修订)》.doc
附录2 各专业可转学生人数汇总.XLS
附件3:专业转学详细规则.rar
附件4 哈尔滨理工大学优秀本专科生转专业申请(确认)表.doc
附件5 哈尔滨理工大学转专业及插班生补修课程一览表.doc
附件6 哈尔滨理工大学本、专学生特殊原因转专业申请(确认)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