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题库
热门关键字: 郴州市 江西三支一扶 税务 宿迁 
  2024 年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表评论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admin2 日期:2024-06-30 在线客服在线客服

云南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方案

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管理规定》(教发[2023]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发[2006]4号)和教育部、云南省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学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录取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2024年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复试及录取工作组织机构

1.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研究生招生工作。组长为学校校长,副组长为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学校领导,成员为研究生院行政负责人、纪检处负责人、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人。任务与职责:制定研究生招生考试、计划分配等宏观政策,指导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工作。

2.学校硕士招生工作小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学校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包括研究生院行政负责人、研究生院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人。

3.学院(中心、所)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小组

各学院(中心、所)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生复试录取相关各项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中心、所)行政负责人担任。小组纪检委员由各学院(中心、所)书记(纪委委员)担任,研究生书记为小组成员。具体名单由学院(中心、所)确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复试及录取流程及时间安排

1. 复试成绩的确定与调整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数量和招生计划,确定了《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各学院(中心、所)根据第一志愿报名人数确定需调整的专业和计划,并按照《云南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整公告》要求调整人选。

2.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与查询

各学院(中心、所)按照名额复试原则,在符合《云南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合格考生中,根据初试总成绩确定复试人选,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可通过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插班考生复试名单可通过各学院(中心、所)网站或“全国硕士招生插班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插班服务系统”)查询。

(三)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3月底至4月20日。其中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于4月8日前完成,插班考生复试录取工作于4月20日前完成。

(四)复审方式

各学院(中心、所)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或远程在线方式,分多批次进行复试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但同一批次的复试方式必须相同。

我校网络远程复试采用的平台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远程面试”系统,具体复试方式及要求请参阅各学院(中心、所)复试及录取实施细则。

(五)复试结果公布

复试结束后,各学院(中心、所)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对复试结果进行审查,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由各学院(中心、所)予以公布。

(六)录取原则及公布录取结果

一、招生原则

(一)各学院(中心、所)按预先公布的各专业(方向)招生名额招生:

①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重考合格者(校内转学考生除外)按总成绩录取。

②该专业(或方向)第一志愿考生全部录取后仍有空缺,经复试合格的插班生按总成绩录取。

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择优录取。若复试成绩仍相同,则根据专业特点确定初试总成绩及各科目的排序(如:初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管理综合能力联考、外语、商务科目1、商务科目2)。具体要求请参阅各学院(中心、所)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非全日制专业学生须以就业为目标进行招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①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②复检结果不合格。

③ 考生未通过单门学科同等学历附加测试。

2. 公布拟录取名单

(一)体检不合格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予纳入录取人选名单。

(2)学校将于10个工作日内公布录取名单。

(3)公示后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报送云南省教育厅审核、录取、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报到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7. 体格检查

1. 体检要求

我校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入学体检工作指南》(教厅[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入学体检中取消乙肝检测的通知》(教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格检查项目

(1)耳鼻咽喉科:视力/矫正视力;

(2)外科:身高、体重、淋巴结、甲状腺、脊柱;

(3)内科:血压、发育与营养、神经与心理健康、肺与呼吸道、心脏与血管、腹部器官、肝脏与脾脏;

(4)心电图;

(5)实验室检查:肝功能、肾功能、血糖测定;

(6)胸部X光检查(结核病)。

3.体检时其他注意事项

拟录取考生须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在学院(中心、所)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近两个月内(按提交时限计算)的体检报告,提交时限具体以各学院(中心、所)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为准。

四、复试录取条件及注意事项

1.采取线上远程复试方式的各院校(中心、所)应提前组织工作人员和考生进行模拟演练,考生须配合院校(中心、所)开展各项复试准备工作,拒绝配合者,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

2.严格复试资格审查。各学院(中心、所)应在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明确复试资格材料的提交方式和提交时限。对复试考生的以下材料要重点审查:

(1)候选人身份

查验身份证、准考证,重点核对复试考生身份是否相符。

(二)考生初试成绩

查验考生初试成绩是否符合《2024年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学历及学籍

查询考生学历、学业状况是否真实,可以查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学业资格认证报告或学业状况登记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业资格认证报告。

(4)毕业年份及专业审核

①高职高专毕业者,毕业时间须为2年以上(自毕业至2024年9月1日入学)。

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项目管理)等专业硕士毕业须2年以上;本科毕业须3年以上;高职高专毕业须5年以上(自毕业至2024年9月1日入学)。

③法学(法理学)专业申请者,须具有法学专业毕业资格(代码:0301)。

④ 报考法律(非法律)专业的考生,大学毕业专业须为非法律专业(代码不为0301)。

(5)享受首考优惠或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未按要求提交申请的,将不享受相应优惠或加分。享受少数民族优惠的考生,复试时须提供定向协议书及户口簿复印件。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申请人,须为应征入伍并退出现役的在校大学生,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参加“西部志愿服务”、“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选聘进村服务”等加分政策的,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8)符合免予初审条件的考生(如军队中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成绩的退役人员等)须提交相关立功证明材料。

3.考生须严格按照学校及各学院(中心、所)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考生须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期间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与复试相关的内容和信息。

4. 严禁作弊,一经发现,取消复试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五、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复审内容

1. 综合专业测试

主要考核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

2.外语测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主要考试内容为专业英语、听力、口语。

3.综合科研与实践能力测试

根据候选人提供的材料,考核候选人的科研潜力和实践能力。

4. 同等学历考生需参加附加考试

(1)对符合复试基本条件的同等学历考生(包括高职高专、普通高校本科毕业二年以上),应加强本科核心课程和实验技能考试。按录取规定要求,须额外选修两门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本科核心课程(笔试)。附加考试由各学院(中心、所)自行组织,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试题难度应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试题可为综合题、开放式。具体办法见各学院(中心、所)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具有同等学历要求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律)、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无需参加加试。

5.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项目管理)、审计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学院(中心、所)在复试期间组织进行,考试形式由各学院(中心、所)自主确定,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6.思想政治审查

全面考察候选人的政治表现、遵守法律法规等情况。可以通过面试、信函询问等方式进行。

2. 结果计算

1、重考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

2. 成绩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3. 重考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20%+专业综合测试成绩×60%+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成绩×20%。

注: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旅游管理、项目管理等初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科目的专业,复试成绩由外语考试成绩、专业综合考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四项组成,各项成绩在复试成绩中所占比例由各学院(中心、所)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在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公布。

4.同等学力附加科目成绩不计入重考成绩,每科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

5.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第一次考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比)×60%+重考成绩×40%。

6. 复审收费标准

重考费用:100元/人,具有同等学历资格的考生需另行缴纳80元/人重考费用。

七、监督复议

1.复试录取过程中,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将不定期通过复试现场或网络巡查平台进行检查。

2.各学院(中心、所)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复试录取工作。各单位纪委书记(委员)要全程督导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对违反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

3.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疑问,可在学院(中心、所)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未经批准录制、录像、录屏等内容不得作为复试材料。

4.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如发现有违反纪律的情况,可于2024年4月20日前向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投诉举报。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 -

邮件:

地址:云南财经大学兴源楼A305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学校纪检监察室

电话: -

邮件:

8.本方案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事业单位必备资料
事业单位考试题库
事业单位考试最新文章
事业单位考试热门文章
事业单位考试
 
网站留言 | 关于我们 | 广告业务 | 信息反馈 | 合作伙伴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 2007-2017 事业单位考试题库(www.luzai.cn)
Copyright © 2007-20016 www.luzai.cn Incorporated. All rights reserved.